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基建项目查重点。除对已经取得的发泡进行检查外,重点对企业已经预付工程款、还未及时取得建筑安装工程发泡、未及时结转工程成本的涉税、涉及发泡的检查。二是税法宣传明利害。值“营改增”准备期,一些纳税人错误的以为营改增后结转开具基建工程发泡可以抵扣进项税金,有利降低企业税负。对此,稽查人员专门就营改增后税负升降的可能情况帮助企业预测分析,涉身处地讲清利害关系。三是延伸稽查求实效。对已收取工程预付款、建设方提供建筑材料等各种未及时开具发泡申报纳税的建筑安装企业,由稽查局协同建设单位约谈纳税人,必要时对承建方涉税事项直接立案查处。今年以来,该局共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申报缴纳建筑业税收400余万元,补开建安发泡近亿元,有力促进了税收和发泡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