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一些文章不去回应明星“一阴一阳大小合同”的问题,反而又在讲此类潜规则很普遍,大家心照不宣等等陈词滥调,未免让人称奇。这什么逻辑?大家都在做就算对吗?如果说很多人都在玩大小合同的把戏,就能让崔永元那一抽屉的合同作废,也未免天真。
不论崔永元是否道歉,一直以来,由于明星片酬畸高、收入来源多样,由此衍生出的避税逃税方式五花八门,每每刺激公众的情绪确是真的。据披露,明星片酬只拿“税后”,缴税成本转嫁给企业,这只能算是一种“愿打愿挨”的常态,还有的挂名成立工作室走个体户纳税通道,直接放弃国籍成为非居民纳税人等。客观而言,上述情形更像是避税。
而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操作,已非避税而涉嫌违法,决不能只以看热闹的心态视之了。诚如《北京日报》昨日刊文追问的那样:如果阴阳合同早已成为演艺圈公开的秘密,那么对于这种大规模偷税漏税违法行为难道不该严厉打击?

其实,此次崔永元公开合同之所以引发公众强烈反应,也包含着对相关治理的深刻期待吧。近年来,民众对明星畸高片酬议论颇多,相关部门也尝试着多一些倡导与约束。 4/6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