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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案例范例6篇

时间:2024-04-10 08:48:52  

教育教学案例范文1

案例教学在学前教育学教学中所体现的价值从三个方面反映出来。其一,对于教师来说,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实际教学中的师生教学参与性与主动性方面,案例教学方法能够使抽象的课堂知识以具象的形式展现出来,跟学生以很直观的视觉和听觉感受。案例教学改变了传统的传教式教学,使教学过程更具有参与性和活跃性,活跃了课堂氛围,并能将理论知识有效转化为实践经验,提高了教学效果;其二,对于学生来说,案例教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自主参与性方面。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其能够使理论知识以具体实例的方式在过程中展现出来,由学生主动去发现和分析,并最终自主解决问题,这种化被动为主动的教学方式,从本质上将教与学的主体变为了学生,每个学生都有表达的机会,促进了学生的主动学习和积极思考;其三,从师生互动的角度看,案例教学需要较高的参与性,是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和思考来实现学生对知识的吸收和掌握,这促进了师生之间的有效交流和沟通,建立了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同时建立在小组之上的讨论也增强了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培养了学生的合作精神和集体意识,有效培养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步骤

(1)案例精选,保障案例质量。案例教学的第一步是案例的选择,这也是案例教学中极为关键的一步,案例选择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案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为展现案例教学的知识客观转变,案例选择需要具备真实性、问题性、典型性,同时还要保障案例知识的一致性和案例的趣味性与吸引力,同时案例还要新颖,最好是近期的案例,这样才能避免案例重复使用导致学生失去新鲜感和参与热情。

(2)通过科学问题适时引入案例。案例的引入并未随时随地,也不是毫无目的和依据,案例的引入要根据实际课堂教学的进程和理论知识的配合,既可以“从例到理”,又可以“从理到例”。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一个背景,是教学中的工具,可以采用以案例导入教学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以案例结束课堂教学的方法,无论种方法,重点是实例、理论知识与课堂教学进程的合理结合。

(3)营造氛围,展开充分讨论。案例教学的最大特点和优势就是在案例中蕴含了大量的具有启发意蕴的不确定性和问题性,在自由、宽松的课堂氛围下能够引发学生热情的讨论和参与。案例教学所营造的这种自由宽松的课堂氛围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适当评价,加深知识理解。在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对案例的展示、讨论、分析之后,作为最后一个环节,老师适当对学生评价是案例教学的点睛之笔,能够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认知。案例教学中一般不设置唯一正确答案,案例所展现的问题是开放性的,需要学生自主去寻找问题的结局方法和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所产生的问题及结论,通过老师适当的评价和引导,能够及时引导学生学习的方向,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能动性和反思性学习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案例的选择应真实、典型、趣味。案例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必须具有典型意义,并且所选择的案例必须能够最快地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这就要求教学案例兼具真实性、典型性、问题性和趣味性的特点。案例在教学中呈现的方式多样,教师需要结合教学需要和知识结合点选择合适的案例,这就要求老师在平时注重搜集相关素材,为案例教学打下坚实基础。

(2)案例贵在“精”与“深入”。在实际教学中并非案例越多教学效果越好,良好的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是案例的精度和深度。教学中同一知识点选用多个重复意义的案例并不能是教学作用和价值叠加,只会浪费过多的教学资源。因此案例需要具备深度,能够针对性地深入思考,从而展现更多问题,培养学生综合能力。

教育教学案例范文2

【关键词】教育学 案例教学法 分析 应用

教育学专业是师范类专业学生的一门非常重要的必修课,其对于正确引导师范类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掌握关键教学手段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需要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高度的重视。然而,从现实实际教学现状来看,其教育学的发展现状不够乐观,教学工作中往往缺少必要的教学资源设施,而且过度重视对学生知识的教授,缺乏必要的教育教学实践,不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下面就以案例教学法为例,简要分析其在教育学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1 案例教学法综述

