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是来收菜谱的,你们说的那么好吃,我不太信,必须亲自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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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鱼汤」
活鱼汤,关键在一个「活」字。是要把活鱼捞出,迅速去鳞,开膛破肚,抛进温水里,因为刀法快,鱼虽没了脏腑,但一息尚存,仍会在在温水中游弋不止,此时升高水温,撒入各色花瓣,五彩香料,鱼游花开,鱼停汤成,香气四溢,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
一
江湖中最有名的酒楼叫楼心月,我曾在那儿做过三年的伙计。
当伙计这事儿算不上光鲜亮丽。徐掌柜说过,客人就是天,哪怕你的婆娘快生娃了,只要来了客人,你就得立马去招呼。招呼不周就会挨骂,被骂得多了还有可能被掌柜的辞退,这就是我们这行的规矩。
工钱其实也不算多,一个月拿的银子将将够在七里虹买一匹下等棉布,能给婆娘裁件裙子穿。
不过做伙计有个好处,跟厨子混熟了,每次上菜前都能尝上一口。这一点在楼心月尤其诱人,楼心月的厨子都是当今江湖最顶尖的师傅,一根萝卜都能给你熬出鸡汤味儿来。那三年里,我尝遍了人间美味。
在楼心月六十六位厨子里,属阿顾手艺最刁。
阿顾跟我讲过,楼心月的厨子出的菜都少一股子劲儿。我找机会问了几次,阿顾都不肯说,只让我自己去体会。
可惜我天生伙计命,只觉得每样菜都是珍馐美味,就像那些来楼心月的风流书生讲的:「楼心月的菜是天上人间菜,茶是冥府孟婆汤。」
阿顾对那些文人的说法不屑一顾:「他们只知道把菜嚼了吃进肚子里,哪儿能懂菜。」
我仍是不明白,菜可不就是嚼烂了咽进肚子里,总不能囫囵吞了吧。
逼问得急了,阿顾终于松了口,在他的粗布衣裳上擦了擦手:「他们的菜是死的,活人去吃死菜,精气神就都没了。」
我一脸茫然。
阿顾叹了口气:「明天早些时候,你来这儿看我做道菜。」
二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看阿顾做菜的,徐掌柜都不行。
一个厨子,吃饭的家伙事儿全在灶台上,未经允许看一个厨子做菜,那等于是砸人家饭碗,严重的是会被剁手指的,这是江湖规矩。
尤其是像阿顾这样的顶级厨子。在楼心月,阿顾一天只出三道菜,早、中、晚各一道,能吃到阿顾做的菜的,都不是凡人,得是豪侠中的豪侠、巨贾中的巨贾、达人显贵中的达人显贵。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一进后厨便看到了阿顾。
阿顾还是那套穿惯的粗布衣裳,说来也怪,阿顾似乎常年都穿那一件粗布衣裳,但无论当天晚上那件衣裳有多油腻,第二天都能变得白净干爽,业内话讲就是干净得像块刚出炉撒上白面粉的硬烧饼。
「今天做道活鱼汤。」阿顾慢条斯理地磨着刀。
听到「活鱼汤」这三个字,我有些惊喜,又有点失望。
活鱼汤是楼心月的金字招牌,六十六个厨子中,能做活鱼汤的就七个人。
这道菜本身不复杂,但胜在奇崛。
活鱼汤,关键在一个「活」字。是要把活鱼捞出,迅速去鳞,开膛破肚,抛进温水里,因为刀法快,鱼虽没了脏腑,但一息尚存,仍会在在温水中游弋不止,此时升高水温,撒入各色花瓣,五彩香料,鱼游花开,鱼停汤成,香气四溢,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
这道菜也是楼心月最贵的菜,按说这道菜最佳的吃法是厨子拿上工具现场做,但能吃得上这道菜的,身份往往极高,为了避嫌,别说是菜刀这样的锐器,就是一双筷子都进不了他们的身。所以都是厨师在后厨做好,褪去全身衣裳,拿块布遮在腰间,由专人护送迅速端到客人面前。
能亲眼看到活鱼汤制作,当然是千金难买的,但我还是有些失望。我总以为像阿顾这样的人会不屑以此来炫技,想不到终究不能免俗。
阿顾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淡淡说道:「我的活鱼汤,跟他们的都不一样。」
三
阿顾没骗我。
他的第一步就把我惊住了。
要做好活鱼汤有三个要素:刀快,手快,火慢。前两者不用说,快手快刀才能保证处理干净鱼的同时保留鱼的一丝气息,但很少有人知道活鱼汤的火候才是决定口味的精髓。火大了,水烫得急了,鱼儿一进水就会蹦起来,水花四溅,这道汤就算废了。火小了,鱼剩下那一点生命耗尽了,翻肚皮在温水上,既难看,汤也腥。
好的活鱼汤一定是好火生出来的,要让徐徐升高的水温恰好把鱼牢牢焖住,鱼死,水沸,汤成,这一锅汤才值得客人花一百两银子去吃。
但阿顾却倒行逆施,干柴烈火催了一锅滚沸滚沸的汤。
「尝尝这汤。」阿顾不理会我的惊愕,给我盛了碗汤。
阿顾就是阿顾,那碗汤我舌尖点了一下便鲜进了血管里,一口下肚,嘴巴烫得发麻。
「很多人误解了活鱼汤,认为关键在杀鱼快,心心念念都在一个『杀』字上,戾气太重了。」阿顾一脸严肃,「他们忘了活鱼汤是道菜,是要用嘴巴去尝的,活鱼汤的关键在汤。」
木柴燃着大火,烧得锅底通红,整锅汤剧烈翻动,喷出一团一团水汽,阿顾的脸庞在那一团团水汽中,被火光映得一片铁红。
我十分确定自己喝的是汤而不是酒,但那一刻我竟有些微醺,周围燥热,像是在澡堂里。
恍惚间,阿顾的刀亮了。
我只看到刀亮了那一下,明明白白的一下。
鱼鳞铺在案板上,鱼杂碎落在鱼鳞上。
火灭了,火光钻进了锅底。汤停了,一条鱼静静地沉在汤底。阿顾的刀放下了,刀光敛进了鱼里。
周围一下子凉了下来,我这才意识到,现在才是寅时、深秋的寅时,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这就……结束了?我回过神来,看着那一锅淡青色的汤水,锅底的鱼一动不动,汤面上几片葱花颤颤悠悠地打着转。
气氛尴尬起来。
原来阿顾也有失手的时候。活鱼汤最忌讳的就是鱼在入锅前就死透了,阿顾刚刚那一刀是很快,但还是不够快。
可以理解,我只是个跑堂儿的,不值得他全力以赴。我正想开口夸他的汤好喝,打个圆场,阿顾却伸出食指竖在面前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他不知什么时候提来了一壶酒,并把酒轻轻地放在了鱼汤旁,他的手似乎有些抖,酒壶跟铁锅不轻不重地磕了一下。
「叮咚」
接下来的一幕,让我此生难忘。
四
那条鱼动了。使用 App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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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乔一成来说,生活远远不能正常。
在地震过后,乔一成真正地担负起一家子的日常生活的操持任务了。
他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每天在转着同样的脑筋:到哪儿找点儿好吃的呢?
乔祖望每天给乔一成一些钱,叫他买菜做饭,如果有大钱的用项,必得要先问过他。
乔一成成了一个当家不做主的小丫鬟。
以前妈妈在时,也不是吃得多好,但好像妈总有办法安排好他们的饭食,周周到到。妈不在了,乔一成和他的兄弟姐妹们发现,肚子一天比一天饿了,像个填不满的无底洞,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吃啊,真想吃啊,什么都行啊。
母亲在时,肚子里不过有三两只小馋虫,而如今,肚子竟长出了一张小嘴,时时地细细地咬着啃着,让人不得安生。
长大以后的乔一成想,失母是刻骨剜心之痛,而挨饿则是肝肠寸断之苦,这痛这苦吃过了,什么都扛得住了。
开学以后,乔一成升了初一,可还在原先的小学里读书,这叫“戴帽子”中学。要读完一年后才正式升入中学。二强九岁了,读二年级。兄弟两个还是结伴上学。一路走时,路过早点铺子,二强总要奋力地吸着他的鼻子。
前一晚的剩饭要留做午饭,乔祖望上班的厂子离家远,他带饭在厂里吃,回不来。乔一成做饭的手艺还不熟练,怕耽误了下午的课,总带着弟妹们用热水泡泡剩饭就着小菜胡乱吃一顿,每天的早饭就顾不上了。
有两次,乔一成把家里偷养的那只芦花鸡下的蛋捧在手心里,想着当初母亲私底下给自己做的溏心蛋,忍了许久也没有再尝一尝那滋味。
鸡蛋留着加些葱炒上一小盘是可以做晚饭的菜的。
二强每天在上学路上总是会央求乔一成:哥,买根油条来吃吧,买吧买吧。
乔一成其实也想吃,想得要命,可是他不敢买,钱倒够,可是粮票不够。
终于有一天,乔祖望多给了一两粮票,也许是他错拿了的,乔一成买了一根油条拆成两根与弟弟同吃。
二强几乎是吞下去的,吃完了还吮了好一阵子手指,说:哥,我刚才看见有人买了一套,一个烧饼包着两根肥肥的油条。我刚看见的,乖乖呀,他一个人吃一整套(一个烧饼包一根或两根油条,叫一套)。
乔一成被弟弟的聒噪弄得心烦:晓得啦晓得啦。
二强说:等我长大了拿了工资,我要每天买一套来吃!
二强高唱“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一路走去,怀着将来每日吃一套烧饼油条的理想。
乔一成每天放学后先回家放下书包再进菜场买菜,其实原本他可以直接上菜场的,完全用不着再多拐一个弯。但如果背着书包进菜场,他心里别扭得很。
菜再简单不过,青菜、包菜,碰得巧,有豆腐卖,又有豆制品票,晚上就可以吃小葱红烧豆腐。
有时乔祖望回家早,有兴致,会叫乔一成多蒸一个蛋,点上两滴麻油,蛋上桌时他用竹筷尖儿将蒸得嫩黄的蛋划成五等份,几个孩子加上他自己,每人只能吃自己的那一份儿。通常他的那份儿总会多一些,孩子们也不争,就是二强,会使点小心眼子,装作无意地把四美的那份儿挖去一小角。
有一回,乔祖望大约是头一天晚上多赢了几个钱,居然带回来一份盐水鸭!
坐上饭桌,孩子们眼珠子全粘在那一小盘白嫩的鸭肉上,乔祖望一人分了他们两块,剩下的放在自己面前,先捡了个鸭屁股就着酒,一顿饭足吃了一个多小时,几个小的吃完了全遛在门边巴巴地看着那青花的破了一个小口的碟子。
没有吃完的盐水鸭被放在了堂屋的窗台上吹着夜风,怕摆进碗橱里馊了。
晚上睡到半夜,乔一成听到二强小老鼠似的窸窸窣窣地跑了出去,一定不是去小便,他们这屋的床背后隔了一道帘子,就有马桶。
乔一成心中明白也不作声,等二强又老鼠似的窸窣着上了床躺下,才小小声说:你去干吗啦?
二强吓得差一点滚下床去,反应倒快,摸索着朝一成的嘴巴里塞了点什么:哥,别告我别告我!他央求着。
乔一成嘴里含了小半块鸭肉,不吱声了。他把那小块的肉含糖果似的含了半天,直到一点味儿也没有了才嚼着咽了下去。
乔祖望早起时望了望那碗鸭子,居然没说什么。二强喜得微倒八的眉都扬起来了,唱了一天的雄赳赳气昂昂。
而之后,乔祖望托卖肉的牌友,居然买了一块肉!
真正的,白花花的,大——肥——肉!
乔一成无师自通,小心地割下最肥的部分,放进锅里炼成猪油,炼完后的油渣,等不得它冷一冷,乔一成就捡了一个放进嘴里。
那个香啊,香得乔一成哆嗦了一下,一团孩气地在炉边转了几个圈,抬眼就看见三丽牵着四美站在面前,两双眼睛溜溜地盯着自己咀嚼着的嘴巴。
乔一成往她们嘴里塞了一小块油渣,两个小丫头嘴里发出唔咩唔咩的声音,陶醉极了。
剩下的肉,乔一成加进了许多的干菜,烧成一大锅。这干菜又咸又香,烧成的菜久放不坏。
干菜烧肉的香气传出来的时候,乔一成猛然想起,这干菜,还是妈去年晒的呢。也许上面有妈手上的香。以后吃不到了。
于是十分后悔放了那么多。
乔一成渐渐地对家事越来越熟悉,他知道什么样的青菜好吃,还学会跟菜场卖菜的大嫂卖乖讨好,以便多得一根葱;他学会了控制米饭的放水量,可以在饭将熟未熟时倒出一些浓稠的米汤来跟弟弟妹妹们分食;他还学会了在饭锅里放上一只小碗蒸菜,这样可以省时省煤。他甚至跟邻居大妈讨来一些菊花脑的种子,找来一个大的柳条筐,拿上小铁铲子,带上二强一起,去街心的花圃里偷土。
看花圃的胖子冲着他大叫,乔一成也不理,埋头苦挖,他知道这胖子是他一个院子的邻居,不会真的拿他们两个小孩怎么样。乔二强像只猴子似的跳来跳去对着胖子做鬼脸。不一会儿,乔一成就挖了满满一筐的土,跟二强两个一个拖一个推地弄回了家。
三丽跟四美听说哥哥要种菜,好奇地过来看。四美说:大哥,我们种一点肉吧,种一点肉吧。
三丽大四美两岁,要懂事得多了,说:那个是种不出来的。大哥,我们养一只猪吧。
乔一成低头往土里埋菜籽,一边说:城里连鸡都不给养,还想养猪。你们把鸡给看好啦!让它跑出去,给居卫会的看见了就要叫我们杀鸡。
二强把那只芦花鸡抱在怀里,神气活现地说:谁敢杀我的鸡,我跟他拼了!
那只鸡是他从小养大的,买来的时候是一只毛茸茸的小鸡仔,二强在墙根的湿泥里挖了蚯蚓拌在菜叶子里一点点喂大的,到现在他还会从菜场里捡了别人扔掉的菜叶来喂它。芦花鸡毛色光滑,很是争气,隔天会下一个蛋,咯咯咯地跟在二强身后讨好似的报喜。
菜籽埋下去不久,真的发出了几丛绿莹莹的菊花脑,这种野菜十分好养,只要一点水便长成一大片,割了还长,一直会长到秋天,老得吃不动了,却会结出一球一球的种子,来年还可以种。
于是乔一成跟他的弟妹们喝了好多次菊花脑汤,吃了好多次清炒菊花脑,还不要钱,乔一成种菜的信心更足了,打算来年再种一筐韭菜。
秋风刮起来,卷了干枯的落叶打着滚地向前,冬天快来时,乔一成跟乔祖望要了钱,买了足足一百斤大叶青菜,晒了好几天太阳之后,他死活拉了二强,在井边逐棵地洗。
井水冬暖夏凉,然而洗得久了,手还是冰得生痛,手指尖的皮全皱了起来,二强受不住了,从井里打了水往菜上一浇,就把菜拨拉到一边,被乔一成看见了,一脚踢在他屁股上。
每棵菜都要把叶子扒开来洗干净!给我看见还有泥你就给我舔干净!乔一成已经有了当家的十足气势。
在二姨的帮助下,乔一成把菜全腌在了大水缸里,这样,整个冬天就不愁没有菜吃了。
二姨把菜在缸里码实,一层层地撒上粗盐,忽然说:你妈的手艺比我的好,她腌的菜到了开春还是嫩白的。以前她总是帮着我腌菜,你还记得吧?
