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和重点减排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正府统一部署,成立三个督查组,分别由市正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环保局长带队,于9月下旬赴各县区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和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进度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抓紧时间整治,尽快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