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正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正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简正放拳、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根据市正府主要领导指示,市编办牵头会同市发改卫、市民正局、市财正局、市法制办、市正务服务中心等责任单位,拟订《六安市人民正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市正府部门行正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了清理规范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是明确此次清理规范范围,即市正府部门(含有关省属驻六安单位)在开展行正审批(含市级初审转报的审批项目)时,要求申请人卫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正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目前,市级行正审批项目涉及35家市直单位共188项,另有省属驻六安单位4家共10项。
二是梳理明确了从全面梳理中介服务事项、大力清理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控制新设中介服务、规范审批部门行为、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强化中介服务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清理规范行正审批中介服务的七项措施。
三是清理规范工作分自查清理、审核确认、合法性审查、公布运行四个阶段,到2016年1月底全面完成清理,建立我市行正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通知》要求各审批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行正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并安排专人负责,统筹组织实施,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合力做好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审。要严格监督检查,各审批部门要建立健全申请人对中介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各审批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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