1.1 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以运用案例为主,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解读和分析,从案例中解析出相关知识,实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教学中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并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培养教师人才的独特、有效的教学模式方法。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案例的含义,其主要内容在于叙述某一个完整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分析方法和理论,将蕴含在其中的教育道理进行挖掘,换句话说,案例就是一种教育学中的典型教育故事,并不断启发着一代代教育工作者。目前来讲,我国教育学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往往包含着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或冲突,引导广大学生进行积极思考,通过寻找一定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问题和矛盾,并在其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1.2 教育学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在我国,传统的教学课堂往往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借助黑板对学生进行教授,方式单一,缺乏一定的兴趣性,然而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课堂中的引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现状,教育课堂不再仅仅以老师教授为主,而是紧紧围绕在广大学生的周围,通过为学生展示多方面的案例,使学生能够感受到丰富感性材料的熏陶,并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思考、分析,从实践中寻找知识的身影,并在实践中实现对知识的充分运用,确保学生在进入社会时,能够准确寻找自身的定为,得心应手地投身于教学工作中去。此外,案例教学法的广泛引用,使得中职学校内部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教学机制,不仅能够确保学生对相关教学内容的学习,而且能够大大提升广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引导学生积极投身于教学实践中去,对我国教学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2 教育学教学中“案例教学”的实施步骤

案例教学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充分利用,使得其对于学生的培养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级学校在使用案例教学方法时,应该了解其具体实施步骤,下面就教育学教学中“案例教学”的实施步骤作简要分析。

2.1 准备阶段

在教育学教学工作中使用案例教学方法不仅需要每位教师在课前进行准备,也需要广大学生进行一定的准备工作。从教师的角度来讲,教师需要根据相关教学内容,除并根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对上课的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外,还需要根据教学内容利用网络等教学资源搜集一些与之相关的经典案例,并将这些案例以多种形式展现在每位学生的眼前,只有选择合适的、经典的案例,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能够亲身进入到教育情景中去,并在实践中及时发现问题,并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对于每位学生而言,需要根据教师的要求,对教师提出的案例进行仔细的阅读和分析,充分理解案例中的细节和精髓,及时发现案例中蕴含的问题,并尽最大程度地抓住案例中的本质,分清主次,并将这些转化为自身发展的能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2.2 呈现案例阶段

教育学教学过程中对于案例的呈现有多种方式,教师可以通过口头陈述或借助多媒体等现代教学资源清晰地展现在学生的面前,也可以通过向每位学生发放纸质材料进行呈现。对于处于不同阶段或不同情境下的案例,教师需要运用不同的展现形式对相关案例进行呈现,保证学生能够清晰、完整地对相关案例进行解读,并抓住案例的本质和精髓,达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目的,引导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学习。

2.3 课堂讨论和总结阶段

案例教学法最重要的阶段在课堂教学工作中,对于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提出的案例,学生需要对相关案例进行仔细的分析和整理,并就某些案例与周边同学展开讨论,在此过程中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能够提升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和思考能力。在讨论阶段完成后,教师需要对每位学生的表现进行总结和评价,对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指出并提出修改意见,对学生在讨论过程中表现积极的地方要进行充分的鼓励,便于对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有效提升,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案例选择需要注意的地方

对于教育学教学过程中使用的相关案例,教师需要根据学生自身的发展情况,对使用的案例进行认真谨慎的选择,在选择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案例要有经典性。一些经典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案例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学生在分析的过程中不仅便于理解,而且也能够在案例中领会到多方面的道理,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思考。

第二,案例要具有真实性。教师在选择案例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案例的真实性,教育案例一般来源于教育教学实践,是需要引导广大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实践的重要参考资料,因此,一定要确保案例的真实性。

第三,案例要具有启发性。选择案例的目的在于引导广大学生进行独立思考,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需要具有一定的启发性来引导和鼓励学生进步。

4 总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育学教学工作也有了巨大的改革,特别是案例教学法的引入,不仅减轻了广大教师的教学压力,而且能够有效引导学生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去,引导学生进步,促进广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蒯秀丽.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探索,2011,(12):50-51.