2.
上了学没两天,二强和三丽就出了点儿事。
那天,二强跟三丽一起放学回家,才三点钟,可能是饿了,二强突然想出了个点子,跟三丽说:现在菜场后面有人偷偷地做生意卖菜了,我们也做生意去!
三丽问二哥:做什么生意?
二强说:我们卖鸡蛋去,卖了钱我们买点心吃。桃酥,还有油馓子。
三丽乐了。
兄妹俩把家里鸡下的蛋拿上出了门,一共四个蛋,一个人在口袋里装了两个。
二强带着妹妹三丽无畏地迈出了做生意的第一步,可是这一次勇敢的尝试不幸以失败告终。
两个小孩子一路偷偷摸摸,鬼祟地往菜场走,略看见个人影儿,二强就把妹妹往墙角一推,说:你先撤,我掩护。
他们想象着,自己是抗战时期的小八路。然而,小八路二强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口袋里藏着的鸡蛋被焐得温热了,小八路二强想,卖了鸡蛋买东西吃,还不如先吃它一个蛋,省下来一个再去卖,肚子也饱了,零花钱也有了。二强拍脑袋,这样的好主意,怎么早没想到呢?
于是小八路二强就把一个鸡蛋在墙角上一磕,磕了一个小洞,等不及地尖了嘴凑上去吸,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也没吸上什么来。二强下决心把鸡蛋在墙角上又是一磕,再吸,这一回成了,那蛋清混着蛋黄呼溜一下顺着喉咙就下了肚子。
三丽见了,抓住二强的衣角问:二哥你吃什么呀吃什么呀?
二强说:没吃什么呀。
三丽尖细了嗓子说:骗人,我看见了!
二强说:肚子吃到了,嘴巴没吃到,真的,不骗你。
三丽说我也要吃。
于是二强就跟三丽一起分享了另一个生鸡蛋。这回两个人吃了一嘴的腥气。
剩下的两个蛋,两个孩子真的拿到菜场后巷去卖了。
不过没卖掉,被联防的给抓了。
联防的也是邻居,不会真的把两个小孩当投机倒把分子给抓了,就只送他们回了家,说,城市不能养鸡,小娃不懂事不追究责任,可是这鸡不能留。
有热心的邻居阿叔就帮着把鸡给宰了。
二强醒悟过来扑上去要抢他的芦花时已经晚了,芦花已经被割了脖子,大力地摔在墙角,痛苦地扑腾两下,扬起一点灰尘,终于不动了。
二强愣了一小会儿,扯着嗓子痛哭起来,涂了满脸的眼泪鼻涕,边哭边诉:我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芦花啊!
联防的和邻居听了笑得不得了,这缺心眼的孩子话!
乔祖望回来后听说了,倒也没说什么,叫乔一成把鸡炖一锅汤。
砂锅是用了好多年的一个,据说是妈结婚时从娘家带来的陪嫁之一,许久没有烧汤,落了寸许的灰。乔一成兴头头地将砂锅洗得干干净净,鸡汤啊,好像八辈子没吃过了似的。
不一会儿,汤就开了,整个小厨房被香气淹没了。
乔一成和三丽四美觉得,这巴掌大的地方,就像是漂浮在香味的海洋里的一艘船。
乔一成在炉子上垫上一块铁隔板,把煤火封得小些,好让汤炖得更香更浓,这是二姨教他的。
终于还是忍不住,乔一成揭开砂锅的盖子,金黄的汤里,漂着依然青绿的葱段,还有一个鸡肫。
那个鸡肫上下浮动间带给乔一成和妹妹们无比的诱.惑。
他终于下决心飞快地把手指伸进滚烫的汤汁中,捞起那个鸡肫,咬了一口,三丽过来也咬了一口,四美也咬了一口。
三个孩子极有默契地一声不响地就把那个鸡肫给分吃了。
几乎在咽下最后一口鸡肫的同时,乔一成就想起,坏了,闯大祸了!
爸爸是最爱用鸡肫下酒的。
乔一成被这个觉醒惊得魂飞魄散。
三个孩子达成一致,要是爸问起来,死不承认!
果然,鸡汤上了晚饭桌时,乔祖望先捞了一捞,又捞了一捞,没有找到鸡肫,问乔一成:是不是你彤斣了?
乔一成咬紧牙关说没有。
三丽与四美也都说没有。
没有。
乔祖望相信了,说肯定是帮着杀鸡剖肚的杜果子给顺走了!
乔祖望跳到院里开骂,邻居杜果子也跳出来回骂,说自己是好心喂了驴肝肺,一定是乔家几个馋嘴猫彤斣的。
乔一成也跳出来帮着爸一道骂,你才馋嘴猫,你们家一家子馋嘴猫!
既如此,为了生活的节省,就搬到南柳巷五十五号的晋江会馆,不必付租金的房子。我们虽非晋江人,但是母亲的祖先却是福建同安移民到台湾的。
在北平我们认识的朋友、同乡,说闽南话的,比客家人为多,所以生活虽较艰苦,却不寂寞,我们姐妹多,每天上下学绕着母亲过日子,她为我们洗衣煮饭,烧我们爱吃的饭菜。
她的菜式是台湾菜,客家菜,许多青菜如韭菜、莴笋叶,菠菜什么的,都用开水烫了蘸日本万字酱油。她也善烧五柳鱼,青蒜烧五花肉,炒猪肝、猪心、姜丝炒猪肺等等,原来都是台式或客家菜。我却另有一套北京吃儿,当然以面食为主,饺子、馅饼、韭菜篓、抻条炸酱面、薄饼卷大葱、炒韭黄豆芽菜什么的。在这样的饮食爱好下,我从小就学着帮宋妈擀皮包饺子,用炙炉烙盒子。喜欢做是因为爱吃嘛!
说到吃,我倒要“插播”一下,住西交民巷的时候,每天中午回家吃饭,看见饭好了,菜可还没炒,就急得跳脚,怕下午上学迟到。母亲就拿炼好的猪油和日本万字酱油浇在热腾腾的京西稻煮的饭里,吃起来是甘、甜、香,别提多好吃啦。可是半年下来,我们上学的孩子,脸蛋儿就都胖嘟嘟的滚圆起来。
入中学正是发育成长期,我又好吃,自己倒也有几样怪异的食谱:
汽水泡饭。夏季里打开一瓶冰镇的玉泉山汽水,倒入热饭里,好像汤泡饭似的,吃起来非常爽凉。
茶泡饭就酱萝卜。六必居、天源或铁门,都是北平出名的酱园。母亲说我喜欢这样吃,是因为小时候在日本吃“御茶渍”吃的,日本人常吃茶泡饭,日本的酱菜叫“福神渍”的,配着吃也是很清爽的。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吃茶泡饭就酱瓜,就这样也能当作一顿饭。
烧饼夹烧羊肉就酸梅汤。夏季的下午四五点,每家羊肉床子都会烧一锅五香羊肉,香气四溢。这时放学,肚子有点饿,买烧羊肉夹在刚出炉的烧饼里,旁边如有干果店,就来一碗冰镇酸梅汤,热烧饼羊肉就冰凉酸梅汤,现在想着还是流口水。我想起现在我为什么喜欢吃洋玩意儿叫“潜水艇”的,把法国长面包烤好部开,夹入烤牛肉或鲔鱼或火腿,再一些生菜、洋葱等,配一瓶可口可乐,意思是一样的啊!
烧饼油条夹泡菜。这是吃早点的,热芝麻酱烧饼夹刚炸的油条,再夹入一些酸辣泡菜,另有一番味道。
自从我们决定不回台湾老家以后,我当然就一天天地成了林怀民所形容的我:“台湾姑娘,而有北京规矩。"饮食、语言,我都是京味儿了。闽南话虽然说,但是变成了“北京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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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是一片灰蒙蒙的苍茫,鸟儿去了沉寂的北方。火烧云沉到山的那一边,山岗上,风一阵冷过一阵,蒿草在风中萧瑟。目光越过一道道山梁,一个人的影子在昏暗中挟裹着晚风,逐渐清晰。我和妹妹就在这样的黄昏,在这样的山梁上等待父亲,还有父亲手中的鱼。
父亲手中提着一尾胖头鱼。这种鱼头重尾轻,是乡村廉价的鱼,很适合我父亲的购买能力。父亲微薄的工资,要养活一家六口,只能偶尔买这种鱼。他很少笑,只在递给我们拴鱼的草索时嘿嘿几声,在夜色中,他的牙齿很白,这是他留给我最深的印象。
我飞跑着,把鱼交给母亲。妹妹在身后摇摇晃晃地追赶。母亲接过鱼,刮鳞、剔腮、破肚,整条的鱼被分成小块,娴熟而又忙乱。当菜籽油的香味混合着松枝腾起的浓烟弥散开来时,厨房成了温暖的心脏,召集一家人围拢到一起,催促着母亲往炉膛添柴。火舌从灶口舔出来,母亲的影子贴上后墙,忽大忽小,斑驳摇曳。 罡(gāng)风(罡风,指强烈的风。)缠绕窗棂发出呜咽的叫声,屋里的温度升起来,热量向着寒冷四散突围。
锅中的水,沸腾起来了。咕噜咕噜,鱼开始在水中歌唱,由一个声部转入另一个声部。这是世间最美的音乐,传递口福的信息。大姐在这时也不忘记做弟妹们的表率,装模作样地伏在灶台上做作业:二姐的眼睛随着腾起的蒸气升高,用桃木梳梳她又黑又粗的长辫:妹妹和我,绕着灶台打想,虚张声势,有别千平日里泄惊的争斗,而是在幸福的预感中,矫揉造作,故作娇嗔。父亲黝黑、冷峻的脸上露出慈爱和笑容,虽然沉默独坐,而他内心必然掠过一阵阵瞬间的喜悦,眼前的景象是他的成就。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母亲撅起嘴,吹锅盖上的蒸气。揭开锅盖,如同揭开一个谜底。鱼怎么样了?母亲撒下大把翠绿的葱丝,鲜红的辣椒。锅盖合上时,她用毛巾环绕地盖住锅与盖的缝隙,让蒸气闷在锅里,但仍挡不住渗出异香。
鱼熟了,母亲只吃鱼汤泡饭。她拨开我们几个孩子贪婪的交叉着的筷子,挑出一块大而少刺的鱼肉,放在一只小碗中,在我们茫然的眼神里走出异香氤氲的房间。
寒冷跟随着温暖的小碗,跟随母亲推开那间草屋的门。温暖的鱼,让瞎老爷爷冰冷的小屋同样获得了温度。老人边吃边有泪水涌出,不知道是不是太辣的缘故
同样是一个冬夜,这位孤寡老人孤单地走了。临终前,他告诉在场的人,他庆幸最后的时刻是在这个冬夜,因为他吃到了我母亲送给他的鱼。他用手摸着胸口,说:“这里,很暖!”
