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如谭先生所言,其拥有的“夔龙纹双耳三足圆形鼎”系西周时期的青铜器,那便属于文物,个人能否持有和买卖?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表示,如果文物是当事人自己家族收藏和传承的,那么私人是可以拥有;私人之间买卖也可以,但很多珍贵文物不能卖给外国人,外国人在中国购买文物是有特殊限制的。
若确为西周文物能否要求全单赔偿?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如果因为快递公司原因导致客户邮寄的物品受损,从情理而言,快递公司应该对客户邮寄物品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因为快递行业主要是服务大众群体,而且快速公司收取的快递费往往相对较为便宜,如果因为快递公司原因导致客户贵重物品受损,要求快递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能会加重快递公司的负担,最终是阻碍行业的整体发展,所以现实中,国家法律往往对快递行业的赔偿限额进行了特别约定。毛律师表示,另外,2013年出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版相关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毛律师认为,在上述案例中,正常情况下,如果青铜器的价值确实高达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消费者理应采取特别的邮寄渠道,如果消费者采用普通快递的模式进行交付货物,而且也选择了保价模式,确认了保价的金额仅为3万元,在此情况下,货物出现毁损,消费者要求快递公安按照青铜器的实际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可能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法院在赔偿限额方面可能会有所突破,但按青铜器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可能性还是较小。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