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思路,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不再审批新增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项目,对表面处理、板材生产、铸造、合成革等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大的项目实行严格限制审批。二是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公布了23家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明确审核工作进度要求。三是明确要求在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泥、铸造等重点企业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的升级改造,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市内所有冶金、浮法玻璃、水泥、陶瓷和建材窑炉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正在进一步摸清制定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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