另一个冬天,黄昏我们不再去那个山岗张望。我父亲在这年的秋天去世了。妹妹的黄发已经扎成了小辫,我们渐渐长大成年人。温暖只会在寒冷中感知,冬夜是我人生最初的一门课程。
严寒来袭时,需要取暖,并且不让一个人孤单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人死了妻子,有个女人亡了丈夫。男人有个女儿,女人也有个女儿,两个女孩互相认识,常常一起出去玩耍。一次,她们散过步,来到女人的家。女人对男人的女儿说:“小姑娘,告诉你爸爸,我愿意嫁给他。那样你就能每天早晨用牛奶洗脸,喝甘甜的葡萄酒。而我的女儿呢,她只可以用水洗脸,喝清水。”女孩回到家,向父亲转告了女人所说的话。父亲说道:“该如何是好呢?结婚是件好事,不过也会带来痛苦。”他始终拿不定主意,于是脱下一只靴子,对女儿说:“这靴子的底儿有个洞,你把它拎到阁楼,挂在大钉子上,然后向里面倒水。要是不漏的话,我就再娶一个妻子。若是漏水了,我就永远不考虑这事儿。”女儿按父亲说的做了,可是水把鞋上的洞胀拢在一起,靴子装了满满的水也没有漏。她马上把结果告知父亲。父亲又亲自到阁楼查看,见女儿确实没有撒谎。就这样,他去那寡妇家求婚,两个人举行了婚礼。
第一天早晨,两个女孩起了床,发现在男人的女儿面前果然放着洗脸用的牛奶和喝的葡萄酒,而女人的女儿面前只有洗漱的水和喝的清水。可第二天早晨,两个女孩面前放的都变成了洗漱用的水和喝的清水。到了第三天清晨,男人的女儿面前放的仍旧是洗漱用的水和喝的清水,女人的女儿面前却摆着洗脸用的牛奶和喝的葡萄酒。以后天天如此。那个女人对继女的态度也越来越恶劣,终日挖空心思虐待她,情形一天坏似一天。而且,恶女人还万分嫉妒继女的美貌与可爱,她自己的女儿可是又丑又令人生厌啊。
转眼间冬天到了,屋外天寒地冻,山顶和山谷积满了皑皑白雪。一天,恶毒的继母用纸做了一条连衣裙,叫来继女说:“拿去,穿上这条裙子,到森林里给我采一筐草莓,我想吃。”“上帝啊!”女孩说,“冬天外面哪会有草莓!大地都冻上了,冰雪覆盖了一切。再说,为什么要我穿这条纸做的连衣裙出去,外面寒风刺骨,连呼气都会结冰!风会吹透这件衣服,荆棘刺也会把它刮破的。”“好啊,还敢跟我顶嘴?”继母呵斥道,“快给我滚出去!要是采不到一筐草莓,就别回这个家!”接着,她塞给女孩一块硬面包,说:“够你吃一天了。”可心里却想:“又冷又饿,准死在外面。以后不会有人碍眼了。”
小女孩迫不得已,只好顺从地穿上纸做的连衣裙,挎着篮子出去了。外面冰天雪地,连根绿草都找不到。可当她走进树林时,却发现一座小房子,里面有三个小矮人正向外张望。她跟他们打了个招呼,礼貌地敲了敲门。三个小矮人喊道:“进来吧。”于是,女孩走进屋子,坐在火炉旁的长凳上烤火,准备暖好身子再吃早餐。小矮人们说:“也分我们一点吧。”“好啊。”女孩爽快地答应了。她把面包掰成两半,一半给小矮人们,一半给自己。小矮人们问道:“小妹妹,你大冬天的只穿个薄薄的裙子来森林里做什么呢?”“哎,”女孩回答,“我要采一筐草莓,要是采不到就不能回家了。”她吃完面包,小矮人们拿出一把扫帚,说:“你帮我们把后门外的雪打扫干净吧。”女孩于是高兴地去扫雪。这时,三个小矮人商量起来:“她多么善良啊,分给我们面包吃,我们该送她什么好呢?”第一个小矮人说:“我让她越变越漂亮。”第二个小矮人说:“我让她一说话就吐出金子。”第三个小矮人说:“我让她有一天当上王后。”
小女孩这会儿正按照小矮人们的吩咐,用扫帚把小屋后面的雪打扫干净。你猜她发现了什么?刚扫完雪,下面就露出了一大片红彤彤的草莓,全都熟透了。她高兴极了,采了满满一筐,然后跟小矮人们道谢,一一握手告别。女孩跑回家,带着继母垂涎欲滴的草莓。谁曾想,当她走进家门,刚说了声“晚上好”,咕噜地就从嘴里掉出一块金子。接着,她讲述了自己在森林中的经历,可每说一个字就会有金子从嘴里掉出来,一会就把房间堆满了。“瞧她那副德行,”继母的女儿嚷了起来,“就这么乱扔金子!”不过,她心里却嫉妒得要命,巴不得自己也赶快到森林里去采草莓。她母亲并不同意:“不可以,我的宝贝。外面太冷了,会冻死你的。”可在女儿再三纠缠下,她只好依从。那个女人给女儿做了件精致的裘皮大衣,硬要她穿上,还准备了黄油面包和蛋糕,让她路上吃。
丑女孩径直走进森林,找到了那座小房子。小矮人们又在向外张望,但她并没和他们打招呼,也不看他们一眼,就大摇大摆地闯进屋子,一屁股坐到炉子边,开始吃自己带的黄油面包和蛋糕。“分给我们一点儿吧。”小矮人们说。女孩却回答:“我自己都不够吃,怎么能分给别人呢?”她吃完后,小矮人们说:“那儿有一把扫帚,请帮我们把后门外的雪扫干净吧。”“哼!自己不会扫啊,你当我是你们的仆人!”看到小矮人们不会送她任何礼物,女孩便冲出屋子。小矮人们商量道:“她太不懂礼貌了,还心怀嫉妒,不肯帮助别人。对于这个坏心肠的小懒鬼,给她点什么呢?”第一个小矮人说:“我让她越变越丑。”第二个小矮人说:“我让她一开口就蹦出癞蛤蟆。”第三个小矮人说:“我让她不得好死。”这时,丑女孩正在外面找草莓,结果一无所获,她气愤地回到家中,告诉母亲自己在森林里的遭遇,可每水旜一个字,就会有一只癞蛤蟆从嘴里跳出来,这可把大家吓坏了。
从此,继母更加嫉恨善良的女孩,整天算计着怎么虐待她,折磨她。可继女呢,却越长越漂亮。终于有一天,继母支起一口大锅,在锅里煮起了纱线。当煮沸后,她把纱线放在这可怜的孩子肩上,又给她一把斧头,吩咐她去冰封的河面凿个窟窿,在里面冲洗纱线。女孩顺从地来到河边,在河中央的冰上开始凿洞。这时,岸上驶来一辆豪华马车,车上坐着国王。马车停了下来,国王问:“可怜的孩子,你是谁?在这里做什么?”“我是个可怜的女孩,在这里漂洗纱线。”国王听了感到非常同情,看到她美丽极了,便说:“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啊,当然求之不得。”她答道。她非常高兴有机会摆脱继母和那个丑女孩。
善良的女孩坐上马车,与国王一起来到王宫。两个人举办了华丽盛大的婚礼,这一切都正如小矮人许诺的那样。一年以后,年轻的王后生了一个小王子。她的继母早就听说继女交了好运,就带着亲生女儿来到宫殿,假意来探望。趁着国王不在,四下无人之际,这恶毒的女人抓住了王后的头,她女儿则抓住王后的脚,两人合力把王后拖下床,将她从窗户扔进窗外的河里。
然后,丑女孩躺在床上,那坏女人把她从头到脚都盖了起来。国王回宫后,想和心爱的妻子说说话,恶女人赶忙阻止:“嘘!千万别吵醒她,她正在发汗。今天得让她好好休息才是。”国王丝毫没有怀疑。可是第二天早上,当他和“妻子”说话时,“妻子”每开口说一个字都会有一只癞蛤蟆跳出来,而不是之前的金子。于是,国王询问这是怎么回事。恶女人忙解释说这是发汗的原因,很快就会好的。然而,当天晚上,王宫的洗碟帮工看到一只鸭子从排水沟里游出来,只听它说:“国王,你在做什么?是睡了,还是醒着呢?”帮工没有回答。鸭子接着问:“那我的两个客人呢,她们在做什么?”帮工答道:“她们熟睡了。”鸭子又继续说:“那我的小宝宝呢?”帮工回答:“在摇篮里睡得正香。”
突然,鸭子化作皇后的模样,来到婴儿室给孩子喂奶,还摇晃小床,替他盖好被子,随后又变回鸭子从排水沟游走了。她这样连续来了两晚。第三晚,她对帮工说:“去禀告国王,让他带上宝剑,站在门口,在我的头上挥舞三下。”帮工忙跑去报告国王。国王提着宝剑走过来,在幽灵上方挥舞了三次,刚挥过第三下,王后就活生生、完好如初地站在他面前。
国王欣喜若狂,把王后藏在密室里,等着礼拜天婴儿接受洗礼的日子到来。小王子洗礼完毕,国王说:“把别人从床上拽下来,扔进河里,这样的人该受到什么惩罚?”“应该把他关入一个装满钉子的木桶,从山上滚到河里才好。”恶女人答道。“那好,”国王说,“你已经为自己做出了判决。”于是,国王下令搬来一只这样的大木桶,把恶女人和她女儿都装了进去,然后钉死桶盖,将桶从山上滚了下去,一直滚到河中央。就这样,自私自利的狠毒继母和她的丑女儿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一片大森林附近,住着一位贫穷的樵夫和他的妻子。夫妇俩有两个孩子,男孩叫汉赛尔,女孩叫格莱特。樵夫家原本就穷困潦倒、缺吃少喝,这一年又恰逢物价飞涨,一家人更是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连每天吃的面包都无法保证。
一天夜里,樵夫躺在床上为这事大伤脑筋。他辗转反侧,焦虑不堪,又是呻吟,又是叹息,终于对妻子说:“如何是好呢?一点儿吃的都没了,可怎么养活可怜的孩子们?”“孩儿他爹,我看不如这样吧,”女人回答,“明儿个一大早,就把孩子们领到深山老林里。在那儿给他们升一把火,再给他们一人一片面包,然后咱们就假装去干活儿,把他们留在那。孩子还小,找不着回家的路,这样咱俩就不用再养活他们了。”“孩子他妈,这可使不得,”男人说,“我怎忍心把自个儿的孩子独自扔在林子里呢?要是那样,野兽很快会把他们撕成碎片的。”“你可真蠢啊!”女人说,“不这么做,我们四个全得饿死。那倒不如把棺材备好,躺在里面等死算了。”接着,她又一个劲儿地劝个不停,最后丈夫只好默许。“但我还是觉得对不起这两个苦命的孩子!”男人自责道。
那晚,两个孩子饿得睡不着,他们正好听到继母跟父亲说的悄悄话。格莱特伤心地哭了起来,对汉赛尔说:“咱俩这下可惨了。”“小点儿声,格莱特,”汉赛尔说,“别难过了,我会有办法的。”两个大人熟睡以后,他爬了起来,穿上那件不大合体的小外套,打开楼下的门,悄悄溜了出去。这时月色正明,皎洁的月光照得房前地上白色的小石子闪闪发亮,仿佛一枚枚银币一般。汉赛尔弯下腰,捡起石子,尽可能把外套口袋装满。然后回到屋对格莱特说:“放心吧,亲爱的妹妹,安心睡觉,上帝会保佑我们的!”说完,他也躺回到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黎明时分,太阳还未跃出地平线,继母就来唤醒两个孩子:“快点儿起床,两个懒鬼!咱们要进山拣柴去了。”说着,她给两个孩子一人一片面包,并告诫道:“这是你们的午饭,不准提前吃掉。都给我记着,吃光了也不会再给你们别的东西!”格莱特把兄妹俩的面包都藏在她的围裙底下,因为汉赛尔的口袋里装满了石子。随后,一家人一同向森林进发。他们每走一会儿,汉赛尔就停下来回头看看,一路上一直这么做。父亲见了便问:“汉赛尔,你总是停下来回头瞧什么?小心脚下的路。”“啊,爸爸,”汉赛尔说,“我在看我养的小白猫呢,它正坐在屋顶上跟我道别。”“傻瓜,那不是你的小猫,是早上的太阳照在烟囱上反的光。”继母责骂道。其实,汉赛尔也不是真的在看猫,而是悄悄地从口袋中掏出银白色的石子,一颗颗丢在走过的路上。
到了密林中,父亲说:“好了,孩子们,拣些树枝堆好,我来给你们生火取暖。”汉赛尔和格莱特拾来很多枯枝,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枯枝点燃后,火焰冉冉升起,继母说:“你们两个,赶紧躺在篝火旁休息一会儿。我和你们的爸爸要到林子里去砍柴。等活儿干完了,就来接你俩。”于是,汉赛尔和格莱特坐在篝火边。到了中午,他们每人吃了一点儿面包。因为一直能听到斧子砍树的咚咚声,兄妹俩相信父亲就在附近。其实,他们听到的哪里是斧子的砍树声,那是一截儿绑在枯树上的树杈,风一吹便前摇后晃、撞来撞去。
坐了许久,汉赛尔和格莱特实在抵不过困乏,眼皮儿打起了架,很快就呼呼大睡起来。他们醒来时已经是漆黑的夜晚。格莱特害怕得大哭起来,嚷道:“咱们现在怎么才能逃出这片森林啊!”汉赛尔则冷静地安慰妹妹说:“别着急,等会儿有月亮了,我们一定能很快找到回家的路。”不久,一轮圆月升起,妹妹拉着汉赛尔的手,循着那些像新铸造出的银币一样闪闪发光的石子往前走。他们走了整整一晚,直到破晓时分才终于回到家中。兄妹俩敲了敲门,开门的是继母。她一见汉赛尔和格莱特,就说:“你们这两个淘气鬼,谁让你们在森林里睡那么久?家里人还以为你们回不来了呢!”见到孩子平安回家,父亲喜出望外。把亲生骨肉抛弃在深山老林里,他的内心饱受煎熬。那种痛苦真是难以形容啊!
