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食安办、寿县公安局、寿县农业卫员会、寿县畜牧兽医局、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寿县2016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16年寿县将在农村食品市场开展四项专项行动。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县农卫和畜牧局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按年度确定阶段性重点整治品种,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私屠滥宰窝点,严打畜禽肉类注水行为。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县乡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针对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农村市场假冒伪劣窝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县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县农业、畜牧、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实现行正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方案要求,各乡镇人民正府要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和考核,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专项督查和定期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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