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孟集镇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农户自愿、公开公正,阳光操作,选择农业生产合作化组织较完善的荣芳稻米种植合作社、超丰农机合作社等8个单位作为试点,整建制推动,采取四项措施,保障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顺利进行。
一是成立组织,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财正、农技、农经、农机、水利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审定、项目的实施、资金的兑付等工作。二是强化培训,培育主体。通过村级推荐,镇主要领导把关,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农场主、专业大户作业机手,普遍开展一次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依托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满足参与项目建设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所需机具的要求。三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严格项目实施质量,实行质检员负责制,确保质量合格,面积准确。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切实做到“三公示、三签字”,即服务合同公示,作业单公示,县级补助结果公示;作业机手签字,质检员签字,用户签字。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严禁挪用,套取补助资金。四是广泛宣传,搞好服务。通过宣传车、村级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公开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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