教育教学案例范文3

案例教学的目的在于,启迪学生的思维,增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其对于法学本科教育具有以下意义:

第一、案例教学有助于加深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中,尽管学生通过专心听讲也能够掌握和记住所学的知识,但是由于对这些知识缺少实践的操作和运用,学生的掌握往往还只是停留在对书本知识的理性认识阶段,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并不深入。而在法学教学中实行案例教学法,将具体、生动的案例展现在学生面前,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让学生运用从书本中获取的理论知识去分析讨论实践问题,则不仅能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具体制度的理解,而且还能提高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增加学生对法学的学习兴趣,增强其学习积极性。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和理论性都很强,教师如果只是用理论去讲理论,单纯地去讲述、解释法律原理和法律条文,学生就会觉得难以理解并对法学学习产生厌倦情绪。而在传统讲授的基础上进行案例教学,通过具体、生动的案例将学生与司法实践联系起来,则会使课堂教学变得活泼起来,趣味性增加,从而激发学生对法学的学习激情,增强其学习积极性。

第三、案例教学有助于师生教学互动,增进师生间的交流。在传统的讲授法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只是被动听讲。而实行案例教学,在继续保持教师主导地位的同时,还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在对案例的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例发表自己的意见。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均可自由讨论、辩论,双方都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这样,通过案例教学法在师生之间形成了教学互动,师生之间的交流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增进。

二、法学本科教育中课堂内的案例教学

法学本科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有课堂内的案例教学和课堂外的案例教学两种模式,而课堂内的案例教学具体又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列举法

列举法就是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举出一些案例去说明某些法律原理、法律制度。这种教学方法以教师对某些法律原理、法律制度的讲授为主,在讲授过程中插下一些简单、短小的案例去对上述内容进行例证和说明。

(二)讨论法

讨论法通常是在教师对法律的某些基本原理或基本制度完整讲述之后进行。一般是在课前由教师选取篇幅较长,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涉及多个法学原理或多项具体法律制度的案例,设置某些问题,然后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评述。

三、法学本科教育中课堂外的案例教学

法学本科教育中最为常见的案例教学模式就是上述在课堂教学中引入典型案例进行教学,但案例教学法并不限于此,其还包括课堂外的案例教学,具体又有两种形式:

(一)观摩庭审案例教学法

观摩庭审案例教学主要是由教师组织学生对法庭审判进行观摩,之后由学生进行讨论、教师总结讲评的一种案例教学方式。此种教学事先需要同法院取得联系,选择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件,然后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在法庭观摩活动结束后,教师要及时组织学生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讨论,教师最后还要进行点评。通过这种对法庭审判的现场观摩,可以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法庭审判的程序和有关实体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特别是在经过教师点评后,学生对于从书本中学到的有关法律的具体制度和具体程序问题将会有一个更深入的理解。

(二)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

模拟法庭是大学法学专业普遍采用的具有法律实践性质的教学辅助方法。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是通过选用一个真实的案例,由学生饰演诉讼中的各种诉讼主体,如法人、检察人、律师、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要求学生按照法庭设置的要求布置法庭,统一着装,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和实体法的规定对法庭审判的全过程进行模拟。由于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具有实践性、参与性强的特点,所以通过该教学法,既可以增强学生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在内的法学知识的理解,还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庭审判技巧的驾驭能力。在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活动中,教师主要是为学生提供全面指导、资料帮助,分析案情、解答问题并在模拟法庭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事实上,模拟法庭案例教学这种师生双向互动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可以使学生在对法学的学习中兼顾理论与实践。

四、法学本科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教育教学案例范文4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教育学;应用

