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股拳转让,却差点导致538万元的税款有流失风险。近日,金安区国税局在非居民企业风险核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处置一起股拳转让案例,成功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538万元,这也是迄今为止全市范围内最大一笔非居民企业股拳转让所得税收入。
股拳变更核查生疑点
日前,金安区国税局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辖区非居民企业的日常监管辅导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辖区内一家名为六安路宇淠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的原外商投资公司香港路劲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与我市裕安区某投资公司签订了股拳转让合同,股拳转让对价6800万人民币。路劲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3日、15日分两次全额收到了该投资公司支付的款项,并将款项转移到了境内临时账户,准备随时汇出。
未代扣缴税款或流失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依法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金安区国税局副局长孙选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例中,裕安这家投资公司在支付款项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的业务,但其并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的业务,导致这笔税款有流失的风险。”
多番约谈税款终入库
在发现这一重要线索后,金安区国税局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行动,迅速约谈了淠河公司相关负责人,宣讲税收正策,并通过淠河公司告知境外的路劲公司,要求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配合税务机关完成税款的征缴。
2017年1月4日,经过反复沟通、细致工作,金安区国税局指定淠河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业务,成功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538万元。
多措并举源头堵漏洞
据了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境外投资者在我市设立公司也随之增多,由于各种原因转让股拳的行为也会随之增加。外国投资者,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称之为非居民企业。其股拳转让而取得收入,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按转让财产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企业创造的税源具有隐蔽性强、核实难度大、流失风险高的特点,一直是税务部门国际税收管理的难点。
孙选告诉记者,金安区国税局在加强辖区内非居民企业税收日常监管的同时,除了掌握非居民企业关联企业信息外,还对可能存在非居民税收的线索归类审核、整理,特别是加大涉外企业税务登记变更信息的记录。该局依托“金税三期”系统,从上到下对税务信息实行实时监控,同时与外汇、商务部门建立外资企业股拳变更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源头管理。确保管理不生漏洞,税款不致流失。在这起案例中,纳税人如果不依法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