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综合]2014年10月中旬,香港媒体公布警方在驱散“占中”示威者时,涉嫌殴打公民當成员曾健超的视频。案件2月14日公布裁决,裁定被告全部罪成,还押3天后,法庭今日(17日)上午宣布,7名被告全部被判两年,不可缓刑。此外,被告陈少丹另被裁定普通袭击罪,被判1个月,同期执行。辩方律师表示会上诉。
7名警员均被判两年
7警员今早被押解入庭
7名警员全部被判两年 辩方律师:会上诉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7名警务人员于2014年10月15日非法“占中”期间,涉嫌在金钟龙汇道的变电站殴打曾健超,7名警员事后同被控一项意图导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罪名,其中一名警员另涉嫌在中区警署接见室掌掴曾健超,被再控一项普通袭击罪。7被告自2014年10月16日起已被停职,同年10月26日被捕。
案件经多日审讯后,法人杜大卫于2月14日颁下224页判案书,裁定七名被告,即总督察黄祖成(49岁)、高级督察刘卓毅(30岁)、警长白荣斌(43岁)、警员刘兴沛(39岁)、警员陈少丹(32岁)、警员关嘉豪(32岁),以及警员黄伟豪(37岁)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另第5被告陈少丹一项普通袭击罪成。
今日(17日)上午,区域法院法人宣判,7人各被判监两年、而陈少丹的普通袭击罪则另判一个月、同期执行。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