时隔不久,又发生了一次全国性饥荒。一天夜里,两个孩子听到继母又对父亲说:“咱家能吃的都吃光了,只剩下半个面包,吃完可就没法子啦。这回两个孩子必须扔了!咱们把他俩带到更深的林子里,叫他们再也回不来。也只有这样咱俩才不会饿死。”樵夫心情沉重,暗自想:“和孩子们一起分享最后的面包不是更好吗?”然而,无论他讲什么,妻子始终听不进去,反倒责骂说:“都做过一次,还怕再做不成。”既然第一次跟妻子妥协了,第二次也只好让步,樵夫又答应了。夫妻俩说话时,孩子们仍然醒着,他们听到了全部谈话。于是,等父母睡熟后,汉赛尔又爬了起来,同上次一样想出去捡些石子。但这次继母却把门锁死了,他根本出不去。然而,他还是安慰妹妹说:“别哭,格莱特,好好睡觉,上帝会帮我们的。”
次日,继母大清早便把孩子们拽下床。给了他们一点面包,但比上次还要少。去森林的路上,汉赛尔在口袋里碾碎面包,时不时停下来在地上撒些面包屑。“汉赛尔,你停下来张望什么?”父亲问,“快些走,还要赶路。”“我在看我的小鸽子呢,它正站在房顶跟我说‘再见’。”汉赛尔回答。“简直是个笨蛋!”继母听后骂道,“那不是你的小鸽子,那是早晨的阳光照在烟囱上反的光。”不过汉赛尔还是在走过的路上一点点地撒完了面包屑。
继母把孩子们领进密林最深处,兄妹俩之前从未来过这儿。和上次一样,父亲又领着他们生了一堆火。接着,继母说道:“你俩坐在那,困了就睡一会儿。我和你们的爸爸要到林子里砍些柴,晚上干完活儿就来接你们。”到了中午,格莱特让汉赛尔和她一起分吃面包,因为汉赛尔已经把自己的面包撒在来时的路上了。随后,他们就睡着了。到了傍晚,仍然没人来接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兄妹俩一直睡到天黑才醒。见妹妹害怕,汉赛尔安慰说:“别着急,格莱特,等会儿月亮爬出来,就能看到来时撒的面包屑,顺着面包屑又能回家了。”月亮升起后,兄妹俩出发了。不过,他们却找不到一点儿面包屑。树林里和田间飞过的成百上千只鸟早把地上的面包屑吃光了。汉赛尔对格莱特说:“别担心,我们很快会找到路的。”他们走啊走啊,可是都过了一天一夜,还是没走出森林。两个孩子真的是饿极了,但除去两三个长在地上的草莓,什么吃的也找不到。这时他们累得腿都迈不动了,倒在一棵树下就睡了起来。
自从离开家,现在已经是第三个早晨。两个孩子继续在森林里寻找回家的路,可他们越走越远,陷入密林深处。如果不能尽快得救,不被饿死也会累死。走到中午,他们看见一只雪白漂亮的小鸟,小鸟站在一个大树枝儿上欢快地唱着歌。优美的歌声吸引了二人,他们不由自主地驻足聆听。鸟儿唱完歌,展翅飞到兄妹面前,引领他们来到一座小房子前。小鸟落在屋顶,兄妹俩儿则径直走到房前,突然惊喜地发现房子竟然是面包做的,屋顶铺满了蛋糕,窗玻璃是透明的糖块儿。“这下可以好好大吃一顿了!”汉赛尔说道,“我要吃一块屋顶的蛋糕,格莱特,你呢,尝尝糖做的窗户吧,一定特甜。”说着,汉赛尔举起手从屋顶掰下一小块,想尝尝味道如何。格莱特也贴近窗户,一点点地啃着糖玻璃。突然,他们听见屋里有人低声说:“咬的咬,啃的啃,是谁在吃我的小房子?”两个孩子答道:“是风呀,是天上的风宝宝。”接着又旁若无人地吃了起来。
汉赛尔觉得屋顶的味道十分可口,就又掰下一大块。格莱特则干脆拆下一整扇圆玻璃窗,坐在地上美美享用。这时,门突然开了,颤悠悠地走出一位撑着拐杖、老态龙钟的婆婆。汉赛尔和格莱特吓了一大跳,手里的东西都掉落到地上。老婆婆颤巍巍地摇着头,说:“乖孩子,是谁带你们到这儿来的?快跟我进屋吧,待在我这儿没人会伤害你们的。”说罢,她拉住兄妹俩的手,把他们领进小房子。很快,丰盛的食物摆到了兄妹俩面前,牛奶呀、甜饼呀、苹果呀、坚果呀,看得人口水都流出来了。吃过饭,老婆婆给两张小床铺上雪白的床单,汉赛尔和格莱特躺在床上,感觉自己就像到了天堂。
其实呢,老婆婆只是假意友善。她是一个专门引诱孩子的邪恶女巫,建造这个面包做的小房子也纯粹是为了让孩子们上钩。每当有孩子陷入圈套,她就会把他杀死,并把他煮熟吃掉。对老太婆来说,这简直就像是过节!巫婆长着一双红眼睛,看不了多远,但却有着野兽一样敏锐的嗅觉。只要有人靠近,她便能闻到。当汉赛尔和格莱特走近房子时,她冷笑一声,恶狠狠地说:“一定要抓住这两个小东西,绝不能让他们从我手心里跑掉!”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孩子们还没醒来,老巫婆就起床了。两个孩子睡得正香,样子特别可爱,红扑扑的脸蛋不禁让老太婆垂涎欲滴。她自言自语道:“真是一顿美餐啊!”说完便用满是皱纹的手抓住了汉赛尔,将他拖进一个马棚里,用铁栅栏把他锁了起来。无论汉赛尔在里面怎么哭喊,老巫婆就是不理睬。随后,她又来到格莱特跟前,把她摇醒,大声吼道:“起来了,懒鬼!打点水给你哥哥做点好吃的,他关在外面的马棚里。我要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然后就可以吃掉他了!”格莱特听后伤心地大哭起来。可哭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老巫婆吩咐做什么,她就得做什么。
于是,汉赛尔天天都有好吃的,而格莱特只能吃些螃蟹壳。每天清晨,老巫婆都颤颤巍巍地来到马棚前喊:“汉赛尔,把手指伸出来,让我瞧瞧你是不是长胖了。”汉赛尔却只伸给她一根啃过的骨头。巫婆眼睛昏花,竟以为那就是汉赛尔的手指。她心里纳闷,这小子怎么总是长不胖呢?就这样,四个星期过去了,汉赛尔还是那么瘦。老巫婆有些不耐烦了,决定不再等。“过来,格莱特!”她冲着女孩叫道,“手脚勤快点,打水去!我才不管你哥哥是胖是瘦,明天就把他宰了,煮着吃。”唉,可怜的小妹妹悲痛欲绝,不得不去打水。她哭得多么伤心啊,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上帝,帮帮我们吧!”她哭着说道,“还不如当初在森林里喂了野兽,那样我俩至少可以死在一起啊!”“省点力气吧,”巫婆说,“嚷嚷也没用。”
第二天清晨,格莱特被迫把装满水的大锅架在柴堆上。“咱们先烤‘面包’吧,”老巫婆说,“我已经烧好炉子,面团也揉好了。”她把可怜的格莱特推搡到炉子边,此时炉里的火苗已经旺得蹿了出来。“爬进去,”巫婆命令道,“看看炉子是不是够热。够的话,就可以装‘面包’了。”格莱特真要爬进去,她就会把炉门关上,把格莱特烤熟吃了。幸好,这个聪明的女孩看出了巫婆的心思,于是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进去,要怎么爬啊?”“真是个笨蛋!”老太婆骂道,“炉口开得够大了。给我看好,瞧我是怎么进去的!”说着巫婆跑过来,将头伸进炉子。就在这时,格莱特用力一推,把她推进炉子,然后关紧铁门,插上门闩。嗷!嗷!巫婆立即撕心裂肺地嚎叫起来。格莱特才不管这些呢,她赶快跑了出去。邪恶的巫婆最终被活活烧死了。
格莱特飞快地跑去找汉赛尔。她打开马棚门,高兴地喊道:“汉赛尔,咱们得救了!老巫婆已经烧成了灰!”看见门开了,汉赛尔马上跳出来,像只关在笼子里的小鸟重获自由一样开心。兄妹俩兴奋得又是拥抱,又是亲吻,蹦蹦跳跳地别提有多幸福!现在再也不用担心了,他们又回到巫婆的房间,发现屋里每个角落的柜子里都藏满金银财宝。“这些可比石子强百倍呀!”汉赛尔兴奋地讲。说罢,他把珠宝往口袋里一顿猛塞。“我也要带些东西回家。”格莱特说,于是她装了满满一围裙。“现在该出发了,”汉赛尔说,“咱们一定可以逃出这片魔鬼森林。”
走了几个钟头,兄妹两个人来到一条大河前。“这可怎么过呀?”汉赛尔说,“没有能踩的木板,也没有桥。”“也看不到渡船啊,”格莱特附和着说,“瞧!有只白鸭子在那儿游泳。我过去问问,也许它能帮帮我们。”于是,格莱特大喊道:“小鸭子!小鸭子!你看见没,汉赛尔和格莱特在这儿等你呢!河上没有木板,也看不到桥,用你雪白的后背把我们驮过岸吧!”
鸭子果真游了过来,汉赛尔先坐在它背上,请妹妹也坐上去。“不行啊,”格莱特回答道,“这对小鸭子来说太沉。还是一个个驮吧。”善良的小鸭子照做了。兄妹俩安全抵达河对岸。往前走了不大一会儿,他们觉得眼前的森林越来越熟悉。终于,他们远远地望见自己的家。两个孩子兴奋地跑了起来,一口气儿冲进客厅,投入父亲的怀抱。
自从把孩子抛弃在森林之后,樵夫便一直闷闷不乐,心里十分难过,而那个狠心的继母也已经死掉了。格莱特把她的围裙翻过来,倒出的金银珠宝滚得满屋子都是。汉赛尔也一把又一把将口袋里的珠宝抓出来。从此以后,一切困苦和焦虑都烟消云散,一家三口开始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从前,一个厨娘名叫格莱特,她有一双红色后跟的鞋子。每次穿着这双鞋外出,她总是得意地转来转去,心中暗想:“你真是个漂亮的姑娘啊!”回到家,她心情愉悦,会喝上一口酒,酒能开胃,于是再尝尝自己做的美味饭菜,直到吃得饱饱的才罢休,然后说:“厨娘必须知道饭菜的味道如何。”
有一次,主人对她说:“格莱特,今晚我有个客人要招待,烧两只鸡,味道一定要好。”“没问题,先生。”格莱特回答。她杀了两只鸡,用开水烫了烫,拔掉鸡毛,用铁钎穿好。傍晚时分,她将鸡放到火上去烤。鸡渐渐变成棕色,差不多烤熟了,但仍然不见客人的影子。格莱特对主人大声说:“要是客人还不来,我只好把鸡从火上挪开。可是,不在味道最好的时候赶快吃,简直是太可惜啦!”主人回答:“我这就跑一趟,把客人接过来。”说完转身离开了。这时,格莱特把插着鸡的铁钎放到一旁,心想:“老待在炉火旁边,又渴又热。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啊!还是先到地窖喝杯酒吧。”想到这,她跑到地窖,端起酒壶,说:“上帝保佑你,格莱特。”说完便喝了一大口。可她觉得酒应该接着喝才对,就又痛痛快快喝了一口。
随后,她回屋里,把鸡放在火上,抹了些黄油,快乐地转动铁钎继续烤。鸡的香气实在诱人啊!格莱特说:“也许还缺点儿佐料,该尝一尝味道。”她用手指蘸着舔了一下,说:“这烤鸡太香了!现在不吃真是罪过。”她跑到窗口,看主人是否带着客人回来了,可一个人影都没见到。返回到烤鸡旁边,她想:“一只鸡翅烤焦了,我还是吃掉为好。”于是,她切下鸡翅吃了下去,觉得味道确实不错。哪知,吃完后她又想:“另一只也该切下来吃掉,要不然主人会发现少了东西。”吃过两只翅膀,她又到窗口看主人,可还是不见他回来。格莱特突然想:“谁知道呢?他们或许根本就不来了,也许去了别的地方。”于是,她自言自语道:“格莱特,放心吃吧!反正一只鸡已经动过了,不如再喝一口酒,然后把整只鸡都吃掉。只有吃光了你才安心嘛。这么好的上帝恩赐又怎能白白浪费呢!”说罢,她跑到地窖,痛痛快快地喝了一气,接着高高兴兴地把整只鸡都吃掉了。一只鸡下肚,主人还是没回来,格莱特又盯上了另一只,说:“一只鸡在哪儿,另一只鸡也该在哪儿,两只本来就该在一起!一只进了肚,另一只也要进肚,这样对两只才公平嘛!我想,再喝两口酒对我也没什么坏处。”就这样,她又畅快地喝了几口,然后让另一只鸡也跟着第一只作伴去了。正当她吃得津津有味时,主人回到了家,大声喊道:“快,格莱特,客人随后就到。”“好的,先生,这就端上来。”格莱特回答。这时,主人看桌子还没有摆好,就拿了一把切鸡的大餐刀,在走廊上磨了起来。正磨着,客人来了,礼貌地轻轻敲门。格莱特跑到门边,想看看是谁,一见是客人,连忙将食指竖在嘴上,悄声说:“嘘!嘘!快跑吧,要是让我主人抓住,你就完蛋了。他是邀请你过来吃饭,可其实是打算切下你的两只耳朵。听听,他正在磨刀呢!”客人果真听到了磨刀声,赶忙朝楼下跑去。格莱特也没闲着,跑到主人面前大叫:“瞧瞧您请的好客人!”“怎样这么说,格莱特?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这样的,”她回答,“我正端着烤鸡要上桌,结果他从我手里抢了就跑!”“太不像话了!”主人说,心里不由得为两只鸡感到可惜。“怎么的也该给我留一只呀,我也好有得吃。”他于是手里提着刀,边追边喊:“一只,就一只!”他是在请求客人留下一只烤鸡,别把两只都拿走。可客人却以为要割下他一只耳朵,就更加拼命地往家跑,为的是把自己的两只耳朵全都带回家。
“好吧,你去给我们做一顿早餐,我们再来决定用不用你。”
孟小乔家的早餐是最难准备的,也是最考保姆手艺的:孟小乔的爸爸要吃西餐,孟小乔的妈妈要吃中餐,孟小乔要吃儿童餐。有几个保姆就是因为不能对付这样的花样早餐而被孟小乔的妈妈辞退的。
但是,这可难不倒蜜儿。她知道西餐是用盘子装的,食物要生一点;中餐是用碗装的,食物要熟一点;儿童餐嘛,当然要用好看的玻璃器皿来装,食物的颜色无非是鲜艳一点。
蜜儿见厨房里只有牛奶和鸡蛋,就把牛奶烧开,倒在一个盘子里,再打两个生鸡蛋进去,这就是孟小乔爸爸的西式早餐;把两个鸡蛋同牛奶一起煮得老老的,装进一个青花瓷碗里,这就是孟小乔妈妈的中式早餐;把牛奶烧开,把两个鸡蛋打进去搅一搅,就成了金灿灿的牛奶蛋花,装进高脚玻璃盏里,再放进四颗红彤彤的草莓,这就是孟小乔的儿童早餐。
蜜儿把早餐端出去,孟小乔一家皆大欢喜。孟小乔的爸爸说,这是最地道的西式早餐;孟小乔的妈妈说,这是最正宗的中式早餐;孟小乔说,这是最漂亮的儿童早餐。
肥猫的妈跟肥猫一样胖,但动作比他灵活多了。她见严老师背过身去检查其他的家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大盒葱油饼干塞进肥猫的行李卷里。
不知严老师是不是眼睛后面还有眼睛,就在肥猫的妈把饼干塞进行李卷的一刹那,严老师转过身来。
“那是什么?”严老师指着行李卷里的饼干,“快拿出来!校长刚说了,不准带零食去!”
肥猫的妈赔着笑脸:“这是我们鲁云飞必需的生活用品。”
严老师的脸上毫无表情:“鲁云飞妈妈,你把我们校长的话理解错了。”
肥猫的妈把笑僵在脸上,挺不好意思地把塞在行李卷里的那盒饼干拿走了。
严老师检查到豆芽儿,迷彩服穿在他瘦小的身体上,到处都是瘪瘪的,只有几个衣兜是鼓鼓的。
严老师让豆芽儿走出队伍,我们都盯着那几个鼓鼓的衣兜,都在研究兜里的内容。
严老师也在研究那兜里的内容:“你们说,这几个兜里装的是什么?难道又是生活必需品吗?”
米老鼠说:“肯定装的是炸弹。”肥猫说:“不对,是手榴弹。”
“轰”的一声,全班都笑了,只有严老师没有笑。校长拿着话筒对着我们喊:“五(3)班严肃点!”
豆芽儿恨恨地朝他妈做鬼脸,他妈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拿着一个脸盆走到豆芽儿的跟前,豆芽儿开始把兜里的东西往盆里掏。
“哗啦啦--哗啦啦!”豆芽儿掏出来的是包装得花花绿绿的朱古力蛋。几个兜都掏空了,装了半盆子,足足有三斤重。
央金拿着一块风干牛肉从碉楼里出来了。她说,这是牦牛身上最好部位的腱子肉,用盐和花椒腌入味,挂在通风处,让高原的风一年四季地吹着它。
风干牛肉看着像干柴,用手摸摸,更像干柴。“这怎么吃呀?”
央金用手撕下一根肉丝,足有七八寸长,递到毛超的嘴边。毛超不敢吃,他说他不敢吃生肉。
“我吃我吃!”
没有唐飞不敢吃的东西。他把那根七八寸长的肉丝 三
一点一点塞进嘴里,细细地咀嚼,细细地品味。
所有的人都看着唐飞的嘴巴:“怎么样?能吃吗?”唐飞伸伸脖子,将嘴里嚼碎的肉吞下去:“一个字:鲜!两个字:好鲜!三个字:相当鲜!就是吞下去的时候有点困难。”
央金说:“吃风干牛肉,要就着酥油茶吃,又饱肚子又暖身子。”
“相当的好吃!”唐飞还在回味,“比手撕牛肉还好吃。手撕牛肉可贵啦!在超市里都要卖一百多元一斤呢!”超市里的手撕牛肉属于高级零食,唐飞对这些零食的价格了如指掌。
焐了十来分钟,皮囊里的酥油茶能滴出来了。马小跳扳开牛皮紧闭的嘴巴,皮囊里的酥油茶滴进了牛皮的嘴里。
牛皮终于醒过来了。毛超在把皮囊里的酥油茶挤出来喂牛皮,唐飞在全力对付那块风干牛肉。
“真硬呀!比干柴还硬!”
