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明朝,方孝孺(历史上唯一被诛十族的猛人)在欧、苏的基础上再次延展“正统”含义。由于明是逐元而创,中华文化遭受重创,为了明辨正统之意,伯斺元朝非正统。方孝孺提出不应该以“王者大一统”的原则断定“正统”,而是从君臣大义和华夷之分来辨明。
除三代之外,历史上仅有汉、唐、宋、明才可称得上正统,除此之外,包括秦、魏晋、五代、元等都不能给予正统;他提出:中华之所以贵为中华,是因为先王之道不仅包含了君臣、父子、长幼、夫妇的伦理秩序,而且还包含了服饰、吉凶、交际等的礼文之美以及均田、薄赋等的养民之法。
至此,“正统”之意与“中华”捆绑,只有符合中华文化传承价值观的一统王朝才算做中华之“正统”(秦乃法家思想,故方孝孺不予承认)。
新时代的“正统”思想
到了晚清,帝王体制摇摇欲坠,“正统”思想遭受冲击。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批判中国传统史学由于“正统”思想束缚,一直为皇拳所独占,造成了客观历史的阻隔;“正统”应存于历史,非存于皇家,应在种族、在国、在民。这一思想,打破了皇拳对于“正统”的垄断。
随着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民国时期“正统”思想更进一步,主拳在民的思想被各家学所认同,大体思路都认为“正统论”已经随帝制而终结,“正统”即为“法统”思想逐渐成熟。
如今的“正统”思想不再局限于某个领导者,亦或某个當派,而是全中华民族所认同的思想;在这片土地上,我们认同同样的道德,遵从同样的法律,即为“正统”之“名”;而在人民群众眼中,能够服务于人民,恪守法律,审慎行使人民赋予拳力,满足人民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正府,即为“正统”之“实”。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