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售票员打听了一下,要坐火车有两个选择,可以坐车去凯里或者桂林,两边距离差不多,可去两处的车都是每天一早发车,都早走了。
我坐在售票厅门口抽了一支烟,在想怎么办,是在这住一晚等明早的车呢还是现在坐车去临近的县城碰碰运气?我不喜欢选择,特别是A或者B的单选题,选哪个都高兴不起来。我又抽了一支烟,还是没有答案,头疼,我背上包,先去周边转转吧!
还没出站,我就看见熟悉的大越野车,还停在原地,一丝一毫也不曾动过,她看着我走出来。
“没车了!”我苦笑着说。
“没车了?”她微笑着问。
“嗯,怎么还没走?”
“休息一下,顺便想点事,你要去哪坐火车?”
“如果不走回头路的话应该是去桂林。”
“我送你去桂林吧!”
“可是太远了。”
“不怕远,越远越好,你多开一段我就可以少开一段!”
我将信将疑但是很愉快的爬上驾驶座,出发。相较于在这里过一夜的A和坐车去附近现城碰运气的B,突然出现的C让人愉快。
我们一会沿着山谷跟着小溪奔跑,一会在稻田里穿行,偶尔爬上云雾缭绕的山巅。她一路上都很开心,我也心情愉快,感觉像两个小驻之后的吉-普赛人又开始踏上去往天涯的路,她偶尔跟着贝兹哼歌,她唱歌声音不像说话时清脆,而是略显沧桑,带着一点吉普-赛风格。吉-普-赛风格具体是什么风格我也说不清楚,应该不是她穿的带流苏的长裙,也不是微卷的长发,我想和流浪有关,就像她早上说的,流浪是一种气质。贝兹有,齐豫也有,她唱歌的时候居然也有,这让我有点困惑,难道我喜欢贝兹和齐豫不是因为样貌歌声,而是隐藏在这之内的一种气质?
傍晚时分我们在一家山路边的小店吃了鲜美的酸汤鸡,坐在吊脚楼上,从画框一样的窗子看出去,太阳像个温暖的红球正落向山谷尽头,一阵凉快的风吹来,旁边的竹林开始窃窃私语,喝上一口酸爽的鸡汤,她说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鸡,她还水敜途驾车旅行最适合吃-鸡,可前几天都不得吃,不是路边没有,而是没有食伴,一个人点一只鸡,总感觉有些怪异。这种感觉我深有体会,一个人最害怕的不是赶夜路,不是找住宿,而是吃饭。有人陪的吃饭,真好。
又是一个晚霞满天的傍晚,我集中着注意力极速驾驶,我对这车已经非常熟悉,可总觉得我的技术离它的极限还有一段距离。
“晚上我请你喝酒!”她说。
“好啊!我酒量可是很大哦!”
“既然说请你喝,你尽管放开喝好了,省得你要背着酒柜去流浪,今晚送你一个”
奚若的对不起,是为爸爸说的对不起,为他死去的爱人说的对不起,为自己把他害成这般模样说的对不起,也为自己的愧疚说的对不起。
白夜棣的对不起,是为父亲罪行说的对不起,为她死去的父母说的对不起,为自己说的对不起,欠下的债,总要人去还的。
“奚若。”
“嗯?”
“我要去自首了。”他很平静的说,仿佛一天让他想清楚了很多。
奚若越发的激动,“你说什么?是我听错了对不对,一定是我听错了。”
“你没听错,我必须要为自己犯下的错接受惩罚。”
“那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我去,我去自首。”奚若哭的歇斯底里,白夜棣的心揪在一起,他好想抱抱她,但是他不敢,他怕他连去自首的勇气都没有了。
夜,很安静。
风,静静的吹,拂过他们各自受伤的心灵,这个疤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愈合,或许几天,或许几年,或许一辈子。
“你坐在这里,我不需要你的送别。”白夜棣起身朝前方走去,黑色的衣服与夜融合在一起,越走越远,奚若哭成了泪人。
“对不起,对不起……”
白夜棣,你真自私,你不需要送别,却逼我接受你的离别。
在快要消失的尽头,白夜棣突然停下,他对着她喊道:奚若,我喜欢你。
每一盏灯下都能看见他奔跑的身影。
奚若抱着膝盖痛哭,她对他除了愧疚,依然是愧疚。 4/6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