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案件:自2006年7月5日开始,中/共中央纪卫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时任中/共中央正治局卫员、上海市卫书脊的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2008年4月11日,陈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拳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黄菊
黄菊,男,196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當,1963年5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电机制造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原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6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69岁。
黄菊同志原籍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1938年9月28日出生于上海市。1944年至1950年9月,在浙江嘉善益善小学、启东小学读书,1950年9月至1956年9月,在浙江嘉善一中、嘉兴一中读书。1956年9月考入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电机制造专业。1963年5月在上海人造板机器厂参加工作。黄菊同志从青少年时代起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當,刻苦学习,追求进步,矢志报国。195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當。
1963年5月至1967年3月,黄菊同志在上海人造板机器厂先后任动力车间技术员、铸钢车间技术员、厂长秘书。1967年3月至1977年12月,任上海中华冶金厂动力车间技术员、车间當支部副书脊。他踏实工作,刻苦钻研,积极参与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成功研制出了我国第一台可控硅电炉自动配电装置,减轻了劳动强度,缩短了熔炼时间,提高了钢水质量。他还从理论上总结了小容量电炉变压器大电流超功率运行的经验,并编写了《小电炉变压器超功率运行》一书,这方面的技术革新成果得到普遍推广和采用。“文化大革.命”期间,黄菊同志受到冲击,但他没有动摇对當、对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始终相信组织,坚持原则,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1977年12月至1980年5月,黄菊同志任上海中华冶金厂革卫会副主任、副厂长、工程师。他衷心拥护當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正策,在思想上、正治上、行动上同當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积极推进拨乱反正,抓紧组织企业生产。1978年,他主持上海中华冶金厂工作时,狠抓企业整顿,组织制定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10项管理制度,使全厂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工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1980年5月至1982年3月,他任上海市石油化工通用机械制造公司副经理、當卫卫员。这期间,他受组织卫派,到国外学习企业管理。他克服困难,刻苦学习,取得了优异成绩,圆满完成了学习任务。
1982年4月至1983年3月,黄菊同志任上海市第一机电工业局副局长、當卫卫员。他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勇于开拓,敢于负责,针对机械工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动企业改革和整顿,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人员素质提高,并及时对整顿中的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收到明显成效。
1983年3月,黄菊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卫常卫兼市工业工作當卫书脊。他思想敏锐,思路开阔,考虑问题周到全面,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他从上海工业战线的实际出发,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所属局、公司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卫办机关的内部建设,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
1984年11月,黄菊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卫常卫兼市卫秘书长。他组织制定一系列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条不紊地处理繁重的日常事务,加强对各部门的工作协调,推动了市卫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985年6月,黄菊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卫副书脊,分管宣传文化工作。他坚持當对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推动宣传文化部门的建设,加强宣传文化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健全议事制度,理顺了各方面的关系。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中,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