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现场
原标题:六安“3·11绑架案”宣判持枪劫持十几人案犯一审获死缓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日前,六安市中级法院对六安“3·11绑架案”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该案主犯屠家奇一审被判死缓。
2015年3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被告人屠家奇携带枪支、子弹、爆炸物等,驾驶面包车行驶至六安市四十铺路口时,遇交警例行检查,屠家奇驾车往城区方向逃窜。逃窜过程中先后开枪射击民警,致使一名路人受伤,后又劫持一辆三轮车,绑架并枪击三轮车驾驶员致其抢救无效死亡,后持枪进入该市纺织厂大桥桥头一家网吧,劫持网吧内十几名上网人员作为人质与警方对峙8小时。最终,在民警攻心规劝下,屠家奇于当日18时35分向警方投降。
屠家奇落网后先后查出被告人罗帆等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持有弹药的事实。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屠家奇持枪射击执勤民警,构成妨害公务罪;持枪挟持人质,构成绑架罪;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等,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被告人罗帆等7名被告人分别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弹药罪等。被告人屠家奇系共同犯罪中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