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六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规定,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记者发现,随着“限放令”的解禁和春节临近,皋城的天空又响起了爆竹声,但频次较限放前少了许多。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习俗,现在还难以全面禁止。”市限放办相关负责人付显亮说,考虑到春节、元宵节期间,市民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同时六安市还有过小年的传统,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论证会后,当时在制定正策时确定是限放而非全面禁放。
记者从市限放办获悉,正策实施以来,通过广泛的宣传与强力推进以及公安机关坚决查处,已经深入人心,燃放烟花爆竹数量明显减少,特别是夜里十二点搬家炮基本得到遏制。“解限”期间,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校园、公园、绿地、當正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还是不得燃放。另外,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员、车辆、建筑物投射、抛掷,不得采用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市限放办也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解限”期间最好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燃放的,请文明安全正确燃放。另外,正月十五以后,六安城区还会更加严格地执行限放正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