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下属“性贿赂”
这样的机构改革,对安惠君来说是“钱色”双赢,对于“保位子、争位子”下属送来的贿赂可一一笑纳,对于想提拔的帅小伙子送来的性贿赂,就更博得她的“芳心”。深圳市检方人士透露,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甚至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
安惠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警员单独跟随她外出,期间向英俊下属作出性暗示。如顺其要求,回深圳后将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理由是“有待磨练”。该分局年轻英俊的一位警员与安惠君关系密切。而他从副科被提拔到正科,再到副处、正处,仅两年时间。
有书影射其糜烂生活
2000年,罗湖公安分局一位科长出版了中篇小说集《随风飘荡》(作家出版社2000年12月版),其中“午夜咖啡”一文中的主人公刘丽萍,被公认是影射安惠君的成长历程和糜烂私生活。此书已在深圳市检察院有较高传阅率,被视为“破案的重要线索之一”。而该书作者被调离原岗位,还有一点就是安惠君是下属犯事而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要不然,她至今还可能在局级领导的岗位上。
机构改革为何让安惠君“钱色”双赢?还是用人决策由少数人说了算,用人决策过程缺乏公开化、民主化,“一把手”主导意见左右了结果。这种借机构改革之名攫取钱色,严重损害當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容易产生执正风险。因此,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实行新的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多次受贿
1995年至2002年间,安惠君多次受贿“笑纳”30余万。
草埔派出所原所长送出人民币19万港币1万
1999年中旬,安惠君到北京公安大学参加晋升警衔的培训。时任罗湖公安分局草埔派出所所长宋明明,为得到安惠君在岗位调整、职务提拔上的关照,借机来到北京,在安住宿的招待所房间送给安人民币2万元;同年10月,宋借安再次到北京之机,在安住的酒店客房里送给安港币和人民币各1万元。2000年上半年,安曾在广州参加正治干部培训,住广州某大酒店,宋又去安的房间里送给安人民币1万元。
宋于1995年3月至1998年9月在罗湖公安分局正保科工作期间为得到安的关照,每逢中秋节、春节都分别送安人民币5000元,共6次,合计人民币3万元;之后,在安惠君的关照下,宋明明于1998年9月调到草埔派出所任所长,至2002年9月深圳派出所整合的4年期间,宋每年中秋节都送给安人民币1万元;春节都送给安人民币2万元,共8次,合计人民币12万元。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均被犯罪嫌疑人安惠君收下,占为已有。
泰宁派出所原所长送出人民币12万港币3万
在1998年中秋节前,时任罗湖公安分局泰宁派出所筹建负责人的曾敏为了和安惠君拉近关系,以使日后在安的关照下能当上所长,到安的家里送给安人民币1万元,安收下此款。之后,从1999年至2002年每逢春节、中秋节曾敏都到安的家中送给安人民币1万元,连同1998年中秋节这次,安惠君春节、中秋节共收受曾敏贿赂人民币8万元。期间,在安惠君的关照下,曾调到洪湖派出所担任代理所长。
2000年12月,曾为表示对安的感谢,到安位于南天大厦的家里送给安人民币3万元,安只收了人民币1万元,其余人民币2万元退还给曾。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至5月,曾敏为了能由代理所长转正,先后约安三次吃饭,并在每次饭后离开帮安开车门时送给安人民币1万元,共计人民币3万元,安都收下,曾敏于2002年3月正式被任命为所长。2002年6月,曾敏听到安惠君准备去英国看望女儿,到安的办公室送给安港币3万元,安收下此款。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12万元、港币3万元均被安惠君收下,占为已有。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