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便民作用,扩大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该所推出“四突出”以求做优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突出目标。要围绕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民生办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局的目标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力争超额完成务各项目标任务。二是突出重点。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伤等的法律援助工作。巧妙连接咨询与援助环节,改变以往“只登记不引导”模式,进入“边咨询边引导”模式。强化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将典型案例以化名方式编写成册或发送至期刊媒体进行宣传,强化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三是突出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确保援助案件质量。做到及时电话回访,按时进行质量评估,增加举行公民旁听庭审援助案件活动。 四是突出形象。保持干净的办公环境,加强管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