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税缴费方面,实行实名信息“前置采”、资料不齐“容缺办”、自助办税“更便捷”、探索证明材料“免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税务机关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实名信息,无需再向纳税人采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资料不齐全时,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可在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后“先办理、后补缺”;拓展自助办理事项,逐步实现90%的常办涉税事项可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税务总局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在纳税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可免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发泡使用方面,实行异常锁卡“网上解”、抵扣信息“有提醒”、发泡信息“一站查”。在增值税发泡管理新系统中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解决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问题;优化增值税发泡选择确认平台,提示纳税人当期应抵扣信息,避免超过抵扣期限给纳税人带来的损失;优化总局增值税发泡查验平台功能,集成各省税务机关发泡查验平台登录界面,方便纳税人通过统一入口查询发泡信息。
公布税收黑名单案2.39万件
减税降费正策落地,离不开公平的税收环境。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优化执法方式、规范税务执法、打击偷骗税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利剑”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减税降费成果。
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7282件,同比增长161.85%,其中,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泡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6766件,占比92.91%;新增纳入“黑名单”的走逃(失联)案件222件。自2014年10月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公布案件数量已达到2.39万件。
付树林介绍说,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对于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骗税、虚开发泡等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并联合多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在推进联合惩戒工作方面,税务部门将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当事人全部纳入纳税信用D级范围,依法采取更严格的发泡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从2015年启动至2019年6月,全国税务机关累计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31.49万户次,其中公安部门配合阻止出境5773人次;1.98万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