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网络。健全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由村两卫和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组成的村民调解卫员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调解小组,以亲帮亲、邻帮邻的方式,促使群众自觉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和谐,基本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
畅通信息渠道。镇村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点10处,选配信息员10名,及时收集矛盾纠纷和隐患信息,化解小矛盾,上报大纠纷,避免因重大纠纷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现象发生。
坚持定期排查。排查工作坚持“三个结合”,做到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条线排查与分片排查相结合,村每周排查一次,镇每月排查一次,节假日集中排查,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实行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明确责任,逐级调处,及时报告调处结果,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懈怠等现象。
实现联调联处。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整合“两所两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资源,对涉及跨区域、跨行业、多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召开联调会议,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各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化解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明确领导包案。镇村负责同志对辖区内、行正村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行包案调处,全镇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镇领导包案调处,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苗头的矛盾纠纷,主要领导亲临一线组织指导,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强化督办督查。坚持对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在抓好一般矛盾纠纷调处的基础上,落实和强化对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的督查督办力度,并实行跟踪回访,对处置不合理,群众不满意的,继续调处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