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要求,切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经费开支,近日,县住建局重新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凡上级机关来局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县区来人交流工作,乡镇来局参会人员,业务单位来人帮助工作等误餐的,一律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并严格陪餐人员和就餐标准,不得提供香烟、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工作日午餐严禁饮酒。积极倡导“光盘行动”,杜绝奢侈浪费行为。接待住宿一律按照财正部门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除局机关从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外,还要求局属单位严格参照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规定并报局办公室备案。(杜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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