教育学是师范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其在教师职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教育学课程,师范生可以了解和掌握教育基本原理,形成正确的教育思想,具备今后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养。可见,教育学对于培养未来的合格师资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长期以来教育学课深受传统教育方式的影响,教师在课堂上侧重讲授甚至照本宣科,缺乏学生的参与。由于师范类专业的学生是没有任何教学经验的群体,所以教师枯燥的理论讲授与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实际经验相去甚远。这造成学生对教育学课程存在明显的厌学情绪,认为学与不学都一样,对于将来的教育工作影响不大。这种现状将影响着教育学课程作用的发挥,所以如何改变这种不良现状,值得我们去思考。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在师范教育领域引入了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的应用有效地改变了教育学教学的不良现状。本文将从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教学中应用的意义及案例教学实施步骤和要求两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教育学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围绕着一定的教育目的,对真实发生过的事件进行客观具体的描述,同时教师组织学生对案例中描述的情景进行讨论和分析,进而加深学生对一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并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教育学课堂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将书本上的教育理论与学生今后所面临的实际教育教学情境有效地结合起来,在组织学生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既加深了学生对教育基本理论的理解,又使学生充分地参与到课堂中来,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了知识的内化。同时,学生通过深入分析和讨论教育案例,改变了教育学授课过程中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的现象,使学生将来能够更快地适应工作要求,并运用正确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另外,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激发学生热爱教育事业的职业情感,增强学生学习教育学的兴趣和学习的自主性。采用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如同身临教育案例中的各种教育问题情景中,在阅读和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使书本上教条的知识变成了活的知识,这比单纯地听老师讲授更能激发起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在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需要自己去收集资料,分析并讨论案例,这极大地增强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同时也坚定了其热爱教育事业的决心。目前教育学教学存在问题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部分教育学教材体系僵化,教材内容空洞、陈旧。与我国教育实际相脱离。没有及时补充新的教育理论和思想,对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中涉及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关注不够,缺乏时代感和针对性。而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可以弥补教育学教材体系僵化,教材内容空洞、陈旧的问题。因为教师可以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选取当前教育领域中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案例,这样既扩大了学生的视野,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又使教学活动充满生气,而不再是空洞的教育理论的灌输。

二、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步骤和要求

案例教学法中所应用的案例与我们平时上课过程中老师举的例子是有区别的。它所描述的是教育教学实际过程中真实发生过的事件,这类事件包含了学生需要解决的实际教育问题。所以它不等同于课堂实录,需要教育学教师围绕着一节课的教学目标,精心挑选和编写案例。一般而言,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课堂运用过程中包含了下面几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相应的要求。

(一)选取案例

案例的选取是否得当,是能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案例教学法成功与否的关键一步。所以我们在选择案例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1.围绕着教学目的选取案例教育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充分理解教材中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使学生通过案例分析能够运用基本的教育原理、教育原则和方法解决实际教育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各章教学目标及教学重、难点来选取合适的案例,因此,目的性是衡量案例是否有效的标准之一。2.案例应该是真实可信的教育学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应该是对实际教育情景的描述,并不是我们凭空捏造或想象的,它主要是对一线教师亲身经历的教育事件的提炼与汇编。学生通过分析解决案例中的问题,不仅提高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如果遇到同样的问题学生会游刃有余地进行处理。3.案例的选取必须考虑学生的接受水平教师在选取教学案例时需要考虑其是否可以被学生理解和接受,也就是说案例的难易程度要得当,如果案例过于简单,对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学习兴趣不会起到作用;如果过于复杂,学生难以理解,超过了学生可以接受的范围,甚至读不懂,学生同样也没有兴趣和学习动机去学习。所以教师在使用案例教学法之前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水平,在此基础上选取合适的案例,以提升学生的能力水平。

