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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时间:2015-12-17 22:32:44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市日前出台了《六安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据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新出台《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与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件。《预案》规定,食品安全事件按照其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4个级别,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的Ⅲ级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其中达到I级、Ⅱ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在国家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在市外,但食品(或其原料)来源于我市或生产经营主体涉及我市的食品安全事件,达到Ⅲ级及以下事件的,在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协助事发正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本市及县区发生Ⅲ级、Ⅳ级食品安全事件,市级正府及县级正府(管卫)根据当地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分别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出台这个〈预案〉,就是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市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到。按照《预案》的要求,市正府设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下设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经费保障组、检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部门。
  《预案》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可预警的食品安全事件,其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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