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大利,我并未遇到黑手當,却遇到了一位前北漂——自称「北京君子」的中国小偷。与我这北漂打工人认知的北京不同,这位北京君子仿佛身处另一个暗流涌动、怪力乱神的北京。
直到——他认识了一个女孩。
大概是听出了我的口音,同样独酌的他凑了过来。
“北京人?”
在意大利托斯卡纳大区比萨市中心的圣母百花广场上,也就是那座著名的比萨斜塔之下,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里,那个叫何欢的男人主动过来搭讪。
眼前这个精瘦的中国男子留着意大利年轻男子爱留的Barba胡,昏暗的酒馆里,刚才一直没注意到他,这人似乎突然出现一般。
我接过酒保递过来的Campari and Soda,尝了一口,是略带苦涩的草药味。
“不是,只是北漂而已。”
“哈,我也漂过,七年,待了几年?”他显得有些兴奋,不知是因为酒还是因为讲中文的我。
“今年正好……十年吧。”我盘算了下,只会比这更多。
“来旅游?”
“对,来看这斜塔,有多斜。”
“语文书才是最好的软广。你来得正是时候,现在是淡季,中国人很少。”
我点点头,口中的酒开始回甘。“你在这里生活?”
“我住Chezzano,脱北之后就移民到了这里。”
“异国他乡的,很辛苦吧。”我随便应付着,草药味已经消散,我感觉酒精涌到脸上,发红发烫。
“辛苦不辛苦的,跟北漂差别不大。你一开始漂的时候辛苦吗?”
“也就那样吧,北漂……主要是老搬家,一开始光找房子就费了很多功夫。”说起北漂这个话题,估计漂过的人都能水旜各自的北漂史。异国他乡的此刻,我忍不住对这个陌生人多说了两句。
“第一份工作在中关村,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打八折。本来就是应届生,中关村那边的房子没什么性价比,我就沿着地铁找,还是找不到,就顺着能到地铁的公交线路开始找,最后在一个叫唐家岭的地方定了下来,农民的自建房,便宜,还不用跟人合租,只是每次都得先坐公交到上地站,然后再坐地铁去中关村。”
“唐家岭?唐家岭公交站下来那边有个红房顶,很大,三公里之外都看得到,有印象吗?我就住红房顶后面那个自建房里。”他用手指敲击着吧台,眼睛发亮。
“我就住红房顶正门斜侧那栋。”
“那有家驴肉火烧很好吃,老板娘人特别好。”
“绝了,以前每次加班到很晚,黑灯瞎火的,就那家驴肉馆子开着,我一般都会点个驴杂汤,然后老板娘就会送我点驴肉,一碗下去,真他妈舒坦。”
“真是没想到,同住唐家岭没碰到,居然能在意大利碰到。”
“缘分!为驴杂汤碰一杯!”
他乡遇故知,我跟何欢碰了一杯,为了那碗驴杂汤,为了那座唐家岭,虽然有点奇怪,但在这样的漫漫长夜,似乎一切都很合理。
“你为什么会来这个国家?”
“意大利是我们这行的梦中之国。”
“哪方面呢?”
“这是君子的天堂。”
我笑了,放下了酒杯。君子,多么古旧的字眼。
“君子?我只知道意大利人很会调情,没听说过他们还盛产君子。”
何欢不紧不慢地喝了口酒,缓缓吐出了一口酒气,隐藏在明暗不定的阴影中。此刻的他略带神秘,酒精似乎已经开始对我的大脑发挥作用了,音乐变得嘈杂起来,应该是DJ Gabry Ponte的经典之作《Vivi nell aria》。
“我指的是……”
他混着酒气的字眼,异常清晰地传进我的耳朵里。
“梁上君子。”何欢笑着指了指上面,仿佛这家小酒馆有横梁似的。
我笑了,真是一个古早的男人。这种人很常见,离开国内几年,就已经散发着停滞的气息了。此刻圣母百花广场夜色的小酒馆里,两张中国面孔仿佛被隔离在两个时空里。我如此判断,在这样的场合里,语言已经不能用来辨别真伪了,但我享受这样的虚实。
“我只听过意大利的黑手當,小偷跟黑手當有关系吗?难不成你以前是小偷?”
