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这种7.62mm口径的子弹打中了骨头,那对不起,断了,战场上也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就是肢体就靠一层皮连着......
上面所说的前面洞小,后面碗大的洞,基本上是小口径步枪子弹或者是手枪弹、再有就是达姆弹(俗称炸子)造成的,这种创伤机理就要说说前面提到的子弹的停止作用了——简单点说也就是子弹在进入到人与体后的运行状态。首先说说炸子——达姆弹,这种子弹首先是在十九世纪中后期驻印度英军所使用,生产地是达姆,这种子弹特点就是弹芯(铅芯)头部外露,这种弹一旦射入人与体,由于铅的密度大材质软,当遇到人与体肌肉组织后迅速变形成蘑菇状,在肌肉组织内部产生空腔,如果射穿身体,那么对不起,后面就真是碗大的疤,即使不死,那也会造成终身残疾......因此日内瓦公约严禁使用达姆弹......
3。再说说小口径弹药,以美军5.56mm弹药为例,美军使用两种弹药:一种是北约标准弹药(SS109,美军编号应该是M855,原产地比利时),一种是早期使用美国自产的M193,都是5.56*45mm的,但是两者的杀伤力却有着很大不同,这跟两种弹药的内外弹道有莫大关系:SS109比较注重精度和弹道的平直,而M193由于缠距(膛线在枪管内旋转一周的距离)的关系,造成M193出膛后弹道相对不稳定,尤其是射入人与体后,这种不稳定所带来的是巨大的创伤,但是也正由于这种不稳定,导致了AR15和M16在越战初期的丛林中表现不佳,但是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也使得M193弹在射入人与体后产生剧烈地翻滚,而使创口更大、人与体内部组织破坏更为严重,也是越共宁可被M14打中也不愿被M16打中的原因.......(老毛子的AK74的5.45mm子弹也是这么设计的,很多阿富汗人就是被5.45mm子弹打中而成了残疾的......)
同时小口径步枪子弹的重心一般都不在子弹的中心,这样子弹射入人与体内或者遇到阻碍的时候就会产生翻滚,造成巨大的创伤......
小口径步枪弹的设计上存在一个矛盾,那就是增大杀伤力的同时,不可避免的造成子弹的穿透力下降;为了增大穿透力又必须使子弹的外弹道更为平直,存速更大,这样又会降低小口径步枪弹的杀伤力......很矛盾不是吗????
所说挨一枪,胳膊没了,那是有可能被大口径机枪弹射中,例如说12.7mm机枪弹,无论是北约的12.7*108mm还是苏联的12.7*99mm机枪弹,打中以后断胳膊断腿那是没跑的,就更别说14.5mm高射机枪弹了,当初中越自卫反击战时,中越双方都怕对方用14.5mm高射机枪平射打地面目标,那玩意儿打上了基本上就是报废了......
停止作用最好的实际上是手枪弹,尤其是11.43毫米的手枪弹,也就是电影里常说的点45柯尔特M1911手枪所用的子弹,而9毫米派拉贝鲁姆手枪弹的停止作用一般,杀伤力有限。手枪弹的停止作用好原因在于初速低,一般都很难超过音速(除了苏联的T33和我国的仿制型51式和54式手枪以外),另外手枪弹一般设计成钝头,进入体内后由于受到肌肉组织的巨大阻力和压力,弹头会发生比步枪弹更大的变形,这种变形会使弹头在人与体内更加剧烈的翻滚,造成更大的创伤,因此近距离情况下手枪弹比步枪更可怕。
再说说炮弹的问题,在战场上有一个很有趣的规律,在一定距离内往往离炮弹炸点近的人比离炮弹炸点远的人活下来的可能性更大......
原因就在于炮弹在弹着点上是呈一定角度落地的,即使是瞬发引信,那它在爆炸时也会进入地面一定距离,这样的话在爆炸的时候弹片和冲击波由于受地面的影响也是呈一定角度飞散出去的,因此有时候离弹着点近的人在某些情况下反而生存几率大,当然你人不能站着等,这也就是当听到炮弹迫近的撕裂空气的声音时要迅速卧倒的原因,这样人的受弹面积迅速减小,同时由于炮弹爆炸后弹片呈一定角度飞出,就有可能炸不到人......
最后说说防弹衣和防弹头盔,这两样防护用具的功能主要是防手枪弹和炮弹弹片的,由于受人与体负重限制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的防护,目前大部分防弹衣和防弹头盔都是采用凯夫拉或者芳纶制成的,附加防护时可插下特种陶瓷片或防弹钢板,可有效防御大部分手枪弹的近距离射击或者是炮弹弹片的伤害,当然这种防护也是有缺陷的(最起码世界上大部分防弹衣都无法防御54式手枪在10m内摄出的子弹的贯穿),这点lz也说了。但lz所说的只不过是一小部分特例,防弹衣和防弹头盔还是挽救了不少人的生命。比如说以一战为例,在士兵佩戴头盔之前,因头部受伤死亡占全部阵亡的比例远远超过了50%,而佩戴头盔之后因头部受伤死亡的比例下降到了不到20%,这已经说明了头盔的作用;另外lz也可以查看一下,在伊拉克,一位美军士兵因为穿戴了防弹衣后在路边炸弹爆炸后捡回一条命的照片,虽然说也有骨折等情况发生,但是毕竟防住了路边炸弹爆炸的弹片和钉子的伤害...... 3/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