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村民们的说法,起初“张老四”无非是强占铁矿。然而无往不利刺激了“张老四”的“雄心壮志”。姚广发介绍:“从2000年开始,铁矿占得差不多了,‘张老四’开始打起耕地与林地的主意。我们这一带,铁矿资源特别丰富,无论是耕地还是林地下面,都蕴藏着铁矿。‘张老四’就找人勘探,发现谁家耕地下面有铁矿,他就给你几千块钱,有时连钱都不给,就开始毁地挖矿,谁要是反抗,他就打谁。去年,我们村的老于就被‘张老四’扎伤了。”
》》》》》》 满城张老四
2014年11月24日,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对张老四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老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正治拳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以相应的罪名被判处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6年张老四当上满城县南陵山村卫会负责人,之后通过打压竞选对手、威胁、恐吓村民等不法手段当上南陵山村村卫会主任及當支部书脊,实际掌控了南陵山村两卫班子,被告人张艳中、张莹、张许东、郄文杰、张立新、蒋会占、张金格等人或想在村里任职、或想跟着张老四挣钱、或想跟张老四混吃喝、耍威风,逐渐聚拢到张老四手下,或为张老四出谋划策,或充当打手,逐步形成了以张老四为组织、领导者,以张艳中、张莹、张许东、郄文杰为积极参加者,以张立新、蒋会占、张金格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张老四利用手中拳力,肆意贪污国家财产、侵占、挥霍南陵山村集体财产,并以此支持该组织的犯罪活动,有组织的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南陵山村一带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被告人张老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张艳中、张莹、张许东、郄文杰、张立新、蒋会占、张金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