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六安新闻

千余套公租房等你申领

时间:2014-10-30 13:15:43  

  10月2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目前,我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正在火热受理中。此次公租 房房源为南屏苑公租房一期,共1136套,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11月10日;审核、公示、登记、分配摇号时间为11月11日——12月20日;12月21日——2015年1月31日,为承租对象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时间。
  据了解,为完善市本级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制度,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做好市正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六安市制定了相关规定和方案,本报曾作过详细报道。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困难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为1年以上8年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275元(2013年)。住房困难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的材料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在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应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应提交身份证和居住证。考虑到六安市流动人口居住系统现正在进行升级的实际,申请人暂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六安市流动人口居住系统升级后,重新提交居住证。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租金。已入住原廉租住房的承租家庭,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为加强对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分配工作的监督,按照《六安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方案》规定,对以虚假材料等骗取公租房的申请人,一经查实,由原分配审定机关作出取消分配资格,责令限期退回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承租人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由原分配审定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责令承租人限期退回公租房,对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入住公租房的家庭,应按年度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家庭住房等情况;相关部门加强对公租房分配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公租房分配和后期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拳、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对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的,将按规定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资格和选房。对未摇中的申请人,实行轮候制度,转至下一批次分配。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金寨电信公司扶贫日慰问活动
金寨电信公司扶贫日慰
姚李镇开展关爱环卫工人活动
姚李镇开展关爱环卫工
王万喜到城关镇调研工作
王万喜到城关镇调研工
油坊店乡:召开2016年组织工作半年培训会
油坊店乡:召开2016年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