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西方中世纪时期就有了“换偶”的习俗,但这种“泊来文化”并不能为中国人所接受。南京的马教授还因为“换偶风波”获刑3年6个月。其实之所以“换偶”不被中国人接受,是因为这一行为从本质上就与我国法律相悖。
但在云南元谋却发生了一桩“姐妹换夫”的闹剧,有关人员介入调查后发现,妹妹名义上的老公竟然是姐夫,而姐姐法律意义上的丈夫竟然是妹夫,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回到2017年,云南省元谋县老城乡的一名女子,在县公安局门口举止怪异,似乎想要进去却又犹豫不决。路过的人看她有些奇怪,纷纷向她投向了讶异的目光。或许是周围人的目光太刺眼,女子鼓足勇气走进了公安局。
原来这名女子是来补办身份证的,她说自己的身份证遗失了,便带着户口本来补办。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因此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补办一张身份证也非常方便。可民警将女子与电脑上的信息相比对时却发现,有一些不对劲。
女子称自己叫杨某艳,但民警却发现她和杨某艳的照片并不相似,根本就是两个人。于是民警对其进行询问,追问她到底叫什么名字。或许是心理压力太大,或许是迫于民警的追问,女子最后水旜了自己的真名,杨某仙。
杨某仙和杨某艳是一对亲姐妹,但既然两人是姐妹,为何杨某仙要冒充姐姐办理身份证呢?原来这还得从杨某仙结婚的事开始说起。
2008年,彼时的杨某仙刚刚初中毕业,家庭条件不好,学习成绩也差的她决定辍学外出打工。在广东跌跌撞撞3年,杨某仙钱没有挣到,但却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情投意合,互相都不嫌弃家庭和经济条件,一心想要。
可当时的杨某仙也才18岁,结婚还是太早了一点,因此杨家父母让两人再过两年,等杨某仙满足了结婚年龄和条件再办婚礼。对此两人就算有些不愿意,但也只能答应。可计划赶不上变化,没过多久杨某仙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要知道按当地人的风俗习惯,未婚先孕可是一件大事,放在古代甚至要执行家法浸猪笼。现代人的法律意识变强,不会胡乱伤害他人,但对于的女子也会嘲讽讥笑。如果这件事被其他人知道,整个杨家的脸就丢光了。
所以无论如何,杨某仙都要和男友结婚,就算杨某仙的年龄还不满法定结婚年龄。为了顺利领结婚证,一家人想到了一个馊主意,那就是以杨某仙姐姐杨某艳的身份办理结婚证。杨某艳比杨某仙大3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于是杨某仙便以姐姐的身份和男友办了结婚证。
这样一来虽然暂时解决了问题,可也留下了一个重大的隐患。如果将来姐姐要结婚了,又该怎么办呢? 毕竟我国法律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将构成重婚罪。
所以杨某艳本人想结婚的时候,就不能再用自己的身份。但妹妹杨某仙法律上还是单身,所以这一家人又做了一个“神奇”的操作,那就是让杨某艳用妹妹的身份和她的男友结婚。这样一来,姐妹两人都能顺利领证,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姐妹两人名义上的丈夫都不相同。
原本这本不是什么非常严重的事,毕竟只能算杨家人的家事。可不知道谁把这件事传了出去,以至于邻居街坊都知道了这件丑事,经常以此来讥讽嘲笑杨家人。而杨某艳和杨某仙也认为一直这样下去不是个事,便想办法解决。
可他们的解决方法也令人匪夷所思,两人觉得互相后再结婚太麻烦,就让妹妹杨某仙谎称丢了身份证,然后以姐姐的身份办理一张新的身份证。这样一来,杨某仙就顶替了姐姐杨某艳,双方的身份实现了互换。
可惜的是,两人虽是,但长相却并不相同,因此公安民警在杨某仙办理身份证的时候,一眼就看出她有问题。在一番询问之下,也成功套出了真相。
对于违法的当事人,则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考虑到杨某仙和杨某艳只是自家交换身份,也没有用来牟利害人,因此民警对两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批评教育后就让她们回家了。
但如果两人用他人身份证做了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用来牟利害人,将涉嫌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然在这起案例中,虽然杨某仙和杨某艳两人因为一念之差做了荒唐事,以至于酿成了一桩“姐妹换夫”的闹剧。但民警对她们还是表示理解,并且在两人缴纳罚款,明白自己的错误之后,民警还帮助她们还原了身份,至此两人和自己的丈夫,成为了法律效益和现实生活中的真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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