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前至1982年:7次裁军撤销和改编了38个军,其中15个军被撤销,23个军改编成军兵种部队和经济建设部队;1985年百万大裁军:撤销8个军;1997年50万大裁军:撤销2个军;2003年20万大裁军:撤销4个军;2017年,精简5个集团军。
值得注意的是,在1985年至2003年的精简整编中,有4个军改编成海军,6个军改编成空军,3个军改编成公安部队,3个军改编为炮兵,另有7个军改编成支援建设的农建、工程和石油部队。
5.精简整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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