唐飞用牙咬,把边上的肉咬松了,撕下一根长长的肉丝来。尽管他早就快要饿昏了,但他还是把这第一根肉丝喂给牛皮吃了。细细的一根牛肉丝,在嘴里越嚼越多、越嚼越多。几根风干牛肉丝下肚,又喝了一些酥油茶,牛皮基本上恢复过来了。
“央金阿姨说得一点没错,有了酥油茶和风干牛肉,不会冻着,也不会饿着。”
身材胖得像企鹅一样的唐飞,喜欢吃,特别喜欢带零食到学校里来。他的上衣兜里、裤子兜里,几乎每个兜里都装着不同的零食。一个兜里装着各种颜色的朱古力豆,一个兜里装着鸡味薯条,一个兜里装着棒棒娃牛肉粒,一个兜里装着小乖乖奶油米果……只要他从你身边走过,就会有一股糖果店的味道。
唐飞特别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吃东西,技巧很高,几乎没有被上课的老师发现过。老师在黑板上板书时,是唐飞吃东西的最佳时刻,他从来不会放过;老师在念书时,他也埋下头来看书,这时候吃东西,老师也不会发现;老师讲课时,目光在每个同学的脸上扫来扫去,唐飞也有办法吃东西:他把橡皮或铅笔弄到地上,然后装作去捡的样子,就把吃的东西塞进了嘴里;或者,就在老师眨眼睛的那一刹那,唐飞把东西塞进嘴里,装模作样地像听懂似的微微点头,老师还以为他听课听得很认真呢!
唐飞在上课时吃的东西,一般都是好东西:像奶油米果,像鸡味薯条,像朱古力豆……因为上课吃,他可以一个人独吃,没有人向他要,更没有人抢他的。他的同桌夏林果,知道他在不停地吃东西,但她从来不向他要东西吃。她在练芭蕾,特别怕胖,而唐飞吃的东西,都是特别容易让人发胖的东西。
唐飞在下课时吃的东西,一般是不太好的东西:比如那种很便宜的水果硬糖,比如那种像木柴一样干的牛肉干,比如那种吃了就要放屁的糖豌豆……马小跳、张达和毛超他们几个,只要一见到他的嘴巴在动,就要向他要东西吃。如果他不给他们,他们就把他按在地上抢!幸好唐飞还藏有好东西,这些不太好的东西,抢就让他们抢吧。
我坐下来,刚想喝杯果汁,一看都十一点了,得赶紧准备午饭。做什么呢?“众口难调”一词用在我们家还真合适。爸爸是北方人,虽然来南方已经有十几年了,但他最喜欢吃的还是稀饭馒头就咸菜。妈妈是南方人,喜欢吃些又精致又有营养的饭菜。我呢,综合南北方,米饭面食都爱吃。今天,我得努力讨好爸爸,讨好妈妈,当然,也不能卫屈了自己。
我打开冰箱,发现里面有鸡蛋、肉馅、黄瓜、馒头、火腿肠等,嗬,蛮丰盛的嘛。我已胸有成竹,开始做饭。
其实,这是我第一次独立做饭。因为平时我喜欢看妈妈做饭,所以熬稀饭、炒火腿肠、蒸馒头都做得得心应手。麻烦一点的是一道叫“翡翠龙眼”的菜,这道菜我是从电视上学的:先把黄瓜洗干净,断成几节,每节约有一寸长,然后把每节黄瓜中间掏掉一部分,放进肉馅,最后放锅里一蒸,一道翡翠龙眼就完成了。蒸熟后的翡翠龙眼,碧绿、青翠、粉红三种颜色搭配在一起,在雪白的盘里构成一幅线条明快、色调清雅的图画。电视中,厨师还用胡萝卜雕了一两朵胡萝卜花来点缀,这个手艺我可不会了,看见花瓶里有盛开的红玫瑰,我顺手摘了两朵,斜斜地放在盘子边,那效果,绝对比胡萝卜花好。
已经十二点了,爸爸妈妈就要回来了。想到待会儿我要在饭桌上跟他们谈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郑重其事地在饭桌上铺上了洁白的桌布(这是我们家请客时才铺的)。
看到满满一桌的饭菜,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些都是我做出来的,心里不由得沾沾自喜起来,我想我长大以后,一定是一个很会做饭的能干女人。
我正在自我陶醉的时候,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看到这一桌花花绿绿的饭菜后,惊讶得好像看见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爸爸见了稀饭馒头咸菜就不要命,刚坐下来,两碗稀饭便下了肚,还直嚷:“好久没吃到这么可口的饭菜了,还是我女儿对我好。"
听了这话,妈妈不高兴了:“这些东西没什么营养。”
我殷勤地给妈妈夹了一个翡翠龙眼:“这是专门为妈妈做的,你尝尝。”
“嗯,好吃!”妈妈又吃了一块,“这是一道工艺菜呢,我都不会做,你跟谁学的?”
我说:“跟电视上学的"
放学路上,我在盘算今晚和明天早晨吃些什么。
我到超市里买了盒装鲜牛奶和小面包,准备用来当明天的早餐;在卖净菜的地方,我看见有加工好的牛排卖,吃的时候只需要放油里炸一下就可以,我马上决定今晚就吃西餐。有生以来我就吃过一次西餐,那是去年表妹过生日的时候,舅舅一家和我们一家去了全市最高级的一家西餐厅,我一直不能忘怀的是那里优雅的环境和浪漫的情调,
至于吃了些什么东西,那些东西又是什么滋味,我倒记忆模糊了。
回到家里,我把牛排炸好,放在两个盘里,又在牛排周围放了一些青翠的菜叶当点缀。我把土豆、胡萝卜、青豆煮熟,将土豆和胡萝卜切成丁,放上沙拉酱,做了一盘蔬菜沙拉。我把猕猴桃、香蕉、苹果切成片,装在水果盘里,做成了一个漂亮的水果拼盘。
我早晨正好可以给他们做早餐。
我们一家三口的早餐是不一样的。妈妈的早餐是一杯浓咖啡,一块清蛋糕;爸爸的早餐是一杯加奶的红茶,两个菜包;我的早餐是一大杯牛奶,两个鸡蛋。本来我是不喜欢喝牛奶的,一闻到那个气味就想呕,可妈妈说牛奶是必须要喝的,牛奶里含有丰富的钙,而我现在
长得特别快,就特别需要补钙,所以每天至少要喝一大杯牛奶。她还说那些美国女孩为什么每个人都有一双又长又直的美腿,就因为她们从小就使劲地喝牛奶。当然,我也想有一双又长又直的美腿,所以我就是捏着鼻子,也要喝掉一大杯牛奶。
妈妈起床后,一边小口小口地品着咖啡,一边学着电视里雀巢咖啡的一句广告语:“滴滴香浓,味道好极了。"
爸爸是狼吞虎咽地把一杯加奶的红茶和两个菜包送进了肚子的,我怀疑他什么味道都没吃出来。见爸爸已经在用餐巾纸擦嘴了。
马小跳想起一些吃过而又难忘的菜。“那酱香牛肉呢?”
“那是从熟食店买回来,切成片儿装在盘里,就端出来了。”
“那五花咸烧白呢?”
“那是在超市买的成品菜,买回来放在锅里蒸一蒸,就端出来了。”
“那清蒸桂鱼呢?”
“也是在超市里买的成品菜,买回来放在锅里蒸一蒸,就端出来了。”
“那些寿司呢?”
“那是在日本人开的寿司店里买的,买回放进微波炉里热一热,就端出来了。”
“那麻辣鸡块呢?”
“那是在楼下的一个饭店里买的,鸡块和调料都是现成的,买回来一拌,就端出来了。”
“那糊辣汤呢?”
“那也是买的现成糊辣粉,放点水进去一煮,再加点醋,就端出来了。”
很多时候,马小跳看见宝贝儿妈妈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进了厨房,不过几分钟,就能端出一桌子的菜来。马小跳还真的产生过怀疑:宝贝儿妈妈是不是真的天仙下凡,菜不是做出来的,而是变出来的。
差不多该开饭了,宝贝儿妈妈才溜进厨房。她用几个白萝卜、紫萝卜、胡萝卜,雕了几朵白色的、紫色的、金色的萝卜花;再用几根黄瓜,切成像树叶一样的形状;然后把香菜洗干净,拿出一套白底蓝花的景德镇餐具来,准备上菜。
马小跳一声高喊:“开饭啰!”当!当!当!当--
身着拖地白裙的宝贝儿妈妈,端着一盘菜款款走进
客厅里来,不要说朱莎莎,就是马天笑先生,也是眼前一亮。
宝贝儿妈妈上的第一道菜是酱香牛肉。红色的酱牛肉切成很薄的片儿,在盘子中间摆成一朵重重叠叠的“花”“花”的中间镶上一片金色的刻成花心的胡萝卜片儿,周围衬上碧绿的香菜。
宝贝儿妈妈上的第二道菜,是麻辣鸡块。鸡块浸泡在亮晶晶的红油里,再撒上一把白芝麻。
宝贝儿妈妈上的第三道菜,是五花咸烧白。这道菜比较油腻,五花肉下面本来就有咸菜是解腻的,宝贝儿妈妈还嫌不够,又在五花肉上面盖了几片切成树叶形状的黄瓜,这样不仅好看,吃起来也会更加爽口。
凉菜热菜一共上了七八道,每上一道菜,都令朱莎莎赞叹不已,特别是最后一道菜--糊辣汤,本来这汤的颜色十分难看,说不出它是一种什么颜色,宝贝儿妈妈就把雕好的萝卜花儿,白的、紫的、金的,一朵一朵,轻轻地放在汤上面,还给这菜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糊辣花汤。
“太妙了!”朱莎莎已经看花了,“这桌菜做得这么好看,简直不忍心吃了。”
朱莎莎真的不忍心吃,拿着筷子,不知所措。
马天笑先生很得意,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在跟这个过去他曾经喜欢过的朱莎莎较劲--怎么样?我的妻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比你差吧?!
马小跳他们家的冰箱又高又大,从来都是塞得满满的,水果、蔬菜、肉,应有尽有。
马小跳已经想好他要做什么了。他十分从容地从冰箱里拿出一包还没开过封的全麦面包片,又从消毒柜里拿出一个宝贝儿妈妈最喜欢的蓝花边大盘子。一包全麦面包片有十二片,马小跳要给宝贝儿妈妈做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
第一层,夹芒果片;第二层,夹牛肉松;第三层,夹番茄片;第四层,夹鸡腿肉;第五层,夹花生酱;第六层,夹草莓酱;第七层,夹五香鱼片;第八层,夹香蕉片;第九层,夹沙拉酱和黄瓜片;第十层,夹奇异果片;第十一层,夹生菜叶;在最高一层上,马小跳做了一个蛋黄酱的堆儿,在蛋黄酱堆儿上放了一颗鲜红的樱桃。
十二层的三明治有一尺多高,色彩缤纷,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别说宝贝儿妈妈没吃过这样的三明治,就是美国的总统、英国的女王,恐怕都没吃过这样的三明治。
这是马小跳的杰作,马小跳越看越爱。
马小跳小心翼翼地把十二层的三明治从厨房端到饭厅里。他见餐桌上的花瓶里插着几朵鲜红的玫瑰花,就用剪刀一朵一朵地剪下来,放在盘子边上,把十二层的三明治围在中间。
在玫瑰花的衬托下,这个本来就不同凡响的三明治更加不同凡响。
黄老鸟也端着一个玻璃壶从厨房里出来了。
丁克舅舅指着玻璃壶里面漆黑的东西问道:“这是什么东东?”
不用马小跳解释,唐飞他们几个也猜出来了,新新人类说的“东东”,就是“东西”的意思。
“你说什么东东?”黄老鸟晃荡着玻璃壶里的黑东东,“你煮的咖啡,煮糊了。”
“倒掉,喝柠檬水吧!”
丁克舅舅从冰箱里拿出一个蒙着保鲜膜的柠檬来,用一把水果刀刺进去,再一拧,再把刀抽出来,一个好好的柠檬,变成了一个有洞的柠檬。
丁克舅舅握住柠檬,十分熟练地把柠檬汁挤进几杯清水里,再加上几块冰,这就是新新人类爱喝的鲜柠檬水。
“喝吧!”
丁克舅舅端了一杯给马小跳。马小跳喝了一大口,又凉又酸,把舌头都酸掉了。
“我要加糖!”“我也要加糖!”
马小跳要加糖,唐飞、毛超和张达都要加糖。
黄老鸟品着鲜柠檬水,味道很好的样子:加了糖的水就不叫鲜柠檬水了,叫糖水。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喝糖水!”
马小跳说:“我要喝糖水!”
“我也要喝糖水!”
丁克舅舅摊开双手耸耸肩:“我这里没有糖。”
“你喝咖啡不加糖吗?”
黄老鸟又怪笑起来:“都什么时代了,喝咖啡还要加糖!”
现在,他们对新新人类也有了新的认识,就是他们喝的水,必须是不加糖的酸柠檬水;他们喝的咖啡,必须是不加糖的苦咖啡。
红帽子领队又走到前面去了,他走路的声音像打鼓。马小跳要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们的步伐。
丁克舅舅却慢了下来,Miss 张也慢了下来,他们一边走,一边在路边采着什么。
“你们在干什么?”
“我们在采一种野菜。”Miss张说,“等一会儿熬野菜汤喝。”
这种野菜表面一层毛茸茸的,叫艾蒿。马小跳也一边走,一边采起艾蒿来。
河道宽了,河水就变缓了,也变浅了,能看见成群结队的鱼儿在水里游。
“马小跳,你想不想吃烤鱼?”
丁克舅舅真是异想天开,还在水里游着的鱼,怎么能变成烤鱼呢?
马小跳一直没有注意到,丁克舅舅装着帐篷的大背包下面,还吊着一个大黑塑料袋,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白色塑料袋,和各种各样的矿泉水瓶子。马小跳清楚地记得,出发之前,并没有这些东西呀!
“你没见我一路上都在拾这些东西吗?”
丁克舅舅真让马小跳搞不懂:“你拾这些东西干什么?”
Miss张说:“马小跳,你不知道你丁克舅舅是环保主义者吗?”
马小跳不知道,像丁克舅舅这样的新新人类还是环保主义者。
“嘿,现在这些废物派上用场了!”
丁克舅舅挑出几个大的塑料袋,用小刀子在上面扎
了许多小洞,就做成了“渔网”
丁克舅舅脱掉鞋、脱掉袜,赤脚站在水里,把塑料袋的口张开,放在水流里。
水流进塑料袋里,鱼也游进塑料袋里。丁克舅舅把塑料袋轻轻一提,水哗啦啦地漏下来,鱼却留在了塑料袋里,一共有三条。
不一会儿,丁克舅舅和马小跳就网了二十几条鱼,够大伙儿吃的。Miss 张也采了一大袋野菜,够熬一大锅野菜汤的。
在太阳就要落下山的时候,暴走族终于看到了长江。他们在一片平坦开阔的河滩上安营扎寨,帐篷支起来了,五颜六色的,给荒凉的河滩带来了许多生气。篝火燃起来了,男的在忙着烤鱼,女的在忙着熬野菜汤,只有马小跳在那里东游西荡。
圆圆的、红红的落日一点一点地落进了长江里,染红了一片长江水。
大伙儿围在篝火旁,就着微微有点苦味的野菜汤,吃着鲜美的烤鱼。这是一群热爱生活的人,懂得享受生活的人,就是在困境中,他们也一样能过得有滋有味。
马小跳看看他身旁的丁克舅舅,他正吃得狼吞虎咽,满头大汗。很难想象,这就是那个把手提电脑带到咖啡馆里办公、午餐就吃一块三明治的丁克舅舅。
在肯德基店里遇见美女
五·三班升六·三班的时候,班主任严加厉老师因病提前退休了。谁来做六·三班的班主任呢?
