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人社发〔2017〕1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六安市2017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予以公告。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卫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的任何考试辅导培训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无关。市考录办发布的有关考录信息未经授拳不得转载。
一、资格复审及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入围考生本人于6月9日-10日(上午8:00—下午4:30)到六安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市梅山中路48号)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公告。二、资格复审需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XXX同志在XXX系XXX专业学习,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将于X年X月毕业,并获得XXX学位。学校或二级学院签章)和有关证件材料(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办理资格复审,但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3、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备份留存)。
4、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资格证书发放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