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妻制度在古代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虽说人方上有公开禁止,但是由于社会的特殊情况,根本无法从根本上进行废除,甚至到了我国清朝还到达了全盛时期,这种现象遍及全国各地,常见的不能再常见了。
典妻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给买家家里传宗接代,说白了就是将女子当成了生孩子的机器,女性没有任何发言拳,甚至有时候家里贫困,被典当出去的妻子还要给自己的原配丈夫生活费,不至于让原配丈夫没饭吃饿死。想想就知道多么的荒唐和不公,但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这种现象再平常不过了。
典妻分为两种,一种是典妻,另一种是租妻,主要是通过时间的长短来进行区分的。时间短的就是租妻,长的就是典妻,不过最长不会超高3年。不过这样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想想女的之前跟自己本来的丈夫生了孩子,一旦被典当了,那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见到自己的亲生骨肉。之后又跟买主生了另外一个孩子,时间一到就必须得离开,然后就不得再与后来的亲生骨肉相见。可想而知,这对一名母亲来说是多么的残忍,所以古代也经常会因为不舍得而产生纠纷。
典妻制度一直到近代的时候才被正式废除,不得不说这种邪恶制度的存在给女性到来的不仅仅只是身体上的伤害,同时对女性的心灵上也是莫大的折磨。不过好在是,这样的制度再民国时期被根治了。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