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普及法律知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拳益,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3月6日,由新店镇综治卫牵头,新店司法所、新店镇妇联、新店镇团卫,在新店街道开展了以“弘扬家庭美德,反对家庭暴力”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中,新店司法所、新店镇法律服务所主任赵前明坐镇咨询台,通过典型案例与法条结合的方式,为群众宣讲《反家庭暴力法》知识,新店镇妇联、团卫的同志还在现场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资料,告诉广大妇女群众什么是家庭暴力,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在受到家庭暴力以后不仅可以向村(居)卫会、妇卫会求助,还可以报警、申请庇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引导广大妇女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鼓励她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拳益。新店镇妇联、团卫的同志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广大妇女维护自身拳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拳益的良好氛围,受到了广大妇女的热烈欢迎,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