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生活
牢狱生涯
在人们看来,很小便获得了至高的荣誉,一片星途坦荡的迟志强,本该继续向更高的目标冲刺。然而就在此时,他的人生却发生了急速的逆转。
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电影《月到中秋》,期间认识了一些高干子弟,一起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后被邻居举报,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
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迟志强一事在全国上下掀起轩然大波。文章发表后,南京市公安局对于该文章两名记者的失实报道提出了抗议,但碍于举国上下已被文章激起的民愤,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
判刑以后,迟志强从看守所被转到了劳改农场,正式开始了接受劳动改造的生活。在南京高淳县花山煤矿,迟志强一度心灰意冷。在劳改队干部的鼓励和开导下,在家人朋友和观众来信的鼓励下,迟志强的希望之火又慢慢重新点燃起来。
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被减刑一年半提前释放。劳改大队给迟志强的鉴定是:迟志强属于在运动当中处理过重,建议重新回厂。
美丽爱情
1986年,迟志强又回到了长春电影制片厂。
一天,长影厂的宫喜斌找到迟志强,邀请他一起去看一部国外的新片子。走进放映室刚坐下,另一位同事领着一个陌生的姑娘坐在了他的旁边:“小迟,她叫池代英,杭州一家企业的财务科长,来长春出差。”迟志强礼貌地和那个叫池代英的姑娘点了点头,然后就专心地看起了电影。“哎呀!你们还是一家子呢!都姓迟(池)呀!”片子放完散场时,宫喜斌开玩笑似的指着他们说。
迟志强傻傻地对着池代英笑了笑,然后就独自回到了宿舍里。 2/11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