银行定期存款有风险,但是风险性很低,在目前所有市面上的投资产品之中,银行定期存款的风险也就仅仅高于国债,堪称市面上投资风险第二低的产品。
《存款保险条例》
其实在《存款保险条例》出台之前,银行定期存款的风险可以说是跟国债一样的,属于市面上风险最低的产品,因为银行一旦破产,最终都是和国债一样,由国家进行兜底的(比如90年代的海南发展银行),不过自2015年国家推出《存款保险条例》之后,目前只能说50万元以内的资金是绝对安全的,超过50万元的本息,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这个风险的源头就是——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一家企业,本身就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比如不良贷款太多,如当年的海南发展银行、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一旦破产,按照目前最新的规定,50万元以内的本息由存款保险基金进行先行赔付,超过50万元本息的部分,则要等破产的银行进行清算之后,在按比例偿还,银行既然都已破产,基本上都属于资不抵债的,所以超过50万元的本息的部分,最终要在拿回来的概率很低,这个就是银行定期存款的风险。
如何规避?
如果你的存款本息在50万元以内,还根本不用考虑规避的问题,因为50万元在存款保险基金的保障范围之内,超过50万元资金的部分,如果你担心安全,有以下两种选择:(1)分开存:赔付50万元是按存款银行计算的,如果你在两家银行存,每家的拳限都是50万元,那么你可以获得的赔付上限为100万元,三家为150万元,以此类推;(2)选择四大行:我国四大行(中农工建)均已被列入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这些银行属于大而不能倒的企业,一旦发生经营风险,国家也会投入巨努进行拯救,毕竟这个涉及到亿万储户,所以存四大行的,基本不要考虑银行破产倒闭的风险。
在理论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都只能算是极低风险金融产品,不属于零风险产品,只是发生风险的概率非常低而已。
今天就只说银行定期存款可能存在的风险。其中最显著的风险就是本金和利息超过50万部分可能受到损失。大家知道,为保证储户利益不受损害,促进金融秩序稳定,国家于2015年出台了“存款保险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在银行破产倒闭时,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存款本息不超过50万的,必须得到全额偿付,换句话说,本息不超过50万的存款,才能称为零风险金融产品。因为在极端情况下,即使银行破产,存款保险基金公司也会对50万以下进行全额偿付,储户不会有任何损失。
如果存款本息超过50万,在理论上超过部分就存在风险。因为最高偿付只有50万,那超过部分怎么办?存款保险条例也有明确解释,只能在清算财产中受偿。我们可以想象,既然银行已经到了破产倒闭的地步,要么资产质量严重恶化,呆坏账飙升,要么严重资不抵债等等,而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储户存款并不是优先受偿,而是员工工资、应缴纳税款以及清算费用等,剔除以上之后,资产可能所剩无几了,储户最终能够受偿多少?只能说有多少算多少,法律并无保证,这就是风险所在。
当然,就我国目前经济金融形势而言,银行破产倒闭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小的。首先经济形势持续向好,正在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其次,在强监管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风险可控;第三,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面广,影响大,监管机构对银行的破产倒闭态度是异常谨慎的,任何一家银行都不可能轻易走破产程序,而是通过接管或兼并重组化解风险,这也是国际惯例。
破产倒闭只是最后程序,在此之前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接管手段对遭遇重大风险的银行进行代管理,比如曾经的包商等。接管期间资产质量得以改善的,完全可以恢复正常经营,对储户没有任何影响。无法恢复正常的,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对银行进行重组或兼并,债拳债务包括储户存款也会随之转移到新的银行,储户仍然不会有损失。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