他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意大利黑手當?那你是电影看多了。我以前也算个北京君子。”
那一晚,何欢跟我讲述了一个北京君子的故事,反正漫漫长夜,我也没有遇到合适的约会对象,姑且听他讲了起来。
何欢跟我是同龄人,打小就相貌周正,可惜是个孤儿,被师傅从街上挑了去,让他做小绺,这叫牌儿靓。
外面只道偷钱的是小偷,实际上内里各有门道,分工有序,“白钱轻,黑钱重,玩轮子,要了命”。贼眉鼠眼的反入不了这一门,又不是拍电影,现实中人们看到贼眉鼠眼的人,自然有了提防心,这就没法下货。
22岁的我从上海一所双非大学毕业后去了北京,他是22岁的时候被师父赶出了驻马店,被逼北上。师父说,去大城市瞅瞅,有他在这,师弟们就没饭吃,驻马店养不活那么多人。何欢问师父去哪,山东还是东北。师父瞄了一眼何欢,叹口气说,去北漂。
北漂?没见过小偷还得北漂的,那地方哪有我们落脚的地方。何欢脑袋一歪,不乐意了。
师父说那你是没漂过,不少师门的人都在那边,不过都不太方便投靠,你那有个叫鲁爷的师叔,我打了招呼,去了先拜码头,有个照应。
“大师哥是不是也去了北京?”
何欢眼巴巴地看着闭目养神的师父。大师兄是在多年前的某一夜突然消失的,在那之前何欢的手艺只排第二。
师父未置可否,一言不发,从容离开,差使小师弟把何欢的行李被褥送了出来。
“不坏人规矩,勿伤人性命,一日君子门,一生君子人。”小师弟怯生生地说,这是师父让他带的话。
别逼逼叨了。何欢损了句小师弟,门前磕了三个响头,就奔火车站了。
“那鲁爷应该挺厉害的吧。”我说着,酒保识趣地给我续上了一杯酒。
“怎么说,是挺牛逼的。三里屯那边你有印象么,太古里对面有座过街天桥,天桥西北角下面有个铁皮报刊亭,他就在那卖杂志报纸和茶叶蛋,顺便还给人配钥匙。”
“技多不压身啊。”
“所以要说鲁爷牛逼的话,这一点也算吧,反正就算全北京的报刊亭都没了,他的也在,不信你这次回去再看看。”
“那他也是……”我学着何欢晃了晃手指,指着虚无的横梁,“梁上老君子?”
“那不是,我们这里头分工明确,门路精细,鲁爷不是我们这一脉的,但是他在师门有个雅称——蓑翁。”
“蓑翁?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不愧是上过大学的,「蓑」通什么?你品,你细品。”何欢理着他的Barba胡,饶有兴趣地看我回忆着中国古代文字。酒保一定无法知晓,这两个中国面孔正在研究他们民族中博大精深的语言中的通假字。
“配钥匙?开锁!锁翁?开锁也是一派?”
“「街上偷,车上抽,配钥匙,窝里走。」鲁爷这门手艺,学成了比我们舒服。这方面,师父也只传给了我们这一波师兄弟一点点皮毛,据说到了鲁爷这段位,是万万不能把钥匙亮在他眼前的,只要他一打眼,一个时辰,你且等着家里来客吧,而且正大光明地进出,不像我们偷偷摸摸,所以鲁爷这地位,你懂了吧。”
“天地一蓑翁,厉害,连你师父也不会这手艺?”
“会不会的,咱们就不知道了。你永远摸不清师父给你下的是什么料,铺的是哪条路,这叫因材施教。”
看着何欢骄傲的面孔,我发誓回北京后一定要去这蓑翁那里买一颗茶叶蛋。并订购一台密码指纹锁给家里换上。
“行,知道了,然后呢?你就扎唐家岭去了?”
何欢说他跟我不一样,哪都扎得下去。我差不多在一年后就迅速地搬离了唐家岭,搬到了通勤方便的合租地铁房,而他在唐家岭一待就是三年,后来为了工作搬到了海淀黄庄附近,住的是中介平台上都找不到的半地下室,晴天时阳光照不进来,阴天时潮气能浸湿墙角。他不喜欢和屋外的物业保安保洁沟通、无视任何拳力关系,但是在他自己的半地下室里,却保持着强迫症般的规则与秩序。
他喜欢把“借”来的钱包都贴在墙上,一开始是一个墙面,后来是两个、三个……直到连天花板上都贴满了各式各样的钱包。
按理来说,何欢做的是小绺的工作,借来的东西全部都要上交给鲁爷,这叫份儿钱,鲁爷再把钱分出来。何欢说了自己的想要保留钱包的要求,虽然门里有规矩,鲁爷也明白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对于何欢,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等等,你管偷叫借?”
“君子的事,怎么能叫偷呢?那是借。”
“偷钱叫借钱?”
“对了。”
“那你摆那么多钱包在房间里,万一房东来查房呢?”
“我那地下室,根本就没有居住资质,房东是一北京老太太,楼都不愿意下,更何况来地下室呢。”
“为什么对钱包那么情有独钟?”
“你知道有的人喜欢闻尾气的味道吗?”