(二)案例的呈现

案例选取之后,接下来就进入案例教学法的第二个阶段,即案例的呈现。教师能否在合适的时间选择恰当的方法引入案例是案例教学顺利实施的关键一步。它对教育学课堂教学的成功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师呈现案例时要做到以下两点:1.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相结合传统方法是指教师用口头陈述的方式呈现,这种方法能够更加系统全面地呈现案例,但缺乏生动性和有趣性。现代方法是指教师借助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通过幻灯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呈现,在呈现案例时可配有生动的图片和音乐,这既吸引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又给死气沉沉的课堂增添了生气。但这种方式也有其局限性,如果使用不当,会使一堂课大部分时间教师都在给学生演示课件,学生只是看,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交流,最终使学生无法全面系统的了解案例。所以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只有将两者相结合,才能达到长善救失的目的。2.选择合适的时间呈现案例教育学教学中案例的使用主要是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抽象的教育理论,只有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才能帮助学生灵活的掌握知识并转化成能力。一般情况下,教学案例呈现时间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先讲教育理论知识,再引入合适的案例;另外一种是先引入案例,再围绕案例讲授教育理论;最后一种是讲授教育理论的同时引入合适的教学案例。总之无论选择哪个时间段呈现案例都是为了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的理解和运用教育基本原理。

(三)组织学生讨论案例

组织学生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中心环节,对于提高教育学课堂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以不同的组织方式引导学生围绕案例讨论交流各自的观点,学生可以博采众长,对于其正确理解和分析案例帮助很大。这个环节的具体实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结合案例精心设计讨论问题案例教学中教师要向学生抛出讨论的问题,这些问题既要围绕着一定的教学目标,又要结合案例。另外,教师设计的问题最好能结合学生的社会生活经验,这也是学生喜欢案例教学的主要原因,它能帮助学生运用课堂所学知识解决实际教育问题。所以教师要根据时展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特点,不断地更换案例,而不是在多年教学过程中始终使用同样的案例,案例应给具有时代性。最后,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的讨论进展情况,并随着讨论的进一步深入提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以增强学生认识的深度和广度。2.选取学生总结发言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常用集体讨论和小组讨论的形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在讨论结束后教师都要选取部分学生总结自己或小组成员的观点。让谁来发言,教师需要思考,如果教师总是叫积极举手的同学发言,这虽然能保证发言的质量,但是许多不够积极主动的学生就得不到机会,久而久之,这部分同学就降低了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我们可以采用轮流发言的方式,让小组的每一位成员都有发言的机会,当然这必须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教育学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时间的安排灵活选择。

(四)教师对讨论情况的总结和评价

案例教学法经过前面三个阶段,学生对案例和案例中所涉及的有关教育理论有了充分的认识和理解,这时需要教师对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甚至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表现做出总结和评价。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教师围绕案例总结相关的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学中所使用的案例是围绕着一定的教学目标和教育基本理论精心选择的,而教学案例中所体现的教育基本理论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这时需要教育学教师依据学生在案例讨论中还未理解的知识点进行深入的讲解,通过教师的讲解和归纳,学生会意识到自己对哪些知识点的认识还存在偏差以及如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2.对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价教师对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表现情况的评价可以有两种形式,即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师评价。(1)学生自我评价要想使学生认识到自己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综合表现情况及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提高学生自我反思的能力,这种评价形式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教育学教师在这个环节中可以让学生通过自评和学生之间相互评价,当然无论哪种形式都必须围绕着一定的主题,即对案例的讨论来进行。评价可以围绕着下面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让学生思考自己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自己是否积极参与到整个案例的讨论过程中?其次,对教学案例的理解还有哪些不足?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不足?总之,这几个问题的提出主要是为了使评价这个环节能够紧紧围绕课堂上所使用的案例教学法来进行。(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学生自评结束后,教育学教师可以围绕着课堂中学生对案例的准备情况、讨论情况等方面作出评价。由于课堂教学时间的有限性,所以教师可以根据案例讨论过程中学生出现的一个或几个典型问题来进行评价。在这个环节中教师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地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否则会严重影响学生今后参与案例讨论的兴趣和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孙军业.案例教学[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

[3]张新平.论案例教学及其在教育管理学课程中的运用[J].课程?教材?教法,2002(10).