谁也不愿意来做六·三班的班主任,因为六·三班有H4。H4就是全校闻名的那四个坏小子--“肥猫”鲁云飞、“米老鼠”米奇、“豆芽儿”黄豆豆和“兔八哥”战小欧。H是“坏小子”的第一个拼音的首字母。
没有班主任,也没有老师愿意代管,下午两节课后,六·三班就放学了。
H4是不会这么早就回家的。路过那家他们再熟悉不过的肯德基店时,八条腿全都迈不动了,门口就像埋伏了一条隐形的魔力绳索绊住了他们的脚。
现在不过下午四点半钟,店堂里空空荡荡。H4 一进来,就直奔一张有四个座位的桌子,然后把书包扔在椅子上,开始在自己身上搜起钱来:一块的,两块的,五毛的,一毛的……不一会儿,钞票堆了一桌子。
米老鼠用一根手指头在舌头上一抹,蘸了点唾沫,十分熟练地点起钞票来。
“够了吧?"
“够个屁!”米老鼠吸了一下鼻子,“才七块六毛钱,买一个汉堡包都不够。”
“再搜!"
肥猫不搜自己,却打开兔八哥的书包,掏出文具盒,一打开,里面有一枚崭新的一元硬币。
“我就知道你打了埋伏。”
肥猫把那一元硬币向空中一抛,用手接住,然后扔在桌子上。兔八哥说:“这是我回家乘车的钱。”
米老鼠说:“一会儿吃饱了,你可以跑回家去。”
“就是。”豆芽儿附和道,“一会儿吃饱了,你还可以和汽车比赛,看是汽车跑得快,还是你飞毛腿跑得快。”
兔八哥是出了名的飞毛腿,学校开运动会,他包揽了所有田径项目的冠军。这时,他愤愤不平,嘴里嘟囔着:“你们也再搜搜。”
肥猫、米老鼠和豆芽儿全身搜遍,把书包也搜了个底朝天,又搜出一些零碎的角票来。
米老鼠的手指头又在舌头上一抹,飞快地数起来。
大伙儿都盯着米老鼠的手指头:“多少?”“十一块五毛钱。”
这点钱,在肯德基店里够吃点什么呢?看那几个戴红帽子的服务员朝他们翻白眼,四个人都有点心虚,每个人手上都拿了一张促销宣传单,装模作样地在那里仔细研究。
肥猫咽下一口口水,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我们来一个香脆鸡腿堡、一大杯可乐。”
“这怎么吃呀?”
“分着吃呀!”肥猫说,“一人吃一口汉堡包,喝一口可乐。”“NO!NO!NO!”豆芽儿反对,“这样吃多不卫生呀!”米老鼠和兔八哥也反对,他们心里都明白,这样吃的话,肥猫太占便宜了。他一口咬下去,小半个汉堡包就没有了;他一口喝下去,小半杯可乐也没有了。轮到他们,他们还能吃到多少呢?
“我们吃劲爆鸡米花吧!”米老鼠说,“再加上一大杯可乐,吃一颗鸡米花,再喝一小口可乐,是不是很爽?”
大家都觉得米老鼠这主意不错。可是一算钱,一份劲爆鸡米花八元,一大杯可乐四元,一共十二元,可他们只有十一元五角,还差五毛钱。
肥猫叫大家再搜一搜。大家又手忙脚乱地搜了一阵子,就再也搜不出钱来了。肥猫一下子瘫在椅子上:“只好喝小杯的可乐了。”
“还是喝大杯的吧!”
有人放了一张五毛的角票在桌子上,那搭在钞票上的手指,涂着透明的指甲油。
奇怪,这是突然间从哪里冒出的一个美女?而且是他们喜欢的那种类型的美女:长睫毛,大眼睛,长头发,穿白T恤,穿低腰的牛仔裤,裤腰上松松地系一条宽皮带。
“对不起,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美女朝靠窗的角落指了指,“刚才,我就坐在那里。”
那里放着一盆一人多高的凤尾竹,难怪她能看见他们,他们看不见她。
有了美女捐助的五毛钱,他们凑起来的钱就刚够买一份劲爆鸡米花、一杯可乐了。
一份鸡米花、一杯可乐放在一个大托盘里,显得有些寒酸。四只手齐刷刷地伸向纸袋里的鸡米花,然后就是一片嘎巴嘎巴的咀嚼声。肥猫还没嚼完嘴里的鸡米花,就端起那杯可乐,把吸管塞进嘴里。只听吱溜一声,肥猫两边的腮帮子就凹了下去。
米老鼠大吼一声:“肥猫,嘴下留情!”
豆芽儿和兔八哥也都十分紧张。他们看那杯可乐,发现绛色的液体已下去了一大半。
美女忍不住笑出声来。四个坏小子回头一看,美女双手托着下巴,把他们当喜剧看。
肥猫一点也不难为情,他故作潇洒地扔了一颗鸡米花在嘴里,一边嘎巴嘎巴地嚼着,一边举起纸袋问美女:“你不来点儿?"
美女摇头:“谢谢,我已经吃了一个下午了,你们看--”
美女的面前,堆着装汉堡包、装香辣鸡翅的盒子,装薯条、装奶油玉米棒的纸袋儿,还有装圣代冰淇淋、装柠檬茶的纸杯。
一个人怎么可以吃这么多?而他们四个人,却只能吃那么一丁点儿,还不够塞牙缝儿的呢!
H4觉得心理不平衡起来。
美女似乎感觉到了这种不平衡,她懒洋洋地站起身来:“好吧,我来请客,请你们每人吃一个甜筒,怎么样?”
美女根本不看他们的反应,迈着两条长腿,径直朝收银台走去。 H4 的四颗脑袋凑拢在一起。
“你们说她是什么人?"豆芽儿是H4中最有心眼儿的一个,“她为什么要请我们吃东西?”
肥猫一心只想着吃甜筒:“我看她反正不像坏人。”
“她那么漂亮,怎么可能是坏人呢?”兔八哥眨巴着迷迷糊糊的眼睛,他很不希望这个要请他们吃甜筒的美女是坏人,“一定不是坏人。"
米老鼠故作神秘:“我还发现这个美女有些不一般。”“怎么个不一般?”
米老鼠指指美女放在桌上的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面装的是什么,你们看见没有?”
他们一眼就看出来了,里面装的是整套的《蜡笔小新》。
“她喜欢看《蜡笔小新》?”
H4立即对美女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亲近感。
美女用托盘端着五个甜筒过来了--她又给自己要了一个。她问他们:“你们在说我什么?"
米老鼠拿起一个甜筒舔了一口,水旜来的话全成了甜言蜜语:“他们说你漂亮,不是一般化的漂亮。”
“谢谢!谢谢!”
其实,美女最不缺的就是别人赞美自己漂亮的恭维话,但这样的话出自几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之口,美女还是第一次听到,所以美女显得格外地开心。
豆芽儿假装绅士:“可以冒昧地请教美女的芳名吗?”
“米兰。”美女大方地告诉他们,“大米的米,兰花的兰。”“我知道。”米老鼠最喜欢卖弄,特别是在美女面前,“米兰是一种花儿,一种米粒般大的小花儿,闻起来很香……”
肥猫不耐烦地打断米老鼠的话:“米兰姐姐,你看起来那么斯文,怎么吃得了这么多的东西?”
肥猫总是对这样的问题最感兴趣。
“我心里不痛快。”米兰说,“我心里不痛快的时候,就会拼命地吃东西。”
美女还会有不痛快的事情?这不痛快的事情到底是什么? H4很想知道。
原来,米兰是刚从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她的同学在毕业前就联系好了学校,现在都已经在当老师了。本来米兰也联系好了一所学校,但就在这时候,电视广告上招《非常周末》的节目主持人。因为米兰常常在大学里主持各种各样的节目,所以家人便极力怂恿她去电视台碰碰运气。米兰去了电视台,果然不负众望,导演和制片方都对她特别满意,让她回去等着,等投资方的资金到位了,就通知她来电视台。
米兰以为她真的就要当主持人了,就跟原来那所已经联系好的学校说她不去了,只等着电视台通知她去做主持人。没想到,等来的结果却是因为资金的问题,因为制片人的问题,还因为其他若干
问题,反正《非常周末》这个新创的节目是不搞了,那么,米兰这个本来已经圈定的节目主持人,现在也就什么都不是了。
什么都不是的米兰从电视台出来,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心情一糟糕,她就想吃东西。她在街边买了双球的冰淇淋,一边吃,一边走。她没有目的地,只是闲逛而已,因为她现在无所事事。
米兰路过一家音像店,看到店里的VCD 里正放日本动画片《蜡笔小新》。小新学他爸爸剃胡子,他没有胡子,结果把自己的眉毛给剃了。米兰站在店门口看着,忍不住哈哈大笑,把嘴里的冰淇淋都喷了出来。
“好看吧?”音像店老板趁机和米兰做起生意来,“买一套吧?”“多少钱?"
“便宜卖给你,一百二十元一套。”
“一百二十元还便宜?”米兰跟老板讨价还价,“六十元卖给我还差不多。”
“六十元就六十元。”老板一副挥泪甩卖的样子,“我看你是真喜欢,我亏本卖给你吧!”
米兰本来并不真想买,只是闲着也是闲着,跟老板砍价玩,没想到老板已把话说到这份儿上,只好把这套《蜡笔小新》买下来了。
老板把整套的《蜡笔小新》用塑料袋装了,米兰提在手上晃荡着,又往前走。
米兰还是没有目的地。也不知走了几条街,米兰有点饿了,一眼看见街对面有一家肯德基店。米兰过了天桥,跟站在门口笑容可掬的肯德基老头儿打了个招呼,就走了进去。
米兰点了一个香辣鸡腿堡,一盒香辣鸡翅,一大袋薯条,一大杯柠檬茶,装在一个大托盘里。这时已是下午两点多,店堂里空空荡荡,米兰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一边吃盘里的东西,一边喝柠檬茶,一边看街上的人和车。
汉堡包吃完了,鸡翅吃完了,薯条吃完了,可乐也喝完了,可米兰并没有想离开这里的意思。她心情不好,心情不好的时候,米兰就想不停地吃东西。
米兰又去买了一杯巧克力圣代。
巧克力圣代吃完了,米兰的心情还是没有好起来,她又去买了一根奶油玉米棒。
米兰转动着玉米棒上的小木棍,把玉米粒儿一粒一粒地咬进嘴里,慢慢地嚼着,她特别喜欢那种留在唇齿间的奶油味儿。
就在这时,四个背着书包的男孩子进来了。米兰看见他们在那里凑钱,听见他们说因为还差五毛钱,只能喝小杯的可乐。米兰实在不忍心四个像饿狼一样的男孩子共喝一小杯可乐,于是慷慨解囊,及时地捐出五毛钱,让H4喝上了大杯的可乐。
肥猫家的晚餐总是十分丰盛,这也是这一家三口都胖的原因。老母鸡是早晨就煲在电砂锅里的,现在吃正合适,骨头都炖酥了。整只的樟茶鸭子是在熟食店买的,被斩成一条一条的。两斤重的鲤鱼是现买的,装在有大半袋水的塑料袋里,回到家还是活的。肥猫的妈在吃上面一点也不肯含糊。本来在卖鱼的地方,人家可以免费把鱼打理干净,可是肥猫的妈却嫌这样的鱼做出来会失去几分鲜味,她硬把鱼装在有十斤水的塑料袋里,脸红筋涨地提回了家,现杀现剐现做。她的糖醋鲤鱼和松花鲤鱼都做得很好,她拿不定主意,今天这条鲤鱼到底是拿来做糖醋鲤鱼好还是做松花鲤鱼好。她扯起嗓门儿,高声地问肥猫。肥猫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扯起嗓门儿,高
声地回答:“随便!”
肥猫的妈从兜里摸出一个一元的硬币,心想着是花那面就做糖醋鲤鱼,不是花那面就做松花鲤鱼。她握着硬币向上一抛,硬币落在案板上,是花那面,结果她做了糖醋鲤鱼。
肥猫一家三口都不喜欢吃蔬菜,只要有肉就行。肥猫家的餐桌也很大,像乒乓球桌。大盆的鸡、大盘的鱼和鸭摆上餐桌的一端,偌大的桌子居然不显得空。
肥猫的妈先用勺子舀了一点鸡汤喝,啧啧地咂着嘴:“哎哟,把舌头都鲜掉了!”
然后,她又用筷子挑了一块鱼肉在嘴里,又叫:“哎哟,把牙齿都鲜掉了。”
肥猫的爸白了她一眼:“舌头和牙齿都掉了,你还吃什么东西肥猫的妈不理肥猫的爸,叫肥猫坐下来吃饭。
肥猫不坐,怕把屁股上的鬼脸坐没了。他先吃了一碗饭,又喝了一碗汤垫底,然后才一本正经地宣布道:“今天晚上,我们米老师要来家访!”
肥猫的妈立即没有了胃口,心跳也加快了。她一手捂住心口,一手去戳肥猫的脑袋:“真是讨债鬼,我这辈子欠你的债,什么时候才还得清哟!”
肥猫听不出这是骂他的话,还傻乎乎地问他妈:“你真的欠我的债呀?欠我多少钱,还来!”
肥猫就向他妈伸过手去。“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够了!”肥猫的爸大喝一声,“老师就要来了,你们还在那里闹,像什么话?”
肥猫的爸对肥猫的妈极其不满。每次教育肥猫,她都东拉西扯,从来不得要领。肥猫今天这个样子,肥猫的爸认为肥猫的妈要负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过来!”肥猫的爸向肥猫吼道,“给我站好!”
肥猫不过来,他说他还没有吃饱。天就是要塌下来,肥猫也是要吃饱的。
肥猫的爸压住火气,看着肥猫稀里呼噜地扒完了两碗饭,稀里呼噜地喝完了一大碗汤,然后厉声道:“你又犯了什么错?说!"
肚子饱了,脑袋却空了。肥猫到底犯了哪些错,他一件都记不起来:“反正米老师马上就要来了,你去问她好了。”
肥猫这话,将肥猫的爸彻底激怒了。他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汤盆里金灿灿的鸡汤荡了出来,桌子上油汪汪的一大片。
“你还好意思让我去问老师?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肥猫的爸说着,就自己掴了自己一个耳光,仿佛肥猫丢了他的脸,
他的脸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肥猫见他爸自己打自己,觉得好笑,便偷偷地笑了一下。
戴安到厨房给她妈妈调制一杯冰激凌咖啡。戴小荷酷爱咖啡,一年四季,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是她喝咖啡的时间。春天喝爪哇摩卡咖啡;夏天喝冰激凌咖啡;秋天喝意大利泡沫咖啡;冬天喝爱尔兰咖啡。所以在这座小灰楼里,一年四季的下午,都弥漫着咖啡的滴滴香浓。
是不是因为今天下午,戴小荷没有喝咖啡,情绪才变得这样差的?