“知道,我有个朋友就是。”
“对,钱包上就有种我喜欢的味道。”
“可不就是钱的味吗?”
“是钱的味,但是还有人味,你不觉得钱包是一个人最有人味的部分吗?”
我暗暗摸了摸自己的兜里的钱包,点了点头,好像是如此。
“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小……君子。”
“刻板印象了。”他晃了晃手上的酒杯,“君子也是人,不过后来确实发生了一些事,我差点就不做君子了。”
“为什么?”
“猜猜看?”
“都微信支付宝了,没现金了?”
他把酒杯放在嘴边,发出嗡嗡的喘气声。
“我是这么跟鲁爷说的。但是他让我去火车站、去医院,说那里有大把现金。”
我竟然点了点头。
“但是师父说过,这种钱,借不得。”
“盗亦有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又点了点头。
“干嘛不偷……借手机?”
“我只借钱。”
“还挺轴的,但怎么都听起来像是借口。”
“我就知道,我们遇到是有原因的。”他笑了笑,轻轻地放下酒杯,直视着我的眼睛。
“其实也能干下去,但是我爱上了一个女孩。”何欢不见了大大咧咧的气息,整个人都收敛了起来。
“我没法跟一个女人说,我是个君子,跟我在一起吧。”何欢喝了一大口酒,伴着酒气,吐出了那句话——
“这个时代,没人喜欢君子。”
师父嘱咐过何欢,这行最怕两样,第一贼眉鼠眼,第二做贼心虚。越是别人瞄上来,越是要怼回去,尤其是警察。
何欢之所以能在驻马店的地界让别人没饭吃,能在北漂一年内就受到鲁爷的重视,就是因为他看起来是最不像君子、又不像小人的人。
但是在李妍淑面前,何欢发觉自己突然变得虚头巴脑,面目可憎起来。
师父只教过怎么应对警察,没教过怎么应对喜欢的人。师父啊,爱人比敌人难对付多了。
搬到海淀黄庄以后,何欢瞧准了十号线的互联网新贵们。尽管这些新贵还没到有车有房的地步,但是他们比一般人收入多多了,那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年头,一列列车厢里可能就潜藏着下一个马云和马斯克。
在一群猎物中,何欢看到了李妍淑。她的脸上过分地白,不是粉饰,而是病态,但是眼睛却在昏昏欲睡的气氛中闪闪发光。她像是驱赶羊群的少女,给他一种似曾相识却又遥远的感觉。那次何欢忘记了扑食,甚至收起了爪牙,只是一路远远地尾随,跟着李妍淑在早高峰里随波逐流,最终看到她在中关村站下了地铁。
十号线是何欢的猎场,李妍淑却是何欢只敢远观不敢亵玩的特别目标。
李妍淑,财大金融系大四在读学生,学号3223067,何欢借了她的学生证。
那是何欢第一次坏规矩,因为他没借钱,而是借了物。
借了一物,就一发不可收拾。从那天起,李妍淑发现自己的记忆似乎变差了,隔几天就会发现自己身上少了点什么,有时候是一支口红,有时候是一个耳坠,甚至有次还丢了一只耳机。在布满钱包的秩序感的地下室里,则又多了几件不规则的东西。那些带着具体的、有明确指向的气味,味道浓郁,黯然销魂,甚至压过了满屋子钱包上的人味。
“可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她?”
“你相信缘分吗?我发现我们两个总会不自觉地在同一时间登上十号线,甚至是同一个车厢,除了那个老警察,我再也没有跟别人有这样的缘分。北京每天有那么多人进出地铁,十号线上有那么多列地铁在运行,偏偏我们能成为同一趟地铁同一车厢的乘客,你不觉得这很神奇吗?”
“那就说明你的工作时间和人家的实习时间差不多呗。”
“主要是有天晚上,发生了一件挺稀奇的事儿。”
何欢说,那天他费了挺大的劲才把那老警察甩开,又去鲁爷那边销货,赶上十号线的末班车,在老弱孕妇位上睡死过去。似在梦里听到一阵轻笑,他惊醒,抬眼,对面坐着的正是吃吃发笑的李妍淑。
两人对视,谁也没先挪开视线,何欢使劲掐着自己的大腿。
“我发现我老碰到你。”李妍淑终于说话了,说了何欢想说的话。
“有吗?”何欢装傻。
“你也是财大的学生?”