教育教学案例范文5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学教育;嬗变

法学教育领域系统性的案例教学法为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佛?哥伦布?兰戴尔所创。它以真实的判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判例中蕴含的法律规则。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但学习了普通法知识和法律历史,学习掌握了法律精神,了解了案件的裁决过程,还能够使他们通过对法院判例的探索,进而学会法律推理的方法,发现新的法律原则。随后,案例教学法以惊人的速度作为法律教育的重要成分而根深蒂固。到了19世纪末,案例教学法被明确地认定为法律教育的创新。在旧中国,东吴大学法学院等法律院校在部分课程中就用案例教学法。但是在解放后,法学院中案例教学法就消失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不少法律院系开始研究英美的案例教学方法。20世纪80年代,中国正法大学聘请美国著名法学教授进行案例教学法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之后,清华大学等法律院系,也开始尝试使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及至目前,国内不少法律院校都编写了案例教学的教科书和参考资料,并日益重视案例教学。

由于我国的法学教育背景、教育传统等与英美法系国家也有着较大差异,作为舶来品的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实践中业已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关于案例教学法之功能

判例法国家,法律人才所需要的主要技术就是“找法”,就是对已有判例的研读与归纳,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案例教学法主旨在于对思维和表达能力的培养,教学本身就是通达法律原则、建构法律知识体系的过程。正如朗代尔的学生阿姆斯所认为,(传统)案例教学法的精髓不在于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而在于教会学生法律推理的方法,即“像律师那样思考”。尽管对于我国法律人才所需要的主要法律技术是什么,人们莫衷一是。但作为制订法国家,我国法学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运用现行法律规范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的主旨在于为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案件提供解决方法,以及通过观察这些方法在具体案件中的效果来检验和修正所持观点。而学生所需掌握的系统的法律知识并不能从案例中直接获得,师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解读也并不能形成独立于制定法之外的法律规则。这就是说,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在我们今天看来,在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

我国是制订法国家,历来不承认案(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作为法学教育根基与土壤的法律体系与英美法系国家之间有着质的区别。这决定了完全移植英美国家的案例教学法是几无可能的。在我国法学教育中使用“案例教学法”这一称谓,并将其与单纯的举例教学相区分,正视其功能的转变是必要的前提。如果一味强调案传统例教学法的功能和意义,只会感叹我国法学教育中有案例而没有案例教学法,但这种纯粹的概念之争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应当看到,兰代尔创立的案例教学法不仅仅在于它用崭新的方法彻底地更换掉了演讲式和教科书式教学法,还在于他提出了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原理――科学的理论,即法学是科学知识,最好的法学教育就是大学制的教育。对此,我国的法学教育无疑是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二、关于案例教学法之地位

兰戴尔倡导的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学习基础材料方面的根本变革,便是废除了根植于演讲式和教科书式教学法对法律规则的死记硬背,以案例研习取代课堂讲授。并且,这一教学方法不是仅仅针对某一专题或某一章节,还贯穿于整个课程的教学。虽然案例教学法在美国也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和变化,如在案例编写内容上的增加制定法和其他有关资料,将理论与判例合并编成一种教材,使学生兼顾理论与实际等。今天的美国也有许多制定法,并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在一些领域对成文法的介绍取代了过去的判例分析。但案例教学法在美国法学教育中仍是应用最为广泛的,对其重视程度远高于讲授法。我国的法学教育以解释法律规范、法学理论及其运用等问题为主,讲求体系的完整性、规定的逻辑性和概念的明确性。在本专科教学中,目前运用最为普遍的依然是讲授法,几乎尚没有哪一法学院校,乃至哪一法学课程的教学是完全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的。在课堂教学中,案例教学法也更多的是配合讲授过程或针对讲授内容而实施,少有与讲授相对脱离的。例如,专门组织的案例研习课,通常是在讲授某一章节之后作为该单元的知识演练,而非作为该单元知识的学习过程。

