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应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人”)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简称“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③“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⑤“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
2017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县(区)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签章)办理资格复审,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其中,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17年3月18日)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7、报考“面向本市户籍,录用后需在定岗乡镇最低服务期5年”职位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六安市户籍的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六安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17年3月18日)户籍已迁入六安市。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拳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签章)。
咨询电话:0564-3379202(市公务员局)、0564-3379275(市卫组织部公务员科)。
六安市考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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