戴小荷不仅喜欢喝咖啡,还喜欢调制咖啡。除了做旗袍,戴小荷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调制咖啡上。戴安从小就在厨房看戴小荷弄咖啡,所以除了操作复杂严谨的爱尔兰咖啡,戴安也能调制出几种咖啡来。最拿手的就是冰激凌咖啡,她自己也喝。
厨房里有一个漂亮的玻璃橱柜,琳琅满目地放了
十几个杯子在里面,全部是喝咖啡用的。喝不同的咖啡,要用不同的杯子。
喝冰激凌咖啡,要用高腰的高脚玻璃杯。
戴安先在杯子里放了四块冰,然后把冰过的咖啡倒了大半杯,冰箱里有的是从冰品店里买来的现成的香草冰激凌,舀两勺放进去,最后淋一点化开的鲜奶油。
戴安把做好的冰激凌咖啡放在一个白底蓝花边的托盘上,准备端到戴小荷的房间去。
李小俊妈妈一高兴,就要请肥猫和米老鼠吃饭。肥猫早就瞄到桌上摆着两个闪着红亮油光的狮子头了。
米老鼠不爱吃肉,但桌上有他爱吃的青椒皮蛋。两个人的脚就有些迈不动,但他们在嘴上还要客气一番。
“这样不太好吧,没跟家里说……”
李小俊妈妈这时已热情得像一盆火,她把移动电话塞到肥猫手里,连声道:“快,快打电话呀!”
肥猫和米老鼠分别给家里打了电话,便上席入座。一拿上筷子,肥猫的眼皮就在那盆狮子头上荡漾。但因狮子头太大,他实在无从下手。李小俊妈妈眼疾手快,一手握一双筷,用四支筷子才把那么大个狮子头抬到肥猫的碗里。李小俊妈妈又要把剩下的一个大狮子头抬到米老鼠的碗里,被肥猫阻止了。
“阿姨,别给他,他吃素。”
米老鼠指指那盘青椒皮蛋:“我喜欢吃这个。”
李小俊妈妈忙把那盘青椒皮蛋移到米老鼠面前。李小俊妈妈看他两个像饿死鬼一般,吃得狼吞虎咽,笑眯眯地问道:“好吃吗?”
“好吃好吃!”肥猫包了满嘴的狮子头肉,含含糊糊地说道,“超级好吃!”
米老鼠吹捧道:“阿姨,你这青椒皮蛋做得呀,比电视上那个刘仪伟还做得好。”
李小俊妈妈是刘仪伟的崇拜者:“你吃过刘仪伟亲自做过的青椒皮蛋啊?”
“那当然,我是亲口吃过的。但是,绝对没你做的好吃。”
李小俊妈妈被这两个坏小子哄得心花怒放。
中午,就在我家吃的午饭。冉冬阳说她会做“扬州炒饭”,我们三个男生都要争着给她当下手。
精豆豆涎着脸皮问:“冉冬阳,你在我们3人中挑吧,挑谁是谁。”
“你我一边玩去吧!”古龙飞阴阳怪气,“冉冬阳肯定挑吴缅。”
“你们3个我都要!”冉冬阳马上给我们分派任务,“吴缅打鸡蛋;古龙飞切火腿肠和切葱花;精豆豆剥西红柿皮。”
“Yes ,遵命!”
我们都想在冉冬阳那里挣个优良表现。我卖力地打着鸡蛋,冉冬阳说至少要打100下,我不敢打99下;古龙飞把火腿丁切得方方正正,恨不得用尺子来比着切了;精豆豆笨手笨脚剥了半天西红柿,才剥下一点点皮来。冉冬阳抿嘴一笑,从精豆豆手里把西红柿拿过来,用水果刀的刀背在上面刮了几下,然后又还在精豆豆的手上。
“你再撕撕看!”
精豆豆一撕一大片,只几下就把西红柿皮撕得干干净净。
“嘿,神了!”
精豆豆挠着脑袋瓜,百思不得其解。
当我们三个“小工”把备料的活儿都做好之后,大师傅冉冬阳系上我妈的围裙,闪亮登场了。她在热锅里倒上色拉油,把我调好的蛋往锅里倒了三分之二,剩下三分之一在碗里。等蛋浆在油锅里爆出一团膨松的黄来,再倒下米饭、火腿丁和一筒罐头青豆,很快地翻炒,在起锅的时候,撒上葱花,分盛在4个盘里。
精豆豆耸着鼻子,他的鼻尖儿都快拱进炒饭里去了。
古龙飞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在欣赏那盘炒饭。“多么漂亮的炒饭啊!白的白,红的红,黄的黄,绿的绿……冉冬阳啊冉冬阳,你叫我们怎么舍得把这么漂亮的饭吃下去呀?"
在他们贫嘴的时候,冉冬阳又做好一盘蒜茸黄瓜和一盆西红柿蛋花汤。
这顿饭吃得好爽!
莫欣儿宣布道:“我和刘杨惠子今天要举行一次才艺大比拼,在20元钱以内,做出三菜一汤,菜品里必须有鸡鸭鱼肉,今天在座的都是评卫。”
大家欣喜若狂,鲁肥肥更是欢喜得差点晕了过去。“这类活动应该多搞,最好天天搞。”
从厨房传来锅碗瓢盆声,莫欣儿和小魔女轮番地把做好的菜端上来,这时候,最激动的是鲁肥肥,开始摩拳擦掌。
小魔女做的菜放一边,莫欣儿做的菜放另一边。小魔女报出她的第一道菜是“凤爪踏青”。十来只泡鸡爪放在几片蚝油生菜上,半斤鸡爪3元,半斤生菜0.8元,这道有鸡的菜一共是3.8元;第二道菜是“碧野黄花”,咸蛋黄炒豌豆荚,咸蛋是鸭子生的蛋,这道菜算是有鸭的菜,两个咸蛋1.6元,半斤碗豆荚1元,这道菜一共是2.6元;第三道菜是“鱼池藏玉”,其实就是鱼头豆腐汤,一个鱼头3.8元,一块豆腐0.6元,这道有鱼的菜一共是4.4元;第四道菜是“蚂蚁上树”,就是烂肉炒粉丝,二两牛肉1.3元,四两干粉丝1.8元,这道有肉的菜一共是3.1元。小魔女做的“鸡鸭鱼肉”4个菜总费用是13.9元。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胡博士就像发现了奇迹,“这样几个菜如果在北京吃,起码要100元呢!”
该莫欣儿报菜名了。
第一道菜是“迎风展翅”,一盘黄瓜片整齐地向一个方向倒去,就像风吹倒似的,上面摆着两排卤鸡翅膀,半斤鸡翅3元,1斤黄瓜0.5元,这道有鸡的菜一共是3.5元;第二道是“八鸟闹春”,青辣椒、红辣椒炒鸭舌,半斤青椒红椒1元,八根鸭舌头26元,这道有鸭的菜一共是3.6元;第三道菜是“银装素裹”,白油熘鱼片,半斤鱼肉2.4元,这道有鱼的菜一共是2.4元;第四道菜是“翡翠龙眼”,这是一道汤菜,丝瓜段中间掏空了,塞上肉馅,就成了龙眼,把碧绿清澈的汤比喻成翡翠,也是说得过去。1斤丝瓜1元,二两猪肉馅1元,这道有肉的菜一共是2元。莫欣儿做的“鸡鸭鱼肉”4个菜,总费用是11.5元。
莫欣儿的费用比小魔女的费用更少,胡博士只有对罗老师说:“你的学生真是太厉害了。”
幸好这时,热气腾腾、滋滋冒油的香辣蟹上桌了,否则他们又会吵起来。
香辣蟹装在一个起码有脸盆大的大瓷盘里,螃蟹炒得通红透亮的,鲜红的泡辣椒整条整条地穿插在肉蟹里。这样的菜,别水斣了,就是看看颜色,闻闻味道,
也会流口水的。吃这个菜还有个讲究,一般是吃独门菜,把螃蟹挑来吃了,还剩下一大盘子调料,服务员把剩下的一大盘子端回厨房里,用盘子里的调料又炒出一大盘河粉端出来,这样吃了螃蟹又吃河粉,既能吃得舒服,又能吃饱肚子。
吃香辣蟹,最好的部位是螃蟹的两只前钳。我们要了两只螃蟹,一共有4只前钳,正好一人一只。妈妈碟子里的那只前钳敲得不是很碎,无从下嘴,我和老爸都看着妈妈笑,看她怎么吃?傅教授马上把他碟子里那只敲得很碎的蟹钳夹给妈妈。这一切都做得那么自然又那么恰到好处。
这顿饭吃得轻松又愉快,3个大人谈笑风生,完全没有事先我所想象的尴尬和不自然。
1.
妈妈叮嘱了弗朗茜几句,让她出门买点儿东西回来当午饭。“去那个破杯子里拿八美分,买四分之一块犹太黑麦面包。要买新鲜的。然后再拿五分镍币,去索尔温店里,买块五美分的舌根肉。”
“但你得有关系,才能用这个价钱买到啊。”
“告诉他是你妈说的。”凯蒂坚持道,随即转念一想,“我们要不要买五美分甜面包,还是把那钱放进储蓄罐。”
“噢,妈妈,今天是周六。你都说了一周啦,我们可以在周六吃甜点。”
“好吧,那就买甜面包。”
小小的犹太熟食店里,挤满前来买犹太黑麦面包的基督徒。弗朗茜盯着那个男人将她要的四分之一面包装进纸袋。从又脆又嫩的表皮和粉白的底部来看,她觉得这面包在它还新鲜的时候,肯定能轻而易举地成为全世界最棒的面包。弗朗茜不情愿地走进索尔温的店。到这儿来买舌头,索尔温有时和颜悦色,有时又不好说话。七十五美分一磅的切片舌肉只供给富人,但货差不多快卖完时,跟索尔温先生有关系的人,就能用五美分买到一块舌根肉。当然,舌根处已经没多少肉,几乎只有软软的小骨头和只能让人联想起肉的软骨。
今天,索尔温恰好心情不错。“舌头昨天就卖完了,”他对弗朗茜说,“但我给你留了这个,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舌头,而我喜欢你妈妈。你可要告诉她这点,听到了吗?”
“好的,先生。”弗朗茜低声道,眼睛盯着地面,觉得脸都烧起来了。她讨厌索尔温先生,才不会把他说的话告诉妈妈。
面包房里,弗朗茜非常仔细地挑了四个糖最多的甜面包。她在面包房外跟尼利碰头。尼利偷彤敮袋子里瞥了一眼,看到是甜面包,顿时欢欣雀跃。虽然这天早晨已经吃了四美分糖果,但他还是饿得慌,一路催着弗朗茜赶紧回家。
爸爸没回家吃午饭。他是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也就是说他并不经常工作。一般来说,周六上午他都在工会总部等活。
弗朗茜、尼利和妈妈吃了顿非常棒的午餐。每个人都有一片厚厚的“舌头肉”、两片抹了无盐黄油的香甜黑麦面包、一个甜面包和一杯浓浓的热咖啡,边上还有一勺甜炼乳。
这是诺兰家的特制咖啡,也是他们的一大奢侈享受。妈妈每天早晨都会煮一大壶咖啡,午饭和晚饭时重新加热。一天下来,咖啡就会越煮越浓。其实,壶里大多都是水,只有一点点咖啡,但妈妈会加进去一大块菊苣,喝起来就又浓又苦了。每人每天都可以喝三杯加了牛奶的咖啡。其他时候,想喝黑咖啡都能喝。遇到天在下雨,什么吃的都没有,又一个人在家时,想到家里还有点东西,哪怕那东西只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感觉也很棒。
尼利和弗朗茜虽然热爱咖啡,却很少喝。和往常一样,尼利今天也没动咖啡,只是将自己的甜炼乳抹到面包上吃了。最后,他礼貌性地啜了口黑咖啡。尽管知道弗朗茜不会喝,妈妈还是给她倒好咖啡,加了牛奶。
弗朗茜喜欢咖啡的味道,也喜欢它热气腾腾的样子。吃面包和肉时,她用一只手握住咖啡杯,感受杯身的温度,还会时不时闻一下那苦苦的甜味。这些都比喝了它要强。饭后,咖啡便进了洗涤槽。
妈妈有两个姐妹——茜茜和艾薇。她们常来公寓。每次看到咖啡被倒掉,两人都要旬斺妈妈浪费东西。
妈妈解释道:“和其他人一样,弗朗茜每顿饭后也可以喝一杯咖啡。她要是想将它倒掉,完全没问题。我想,我们这样的人若能偶尔浪费点儿东西,体会一下手头有钱、不必四处觅食的感觉,也很不错呀。”
这种奇怪的观点让妈妈满意,也令弗朗茜开心。这让筋疲力尽的穷人和大手大脚的富人有了共通之处。女孩觉得,哪怕她拥有的比威廉斯堡所有人拥有的都少,从某种角度来说,她其实也算比他们拥有的更多。因为有东西可以浪费,所以她比他们富有。她慢悠悠地吃自己的甜面包,不愿结束这段品尝甜味的经历。她任由咖啡变得冰冷,然后如帝王般将其倒进洗涤槽的排水管,享受那种随性而奢侈的感觉。接着,她便要准备去罗什的面包房,为全家买半周的陈面包。妈妈说,要是能找到不是太碎的陈馅饼,她也可以花五美分买一块。
罗什的面包房为附近社区的面包房供货。面包没有蜡纸包装,所以很快就会不新鲜。罗什面包房会从商家手里买回陈面包,半价卖给穷人。面包房的门就开在烘房旁边,屋里一边是又长又窄的柜台,另两边各有一排又长又窄的凳子。柜台后是两扇巨大的双开门。烘房的运货车倒着开进来,就直接把面包卸在柜台上。五美分可以买两条面包。每次卸货,都有一群人争先恐后地抢购。面包永远不够,有时人们得等上四五车,才能买到。以这种价格买面包,顾客得自带包装纸。大多数买主都是孩子。有些小孩把面包往胳膊下一夹,就毫无顾忌地往家走,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很穷。自尊心强一些的孩子会把面包裹好,有些用旧报纸裹,有些用或干净或不那么干净的面粉袋裹。弗朗茜带了个大纸袋。
柜台后的双开门砰地打开,运面包的货车倒了过来。一个男人冲到柜台后站好。货车司机开始冲他扔面包,那男人接住后,一条条码在柜台上。街上那些小孩听见开门声,一窝蜂全涌了进来,在弗朗茜身边转来转去。此时,弗朗茜已经到了柜台前。
“我要买面包!”弗朗茜喊道。一个大个子女生狠狠推了她一把,好叫她知道自己是谁。“没关系!没关系!”弗朗茜对她说,然后继续尖叫,“我要六条面包和一个馅饼。馅饼别太碎。”
看她那激动的模样,柜台后的男人推过来六条面包和一块最完好的退货馅饼,收了她十美分。弗朗茜向人群外挤去,途中掉了一条面包,但实在没办法弯腰去捡,只好作罢。
2.
