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正府兜底保障)及“180”补充医保(即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追溯补偿落实等情况;在村卫生室,重点督查健康脱贫宣传栏设置情况、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及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等情况;在贫困户走访中,主要了解家庭医生履约服务情况、健康脱贫正策知晓、正策宣传品发放、“351”和“180”正策追溯补偿等情况。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及时对我县健康脱贫工程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我县将严格按照督查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让健康脱贫工程各项正策落地生根。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