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寿夫拒不认罪,当法庭宣布指定梅祖芳、张仁德两个律师为他辩护时,他傲慢地拒绝说:“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法人叶在增质问他:“被告谷寿夫,你对检察人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说?”
谷寿夫却把早已准备好的开脱之词抛了出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我深表遗憾。”
法庭当即宣布:“请受害人提供证据!”
白增荣、梁廷芳两人首先登上证人台,指着谷寿夫揭露,在1937年12月16日下午6时,麇集在南京华侨招待所的五千余难民,被谷寿夫的部队押往中山码头,疯狂地用机枪扫射,然后把尸体弃往江中,白增荣、梁廷芳两人中弹受伤,也被日本兵投往长江,与尸体一同飘流,得以幸免。
姚加隆登台控诉说,12月14日他带领全家在中华门斩龙桥避难,被谷寿夫的部队发现,他的妻子被轮奸杀害,8岁的幼儿、3岁的幼苗因在一旁哀求,被丧尽天良的谷寿夫部属用枪尖挑入火中,活活烧死。
面对事实,谷寿夫仍矢口否认:“我部是有文化有教养的军人。两军对垒造成的伤亡不可避免。至于百姓伤亡,可能是别的部队的士兵干的。”
中国检察人当即宣读了郭岐写的《陷都血泪录》。郭岐原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的辎重营中校营长,南京沦陷时没有来得及逃出,在铁蹄下的南京停留三个月,根据他亲眼目睹的事实,写了《陷都血泪录》。此时它成了审判谷寿夫的有力证词。
石美瑜接着请郭岐出庭作证。郭岐怀着悲愤的心情作证说:“谷寿夫率军侵占我国南京,他们的暴行史无前例,罄竹难书,本人提供的证词,不仅是亲眼目睹,而且事实可考。”然后,郭岐向谷寿夫发起质问:“请问,攻陷南京时,谷寿夫君的部队驻在何处?”
谷寿夫回答:“我部驻在中华门。”
郭岐说道:“对了,我的《陷都血泪录》列举的惨案事实,都发生在中华门一带,正是你部残酷屠杀中国百姓的铁证!”
谷寿夫以悲天悯人的口吻不得不承认铁的血腥事实:“恭聆郭先生所述供词,确实太残忍了。”但他话锋一转又狡辩说:“不过,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居民已迁徙一空,早已没有屠杀对象。我曾一再教育部队严守纪律,不乱杀一人。”
为戳穿谷寿夫的狡辩,石美瑜下令:“把中华门外万人坑内被害者的颅骨搬上来!”一颗颗颅骨被搬到审判席上,参加挖掘被害人尸骨的法医潘英才说明红十字会当时所埋尸骨及中华门外被谷寿夫部队屠杀的无数平民,大部分有被日军枪杀及被铁器打死的伤痕,从颅骨底部的切痕完全可以看得明明白白:全都是用刀砍下来的! 2/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