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银行取钱,霍邱的张老汉不仅取了自己的钱,还顺手牵羊取了其他储户的一万元,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老汉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4年4月8日,李某带着三万元现金到霍邱县龙潭信用社存钱,可就在柜台办理手续签完字时,突然发现原本就放在边上的钱少了一万。纳闷的李某怎么也想不通就放在自己眼前的钱怎么会不翼而飞了,如果有神偷行窃为什么还剩下两万。在银行业务员的提醒下,李某报了警。公安干警到现场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原来是同在柜台办理业务的张老汉在伸手到槽子里取钱时不小心碰到了放在两人之间柜台上李某的钱,并将其中的一万元带进了张老汉取钱的槽子里。稍加犹豫的张老汉没有选择归还,而是顺势从槽子里把那“飞来”的一万元和自己取的3600元一起拿了出来,匆匆离开银行。
张老汉没有想到这一切已经被监控拍下,而民警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当晚就出现在了张老汉的面前。悔不当初的张老汉没想到这笔飞来横财在自己的口袋里还没捂热就被追回了。自己还要因为一时的贪心面临判刑罚款的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老汉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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