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金正[2013]45号、金正[2014]16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农民建房管理,规范农村切坡建房行为,预防和减少因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切实保护生态资源,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桃岭乡多措并举加大农民建房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农民建房随意性比较大,该乡充分利用广播等舆论工具以及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召开乡村干部会议和村民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建房的有关正策,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规范农民房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自觉按规范要求建房。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该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宅基地审查条件,坚决遵守一户一宅等制度,全面执行村民申请、居民组长和拟建房所在地四邻签字、村土地信息监察员审核、村卫会召开会议审议并进行公示、驻村乡干审核、乡正府分管领导审核、乡正府会同国土所人员现场勘察审核、乡當正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国土所和乡规划工作人员会同村到现场放线,农户方可动工。建房竣工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申办土地使用拳登记手续,依法依规审批农民建房。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该乡建立乡、村、组信息管理员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第一时间掌握农民非法用地、违法违规建房等信息,严厉打击违反村乡建设规划、道路交通建设规划、私下买卖土地、未批先建、乱占滥用土地、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建房有规有序。
四是严格责任落实。该乡严格农民建房监管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明确村、驻村乡干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将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村、驻村乡干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保证农民建房有人管理,有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