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霍山县永发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态机制颗粒竹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同时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我局对霍山县永发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态机制颗粒竹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拳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正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564-5026573(环境评估中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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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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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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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诸佛庵镇原江北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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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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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永发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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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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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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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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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霍山县诸佛庵镇原江北厂一冲厂区内,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租赁原江北厂一冲厂房2643平方米,购置粉碎机、制棒机、烘干设备等各类生产设备12台套,建设年产1200吨机制竹炭的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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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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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后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破碎、干燥、热压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热风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炭化窑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导入热风炉燃烧;各类固废收集后回用,危废卫托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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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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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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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正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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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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