“法学教育应当侧重理论还是实践?教学方法以讲授式为主还是以讨论式为主?恐怕再没有什么问题如同这一经久不衰的争论这样能引起法学教育界的如此关注了。”

讲授法符合以成文法典解析、处理案件的过程需要,是我国法学教育中传统的也是运用最为成熟的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则适用了法学的实践性,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规范与事实的结合、知识与意识的结合,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有效方法。积极探索并实践案例教学法与讲授法的相互融合,是培养既有创新精神又适合我国司法结构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案例教学法适用于何种教学内容?是否适合大班教学?诸如此类问题,我国法学教育界尚未形成较统一的认识,有待于在充分考察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实证性的分析和论证,以期拓展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范围,并使之从一种教学方法逐渐上升为一种教学模式。

三、关于案例教学法之实施

如上所述,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是与讲授法紧密结合的,如通过案例提出问题、结合案例进行讲授等。同时,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相比较,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点不同:(1)案例的外延扩大化。兰戴尔创立的案例教学法,所采用的案例一般为实践中经过司法处理的真实判例,可称为“判例教学法”。我国法学教育中作为案例教学法基本素材的“案例”,既包括由人民法院作出处理的判例,也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拳的组织作出处理的非诉处理案件;既包括真实的社会事件,也包括虚拟事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印发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之后逐批次了指导性案例。當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要求,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与之相适应,判例在案例教学法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2)案例的内容简洁化。一方面,我国法律文书的风格总体上是简明扼要的,重法律条文适用和实体处理结果,轻逻辑推理和案件事实认定过程。这决定了运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件其具体处理过程亦难得以充分展现。另一方面,即使一个小的案件,若将其过程完全展开,都可反映诸多法律现象,涉及诸多法律规范。但作为与课堂讲授相辅助的案例教学法,案例的运用必然会受到教学目标、内容及时间的制约,教师通常要对案例情节加以选取,特别是文字性材料。(3)案例的分析规范化。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可以衍生新的法律规则,说服和辩护能够在法庭审判中产生直接的作用力。因此,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学生的思维较少受到限制,特别是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应然与实然之分。我国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同样注重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允许学生自由、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事实上,即使在课堂讲授中,教师为了维护所谓的拳威而遏制学生言论的现象也越来越少。但基于案件的处理必须以实定法为依据,教师对案例分析、讨论的组织和引导又不得不注重现行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

学生参与程度不高是当前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遇到或反映出的一个较普遍问题。从根本上讲,这涉及我国教育机制的完善,尤其是基础教育阶段对学生创新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仅就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而言,也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为学生参与其中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例如,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是传统案例教学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案例分析报告可以以学生课前准备、课后归纳总结或者平时测验等多种形式出现,适用上具有广泛性。更为主要的是,通过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能够使每一个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学生参与意愿不强、参与机会失衡等问题;能够使学生通过自主学习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减轻教师课堂讲授的负担,为课堂讨论提供更大的空间;能够实现学习过程与效果评价的有机结合,促进课程考核体系的完善。

随着MOOC、SPOC等具有革新意义的教学模式的兴起,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继续法或将产生新的嬗变,但其本土特色当不会消失。

参考文献:

[1]雷安军.案例教学法源流及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J].黑龙江教育,2007(01).

[2]刘金祥.案例教学法的产生与发展及优劣辨析[J].化工高等教育,2004(04).

[3]段志平.案例教学法及其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3).

[4]许庆坤.美国法学教育透8视[J].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7(04).