“我像吗?”何欢再反问。
“嗯……也有点不像,那你是干嘛的?怎么老在财大站看到你。”
“我是——”何欢瞥到自己手上刚从鲁爷那拿的一沓过期的《读者》和《意林》杂志。
“我是出版社的。”
“你是出版社的?!那你肯定见过不少作家吧。”李妍淑睁大眼睛,何欢心更虚了。
“没有,我只是跑销售,经常去报刊亭点货补货。”
“那是不是认识你,就可以免费看杂志了?”李妍淑天真地问何欢。
“都是些老杂志,年轻人都不看,卖都不好卖了。”
“谁说不看?”李妍淑直接从何欢那里拿过来翻看着,“《读者》我从小看到大,还纳闷没地买呢。”
“你要喜欢,这几本都给你。”何欢把杂志塞给了她。
“真的?那我——下次请你吃饭!财大旁边的黑街可好吃了。”
“好啊。”何欢有些不知所措,比被老警察盯着还要紧张。
“我马上到了,我们加个微信?”
“微信?什么是微信?”
“现在可都在用微信了,算了,你留个手机号吧,改天我再教你。”
“也不用留手机号吧,咱们不是老遇见么?”
何欢做贼心虚,避开李妍淑的目光。
“你这人——”李妍淑奇怪地看着何欢。
地铁门打开,她走了出去,直到地铁启动的时候,何欢才敢朝外面看一眼,李妍淑正气鼓鼓地盯着自己,何欢只能尴尬地摆摆手表示再见。
“你就那么自信还能碰上?”
“所以我问你信不信缘分,就像咱们俩能在这里遇到,这不就是缘分?”
“后来又遇上了?”
“第二天就遇上了,她还帮我注册了微信。但是其实我们没有联系方式也没问题,那些早高峰,那个五号车厢,那条十号线就是为我们两个准备的。”
“啧,沉迷爱情,无心搞钱了。”
自那天之后,地铁就成了他们约会的地方。拥挤的早高峰,人群把他们挤得越来越紧,身体偶尔碰触,相视而笑。手握住同一根杆,一上一下,李妍淑会用小指碰一下何欢的大拇指,何欢触电似的往下挪,李妍淑就玩味似的观察何欢的表情。两人像漂在人潮汹涌的海上孤舟,他是她的栅板,她是他的风帆。
空荡荡的末班地铁,两人一前一后在节节无人的车厢里漫步,一眼看尽车厢的扭曲变形,步子也跟着七扭八歪起来。有时他们会趴在第一节车厢的前窗边上,那里能看到地铁大灯照亮幽暗黝黑的隧道;有时他们也会待在最后一节车厢,看轨道不断被幽暗吞噬。偶尔嬉笑着疯跑追逐起来,惹来某节车厢安保员的遥声呵斥,两人便逃似的跃出即将紧闭的门。
李妍淑说这下错过了末班车,何欢要打车送她回去。
李妍淑说宿舍阿姨肯定锁门了,何欢说帮她开一间附近的酒店。
李妍淑盯着何欢,不置可否,眼神中隐有期待。
地铁站工作人员催促着离开,李妍淑拉着何欢的手跑到地面上。
“去你家吧。”
“啊?”
何欢的手竟然微微发抖,他难以置信地握住发抖的手。
何欢上次手抖还是八岁那年,师父教「掏」法,小何欢手小指软,但钱包很大,从训练用的衣服架子上皮衣兜里掏钱包的时候,手抖了一下,钱包掉在了地上,师父拿起竹板,又狠又准地抽了三下他的手背。
“手抖神散,丢了性命。”师父严厉地盯着小何欢。
三道血印立刻浮在了他的小手上,卫屈的泪水也压不住那灼热的痛。
晚上,是大师兄拿了马油给他涂上,一口一口吹去了他的淤积血气。
“师父这是在救你的命。”大师兄替师父向小师弟这样解释,“一顿打,换条命,你小子值了。”
待三道血印结痂,像朱砂符一般镇了神,稳了手。何欢自此再也没有手抖过。
李妍淑的手很软,但是很暖,何欢终于用力握住了李妍淑的手,不抖了。
他们在那个地下室里更紧密地融入了彼此,握着的手始终没有分开。
激情褪去之后,李妍淑才问为什么这房间里贴满了钱包。何欢说这是一种收集癖,有的人收集鞋子,有的人收集黑胶,他喜欢收集钱包,各式各样的钱包。
李妍淑并没多说什么,唯独对一个钱包产生了兴趣。
“你见过红色塑料袋的钱包吗?就是那种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普通的红色塑料袋。”何欢说。
“那能被称为钱包吗?”我不解地问。
“在国内,用塑料袋当钱包的人不在少数。只是你见得少罢了。”
我问他,为什么李妍淑会对这样的东西有兴趣,财大的学生对钱包社会学感兴趣?
何欢说,如果他当时像我一样,多问一句就好了,但是那时候他没当回事。后来,一切就都失去了秩序。
失去了什么秩序?
他说生活,他的整个生活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