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朴珺公司作假疑惑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田朴珺投资的北京玖阳晟禾科技有限公司,在前几日因为单位错误,爆出“零纳税负债700亿”的消息后,6日该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正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了相关规定。
在媒体报道北京玖阳晟禾科技有限公司“零纳税负债700亿”后,田朴珺4日晚间曾在微博回应:“是工商登记部门出了问题?还是有人别有用心?把元写成万元明早上工商局上证据。
田朴珺公司作假疑惑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7日凌晨,她在微博晒出了更正后的工商年报信息,表示“感谢工商部门勘误”。但她没提到,在数据更正的同时,,该企业在6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司违反的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根据工商部门的决定书,北京玖阳晟禾科技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违反了以下条款。
首先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其第十七条规定了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条件,其中第一款是,“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根据规定。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是提醒企业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正法规规定给予行正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是。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工商行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正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无法确定北京玖阳晟禾科技有限公司2013~2015年年报的提交时间(按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根据工商部门的决定书。
该公司提交年报的时间应该是超过了相关条例规定的期限,此外公示信息应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更正后,北京玖阳晟禾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的资产总额是155.95万元,营业总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43.75万元,纳税总额为8.07万元,净利润为-34.21万元;2013年资产总额是682.43万元,营业总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596.28万元,纳税总额20.04万元,净利润-8.61万元。
可以看到,公司总资产在2014年剧烈缩水3/4,净利润负债是2013年的3倍多。而该公司参与投资的《中国合伙人》,拍摄日期是2012年7月9日—2012年9月底,于2013年5月17日在中国上映,中国内地的票房收入是5.37亿元。
田朴珺担任制片人的电影还有《整容日记》,该影片拍摄于2013年,2014年4月4日全国上映,主演是白百何,票房是8400万元,豆瓣评分4.6。根据当时的报道,田朴珺口中的“男闺蜜”陈可辛在该影片的新闻发布会,被问及为何田朴珺是投资人时,曾现场避嫌说,“这是两年前谈的,她只是投资人,我们不是合作关系。”
此外,还有一部以田朴珺的个人随笔集《习惯就好》为内容框架拍摄的纪录片《谢谢你,纽约》,记录了田朴珺在纽约的学习、生活和社交,豆瓣评分5.9.该片拍摄于2014年,是乐视网与田朴珺共同制作的。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