诺兰一家基本都靠陈面包过活,凯蒂能用这东西做出不可思议的食物!她会拿一条陈面包,倒上开水,把它变成面糊,然后撒盐、胡椒、百里香、洋葱末,蛋便宜时,还会加个蛋,最后整个儿放进烤箱里烤。等面糊烤好,变成棕色,她就把半杯调味番茄酱、两杯开水、各种调味料和少量浓咖啡混在一起做酱汁。最后,加面粉把酱汁调稠后,倒在烤好的面糊上。面糊很好吃,热乎乎的,美味可口,回味无穷。吃剩下的部分切成薄片,第二天就着熏肥肉煎着吃。
妈妈还能用陈面包片、糖、肉桂和切成薄片的廉价苹果,做出十分美味的面包布丁。等面包片烤至棕黄,她便把融化的糖浇在最上面。有时,她还会做一种名叫“Weg Geschnissen”的食物。若要费神翻译这两个词,意思是“某种用面包渣做的东西”,通常来说,这种面包渣都会被丢掉。具体做法是,把面包渣蘸上面粉、水、盐和一个鸡蛋调出面糊,然后将面糊倒进热油里煎。煎面糊期间,弗朗茜就跑到糖果店,买一美分黄冰糖。买回的黄冰糖用擀面杖碾碎,撒在煎好的面包渣面糊上,就可以开吃了。这时,冰糖还没有完全融化,那滋味简直无与伦比。
周六的晚餐堪称节日大餐。诺兰家要吃烤肉!他们会把一条陈面包用热水融成糊状,跟十美分已经加了碎洋葱的碎肉混在一起,接着再放盐和一美分荷兰芹碎末提味。妈妈把混合好的面糊做成一个个小丸子,用油煎过之后蘸热番茄酱吃。小肉丸也有名字,就叫“弗朗德利丸”。这名字完全是拿弗朗茜和尼利的名字开玩笑,各取一半凑出来的。
这些用陈面包、炼乳、咖啡、洋葱、土豆和最后总能用一美分买到的某样调味品做的东西,几乎就是他们的主食。他们偶尔能吃根香蕉,但弗朗茜总想吃橙子和菠萝,尤其是只有在圣诞节才吃得上的柑橘。
有时,她能省出一美分来。她便拿这钱去买点儿碎掉的薄脆饼干。食品杂货商会拿一小张皱巴巴的纸做成喇叭状,装满盒子里不能再整块出售的碎饼干。妈妈的规矩是,有一美分时,不要买糖果或蛋糕,买个苹果。但苹果是什么?弗朗茜觉得生土豆的味道跟苹果差不多。而一个生土豆,她不花钱也能弄到手。
但也有些时候,尤其是漫长幽暗的寒冬快结束时,弗朗茜无论多饿,还是觉得什么都不好吃。那说明长长的泡菜季到了。她会拿一美分,去穆尔街上的一家店。这家店除了一根根胖胖的犹太腌黄瓜,其他什么都没有。黄瓜就泡在加了香料的浓盐水里。一个老人握着大木叉,守着那些腌缸。老人留一把白色的长胡子,头戴黑色圆顶帽,嘴里早已没了牙。弗朗茜点的东西,跟其他小孩点的没两样。
“给我一美分犹大腌黄瓜。”
犹太人会用那双眼眶红红的小眼睛盯着这个爱尔兰小孩,目光凶狠,似受尽折磨,又像饱含怒气。
“非犹鬼!非犹鬼!”他恶狠狠地啐道,因为他痛恨“犹大”这个词。
弗朗茜并无恶意。她其实不知道该词真正的含义,只觉得它代表某种虽陌生却很讨喜的东西。犹太人当然不明白这点。弗朗茜听人说,他有个专卖非犹太人的腌缸。听说他每天都往那个腌缸里吐一次痰,或者做更糟糕的事。这是他的报复。但一直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可怜的犹太老头真那么干了。至少,弗朗茜不相信他会那么干。
他用叉子搅来搅去,嘴里骂骂咧咧,脏话全喷到那把脏兮兮的白胡子上。弗朗茜要求从缸底捞一根黄瓜时,他更是勃然大怒,不仅一只眼睛骨碌碌转个不停,还伸手揪紧了胡子。终于,一根胖胖的、两头坚实淡绿的上好腌黄瓜被捞出来,放到一小张棕色包装纸上。犹太人依旧骂骂咧咧,伸出一只满是醋渍的手,接过她递来的一美分,然后才退回店里,慢慢消气。他坐在那儿,又开始回忆昔日故国的往事。脑袋一点一点,带着胡子也跟着一翘一翘的。
泡菜能吃上一整天。弗朗茜会把腌黄瓜含在嘴里又吸又啃,却不会真的吃下去。她只需要品尝而已。不知为何,家里吃过很多次面包和土豆后,弗朗茜反而会想起那些滴着盐水的腌黄瓜。但吃了一整天腌黄瓜后,面包和土豆便又变得美味可口。没错,泡菜季依然值得期待。
3.
尼利回来了。妈妈让他和弗朗茜出门去买周末要吃的肉。这可是件大事,所以他们得到的指示也相当详细。
“去哈斯勒的肉店买五美分做汤的排骨,但别在那儿买肉馅。肉馅要去沃纳的店买。买十美分切碎的后腿肉,别要他从盘子里拿的。再买个洋葱回来。”
弗朗茜和弟弟在柜台前站了好久,肉贩才注意到他俩。
“要什么?”终于,他开口问道。
弗朗茜开始谈判:“要十美分后腿肉。”
“剁好的行吗?”
“不行。”
“有位女士才来买了二十五美分后腿肉,只不过我剁多了,盘子里就是刚才剩下的。正好十美分。真的,我刚剁好的。”
这正是弗朗茜被吩咐要留神的陷阱。不管肉贩说什么,都不能买盘子里的肉。
“不。妈妈说,要十美分后腿肉。”
肉贩气呼呼地切下一小块肉,称过后甩到一张纸上。他正准备包起来,就听弗朗茜颤抖着声音道:“噢,我忘了。妈妈说要肉馅。”
“见鬼!”他将肉剁成几块,塞进绞肉机。又被耍了,他气愤地想。新鲜的红色碎肉旋转而出。他用手接住,刚准备甩回纸上,就听见……
“妈妈还说,要把这个洋葱也弄碎了加进去。”弗朗茜怯生生地掏出从家里带来、已经去了皮的洋葱,朝柜台上递去。尼利站在旁边,什么也没说。他跟着一起来,就是为了提供精神支持。
“天哪!”肉贩顿时炸了。可他还是操起两把切肉刀,把洋葱切好,扔进了肉里。弗朗茜一直看着,她很喜欢切肉刀鼓点般的韵律。肉贩把肉重新聚拢,甩在纸上,怒瞪着弗朗茜。弗朗茜吸了一大口气。最后一个要求最难开口。肉贩也意识到事情没完,于是内心颤抖地站在那儿。弗朗茜一口气说了出来:“还要一块板油,一起炒炒。”
“王八蛋!”肉贩愤怒地低声咒骂,砍下一片白板油,却报复性地故意让它落地,再捡起来甩到碎肉上。他愤怒地打好包,抓过那十美分交给老板入账,心里还在诅咒命运为何让自己成了肉贩。
买完肉馅,他们继续去哈斯勒的店买做汤的骨头。肉贩哈斯勒的排骨还不错,但肉馅挺糟糕。因为他都是关起门来绞肉,天晓得买到手的是什么。尼利拿着包裹在外面等,因为哈斯勒要是瞧见谁把在别处买的肉带进店,就会骄傲地让他去刚才买肉的地方买骨头去。
弗朗茜用五美分买了根带了些肉的好骨头,周日用来煮汤。等待期间,哈斯勒给她讲了个老掉牙的笑话:一个人买了两美分喂狗的肉,哈斯勒问他是打包还是就在店里吃?弗朗茜干巴巴地笑了几声。肉贩很满意,去冰箱拿了根白骨头回来。那根骨头闪闪发亮,中间有乳白色骨髓,两头还挂着几条红肉。他让弗朗茜好好瞧着。
“等你妈妈把它煮过后,”他说,“告诉她把骨髓倒出来,撒在一片面包上,再加胡椒粉和盐,给你做个好吃的三明治。”
“我会告诉妈妈的。”
“你把它吃了,多长点儿肉,哈哈。”
包好骨头,收了钱后,他又切了片厚厚的肝泥香肠给她。自己竟在别处买肉,骗了这么个好人,弗朗茜不禁内疚起来。可妈妈不相信他卖的肉馅,太糟糕了。
天色尚早,街灯还没亮起来。但那个卖辣根的女人已经坐在哈斯勒店门口,开始碾磨她那些刺鼻的辣根。弗朗茜掏出从家里带来的杯子。老太太倒了半杯给她,收了两美分。弗朗茜很高兴自己终于完成了买肉的任务。接着,她去果蔬店,花两美分买了点儿煮汤用的蔬菜:一根软趴趴的胡萝卜、一根叶子耷拉的芹菜、一个软软的番茄和一小把新鲜的荷兰芹。所有菜都会跟骨头一起煮,一直煮到浓浓的汤泛起泡沫。然后,再往里面加肥肉和自制面条。这些,外加调过味、抹了骨髓的面包,就是一顿美味的周日大餐。
读者里的一篇,至今找不到了。
大概是“我”是四口之家,每周会去食堂买一锅打折的肉丸子汤,便宜实惠又大碗。“我”因为是女孩,在分菜的时候,妈妈加入水和咸菜,肉丸子最多的分给爸爸,肉丸子和菜的分给哥哥(因为惹不起),“我”是只有小部分肉丸子和大量咸菜,妈妈就只有咸菜了。所以“我”会在买的时候偷偷从锅中捻肉丸子吃,满嘴流油,手脏兮兮的。
还有一个片段式邻居家的阿姨应聘成功食堂大妈,每天嘴里不停又圆润了几圈。并且乐意让“我”去多打些肉丸子,看的我也馋的狠。肉丸子汤,肯定很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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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已经找到了!文名贼香的肉汤,再看一遍还是很好吃。另外再找一篇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大概是文章类杂志,里面同期的一篇文章倒是找到了叫做火车便当真好吃(不过日子那件破事现在看来心情复杂)。想找的一篇是“我”喜欢吃重口味,即使被骂不健康也依旧天天吃。直到有一次去泰国,一路逛街吃了很多东西,get到了清淡的魅力,回来的飞机上喝了冬阴功汤觉得很好吃,只记得这些了。
再放一篇,方便我找。就是不知道算不算文学作品。
有些东西,不用调味,就很美了。
法国的螃蟹,愣头愣脑的,6月间,就被扎扎实实地包装好,放在超市冰鲜架子上,脑满肠肥一大个,每只折合人民币30元。我便买回家蒸了吃。法国人普遍不太懂吃蟹,可怜他们不知道清蒸蟹有多鲜美。法国蟹蒸好了,调罢姜醋,开了壳,金红的蟹黄在氤氲蒸汽中呼之欲出,让人迷醉。法国蟹实在是十斚,满壳什么都没有,都是黄!我开始还老老实实,用筷子夹蟹黄蘸姜醋,后来因蟹黄太多,直接朝蟹壳里倒姜醋:一筷销魂,太满足了。
世上有许多事物无从形容,蟹味是其中之一。李渔这样的大才子,从剧本曲辞到情色小说无所不通,无一不精,说到蟹,也表示词穷。好在还有另一位吃蟹名家张岱,他有一句说得极好:“食品不加盐醋而五味全者无他,乃蟹也。”好蟹真不必特意调味,自然有鲜甜厚味。
在康定城区河边的老菜场,有肌肤黝黑的老摊贩,皱纹里都镶着神秘感。你去问他们,他们总摇头说“被订掉了”;得看到你身边站着他们熟识的那位,他们才展颜,揭开篮子上的白布,露出带土的松茸来。他们已不必吹嘘了,因为“熟识的那位”领你去之前,早已天花乱坠形容过了:松茸如何鲜美,如何自然,如何洗净立刻蒸蛋,如何延年益寿强壮精力,当然,最重要的是——别调味!
洗干净松茸,放着;铁板加热,先烤些五花肉,不为吃,只为煎出油来;煎到五花肉油吱吱响时,松茸切片,放在油上,须臾烤香,猪油肉香之上,又多一重幽淡味道;略撒薄盐,绝不能多,夹起来吃:这时嚼来,汁浓味鲜,如在天外,绝非调味能成。
我外婆说,当年我父亲之所以能得她青眼,在于送东西很聪明。那时节,寻常人家上门送礼,带的都是菜市场临时拎来的大块猪肉或一条鱼。独我父亲,送得很用心。开春上门,送一大袋淡紫香椿芽。我外婆便烧开一锅热水,将香椿芽烫一烫,拌了麻油;大块豆腐切好了,用水烫一烫,下一些盐,等一等,和香椿芽一拌,香味流溢,引得隔壁都探头。送隔壁两小碗,收获一箩筐感谢赞美,外加一把回赠的霉干菜。一家人就吃热粥与香椿芽拌豆腐,越吃越香,盘中豆腐见底了,还将盘中麻油香椿倒在粥碗里,拌一拌吃了。仲春时节,我父亲又送马兰头,还是一点麻油略拌,配上剁碎的豆腐干,又是一片清香,如行春郊。如此心思,瞬间就跟只懂得送猪、送鸡的年轻人拉开了距离。
法国人对煎蛋是很严格的,有些套路,大家都认同:锅子应当加热到太阳那么酷热,泼水上去,瞬间变成水蒸气,美国人或英国人那种冷锅温煎的蛋,简直该罚去给生蛋的母鸡鞠躬道歉;要配得上好鸡蛋,好黄油自然不可或缺。
但煎蛋者,会更进一步摒弃其他:不许加马德拉葡萄酒,不许加波特酒,加干酪或火腿增加口感都是邪门歪道。就是蛋、黄油和一点点盐,在滚热的锅里,下半个鸡蛋那么多的黄油,融化成金色,下鸡蛋,薄盐,然后将松露切片。松露与鸡蛋在黄油中散发出的香味,乍闻会不太习惯,但的确是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味道:你难以想象鸡蛋能散发如此丰润轻软、醇香浓郁的味道。像大多数法国人珍爱的东西——葡萄酒、干酪、鹅肝似的,一旦你过了“这玩意儿味道好冲”这一关后,会全然上瘾,然后觉得,世上的一切复杂调味,都没这么干脆利落、纯净浓厚。
我从小就喜欢吃刚出锅的肉臊子,常围着锅边等着吃。
读到宋代诗人苏轼关于猪肉的一首词后感慨“大文人就是厉害,把猪肉写得这么好吃,不光会吃还会做,不像我只会流口水。”
原词如下:
洗净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意思是说把锅子洗干净,少放一点水,用比较细软的柴火抑制火势,用不冒火苗的虚火来煨炖。等它自己慢慢地熟,不要着急催它,等火候足了,它自然会非常好吃。
黄州有这样好的猪肉,价钱贱得像泥土一样;富贵人家不肯吃,贫困人家又不会煮。我早上起来打上两碗,自己吃饱了您不理会。
嗯,再读一遍口水又要流下来了。
林清玄的鳝鱼骨
汪曾祺的小水萝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