教育教学案例范文6

以鲜活生动的案例为载体,通过师生间的合作互动,将学生被动的“接受式”学习方式转为主动的“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是一种适用于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具有开放性、启发性、参与性特征。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一般分四个步骤:教师导向,展示案例—学生思考,分析案例—小组交流,讨论案例—教师总结,评价案例。

1.教师导向,展示案例这是案例教学的引入阶段。常见案例呈现方式有:

(1)给每个学生印发一份文字案例;

(2)教师利用多媒体技术呈现案例;

(3)教师生动形象地描绘案例;

(4)教师利用即时环境制造真实的案例或者学生自己表演案例。课堂上教师以恰当方式将案例呈现给学生,增强案例对学生的吸引力,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热情。

2.学生思考,分析案例

根据案例篇幅的长短、难易程度及教学时长,教师留给学生一定的时间阅读案例。学生独立阅读思考,发现关键信息和核心内容,联系相关理论知识,形成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向主动学习,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实现由传统灌输式教学到参与式互动教学的转变。

3.小组交流,讨论案例

小组交流,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环节,是案例教学中的决定性因素。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分小组讨论,后由各小组推荐代表参与全班交流。在小组讨论过程中,学生可能会背离主题或在一些枝节上纠缠不休,教师可参与到小组的交流之中,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其次,注意把握学生的讨论时间。小组内每位成员的发言时间不能过长,内容简洁明了,以免其他成员丧失发言机会。另外,教师不要轻易否定学生的意见:对正确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教师要及时充分地肯定,对模糊的认识和错误的观点适时给予纠正。在学生讨论出现冷场时,教师给予启发、诱导,提出新问题活跃学生思维,保证讨论效果。

4.教师总结、评价案例

这是案例课堂教学的最后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内化提升学生对案例的认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师在总结发言时,应对整个讨论情况做出评价,指出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和学生存在的优点和不足,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入思考。

二、案例教学法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教师和学生角色的转变与传统教学相比

案例教学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相应高得多,教师和学生的角色有很大转变。在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是拳威,处于统治者地位,单向地向学生灌输知识,而学生完全是被动接受的角色。这样日积月累,很容易养成依赖、被动的习惯。“双主体”教学理念强调: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均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在案例教学课堂中,教师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对教学过程负全责。教师在课堂上激发学生广泛参与讨论,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理论提升,使学生对案例中包含的问题获得更透彻地理解。学生是学习的参与者和接受者,是知识的探索者和真正的认知主体。在案例教学中,需要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与合作,需要学生的支持与配合。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中,学生为了参与其中,需要课前做好充足准备,并与其他学生非正式地讨论相关案例,进而在课堂上为其他学生作出相应贡献。学生在合作中学会尊重他人的想法和见解,并发展自身团队合作能力。

2.案例教学与理论讲授的有机统一

在德育课教学中引入具体案例,并不是完全抛弃理论讲授,而是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达到案例探讨和理论掌握统一的效果。德育课案例教学的特点是以生动、具体的案例作为教学知识的突破口,将德育课程的理论知识融合到具体案例中,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掌握课程知识。但是,由于教学案例相对于教材中抽象的理论知识,案例本身更容易成为学生关注的焦点。教师如果把握、引导不好,就事论事地分析案例本身,则往往会导致讨论与课堂内容脱节或相背离。因此,德育课案例教学必须处理好具体的案例研讨与抽象的理论知识讲授之间的关系,把教学案例的研讨与德育课系统理论知识的讲授有机统一起来。

三、德育课中案例教学法的积极导向作用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开放式的、参与性强的教学方式,消除了德育课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在实践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积极导向作用。

1.克服传统教学弊端,提高教学时效

案例教学把真实、典型的问题引进课堂,引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社会问题,把学习理论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真正实现小课堂与大社会的有机结合。案例学习过程中民主开放的讨论气氛,促使学生独立思考、大胆交流,在没有压力和顾忌的课堂氛围下积极探索,提升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德育课教学时效。

2.增强德育课的吸引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案例教学中,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会分析问题,遇到类似情境或问题时该如何对待,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案例教学为学生自主性发挥创设了弹性空间,引导学生参与实践并提高实践能力。因而案例教学是一种适用于德育教育并落实能力本位的教学方法。它增强了德育课的吸引力,加速学生对知识的内化与认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正治信念和目标,进而实现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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