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的男人。”
苏蔓玫慢慢地吸着烟,烟雾如流泄的水乳,钻出朱红的唇,扑渗如黑亮的鬟堆,而后蹿消而去。长年累月的酗酒、吸烟,已消磨掉了她身上本就残存无多的健康。她已不再是沈明哲在十年之前的那个春夜里见到的那个倔强又固执的少女,岁月在她精致的脸上留下了痕迹,那是日益丰足的艳媚与成熟。她学会了喝酒、抽烟,学会了在上流人士中间虚与卫蛇,学会了跳西洋人放荡的舞步,任裙尾如霞荡,任身软如水缎。她学会了许多许多,只唯一不变的,是那腔子对沈明哲几乎自暴自弃的爱意。
一支烟燃尽,堂屋蓦地传来了叩门声,苏蔓玫滞了一滞,而后随手扯了一件红色丝质绣白梅披肩往身上一裹,便去开门。
她开了门,只见门口站了一位著淡粉色绸纱洋装的小姐,正泯笑看她……
——
沈明哲原不欲去赴苏蔓玫的盛邀。
他坐在办公桌前的黑色软皮椅里,看着眼前桌上的那纸泛着玫瑰香的绯笺,撑臂沉思了良久。
那是独属于她的字体,是女儿家轻易写不来的瘦金。坚韧孤傲之中,还掺着几分凛凛峥峥的贵气,打眼看去,满纸的萧萧意落与风樯阵马。落款一个“玫字”,在他眼中灼灼盛绽出了玫瑰色的雾影,最后落定成了那人姣好出尘的面容。
那近乎卑微的词句,近乎是恳求,小心翼翼地邀他赴会,去见二人最后一面。他长舒了一口气,却不只是怅然失落还是如释重负。她总算还是看透了,看清了。她说她要往杭州去了,去听西湖月夜的清风吹响诗人的玉笛,去看杨柳岸晓风残夜,她总算愿意放了他、放了自己,去过一个人的好生活了,只是临走之前,尚有心愿未了,她还欲望他最后一眼。
沈明哲望向窗外,月色如雾如纱,如刀镂似刃裁,竟是极美,和十年之前初见她的那一夜一样美。隐隐泛着玫瑰之色的薄雾裹缠着皎白如璞玉的月亮,恰如两个难舍难分的恋人。
沈明哲眼前蓦地一恍,好像那美的羞煞群芳的女子正袭着一身朱红色及踝旗袍,一步一步地自月的倩影之中向他走来。
他时常为自己的感情而感到疑惑。他恨透了她的深情,那深情如枷如锁,囚的他几乎不能呼吸。可恨透之余,他却又那么流连这份深情,好像一个被宠的娇纵的孩童,无论他如何顽赖不堪,都不用担心她会弃他而走。爱麼?沈明哲屡屡自问。牵挂她,关切她,欲时而看到她,却始终不欲为她妆嫁。如若不是爱,又是什么呢?
斟酌许久,沈明哲方才戴上礼帽,决定赴她最后的盛情。
德产的黑色汽车驶上了午夜的沪上静谧的街头,开往街角那家西洋人开的毫不起眼的咖啡馆。苏蔓玫最爱那里的蓝山,在沈明哲结婚之前,她常挽着他同去,那时她偎在他的臂膀之下,微扬着雪颌走过世人的侧目之中,好不得意,他便笑她傻。那时她不过是一个为了他的一个凝了笑意的抬眸便可欢欣雀跃的孩童,直至眼看着那西装革履的男子牵着那位眉眼乖驯的小姐的手在神父面前立下字字铿锵的誓言的时候,她才知她确确然是傻。
沈明哲在苏蔓玫惯爱坐的那个角落里找到了她,他是那么了解她,了解到入骨入皮,了解到仿佛仿佛与她的魂魄已混嵌一体,了解到让她痛苦又安心。
深夜时分,咖啡厅已不点电灯,全凭四壁交映的烛火照明。一片惨惨淡淡的昏黄里,苏蔓玫依然著了一身绸制朱红色旗袍,跃动的火苗恰是两团金纸掐出的花钿,贴勒出那张精致美好如玫瑰花瓣的脸。她还是那般爱著红,一身鲜红之上狂绣着大叶牡丹图,竟也险险压不住那股自她皮骨里渗出的艳绝。沈明哲默然不语,径直走了上去,甫一落座,便听得她口中喝出惊人之语
“沈明哲,娶我。”
苏蔓玫明晃晃地盯着他,一双桃花眼直直盯入他的心底,她那般勇毅,总算任她的爱意汹涌如流水,崩腾而逝,将他冲荡的无所遁形。
“娶我,沈明哲。”
见他不语,她便再次开口斥令,神勇而果敢,她确确然是最锋利的红玫瑰,张扬着恣生的枝蔓,将他死死地裹困其中,挣扎不得。
“我无所谓名分与待遇,也不要你施与任何条件。我亦可自凭本事过活,我只要你让我做你的女人,外室也罢,就像旁人说的那样也罢,身份名节又算什么?人究极还是活给自己看的。明哲哥哥,我知道你亦是爱重我的,你怕我走,怕我离开,你担忧我,你关切我,是不是?” 5/7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