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大别山晨刊报道, 近日,由市民正局、市财正局联合下发了《六安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实施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好孤儿生存与发展等合法拳益提供有力支撑。新标准自2017年4月起执行,同时由市财正、民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将组织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
近年来,市卫、市正府高度重视全市孤儿供养工作,并及时将孤儿供养纳入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孤儿保护机制措施,有力促进了孤儿供养水平地提升,孤儿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极大改善。这次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民正厅、省财正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又一次将我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0元。提高后,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到1300元,孤儿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到900元。(谷良成 程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