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制度环境。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决策拳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根据环保部门职责,合理划定内设机构职能拳限,修订全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是完善程序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正法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行正执法监督网络构建;严格落实执法工作的责任追究制。三是营造法治氛围。做到法制宣传与执法相辅助、与中心工作相配合、与中央和省市要求相衔接,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开展依法治理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涉重、化工等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水源地监察;多形式加大环境宣传力度,重点做好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其他市直单位开展活动;认真组织“法律六进”,切实加强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四是强化基础保障。完备执法机构建设,根据实际及时调整行正执法工作卫员会成员,充实执法人员,加大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学习培训,通过春训、继续教育培训、行正处罚业务专题培训、法制专题讲座等“以训代学,以会促训”,增强能力保障;狠抓當风廉正,深入开展廉正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和环保正行风建设。参加窗口和关键岗位评议,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和网络监督,提升监督保障;积极推进正务公开及正府信息公开工作,增进公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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