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女子离婚嫁给上海一老人 老人1年后去世留下96万元遗产
据介绍,40岁的女子詹某,是上饶人,但在上海打工近20年。
法院的判决信息披露称,就在2013年9月23日,詹某与老家青梅竹马的丈夫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个月后,詹某又闪电般地与年长29岁的上海籍陈老伯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未生育。
据介绍,在与詹某结婚前,退休多年的陈老伯独居上海市新闸路一房屋内,而在前几年,该地块遇上动迁,自认为已到风烛残年,膝下无子女的陈老伯选择了货币分房。而在拿了一笔动迁费后,他就在距离妹妹家不远的康定路某处租房居住。鉴于陈老伯是孤老,所在街道逢年过节都会派员前往他处慰问。开始,街道地区并不知晓陈老伯与詹某登记结婚,但纸包不住火,陈老伯结婚的消息还是悄悄传开了。
然而,陈老伯却在与詹某结婚一年后的2014年10月6日去世,留下遗产约96万元,且在死前陈老伯未设立任何遗嘱或遗赠。
发展
女子以妻子名义起诉 一份《承诺书》出现
最终,这件事闹到了法院,詹女士将丈夫陈老伯的弟弟妹妹告上法院,理由是他们不告诉陈老伯葬礼的时间和墓地的位置,而且死后留下96万余元遗产,陈老伯没有子女,而她与陈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由她来继承陈老伯的全部遗产。
“郑重声明这次和你办理结婚登记,是为儿子王某某能在上海考大学所办手续,感谢你的帮忙和支持。双方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用,以后各方的财产对方无拳享用和支配。双方生活各不相干,对方也无拳过问个人的隐私,更不得提不合理的要求,一切以儿子为中心……承诺人:王某、詹某、陈某某。2013年10月17日。”就在庭审期间,一份《承诺书》由陈老伯的弟弟妹妹向法院递交,在这份《承诺书》上,三人约定各自财产归属。
结果
女子分得25万元 老人的弟妹得大头
法院信息披露,法庭上,陈老伯弟弟妹妹认为,这份承诺书中,詹某及其前夫王某与陈老伯,对拳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认为詹某与陈老伯结婚目的,是为了詹某儿子在上海读书之需,求陈老伯假借结婚之名提供帮助。他们还称,尽管詹某与前夫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事实上两人还是如同夫妻一起生活;而詹某与陈老伯虽然在法律上有婚姻关系,但生活中分开居住经济互不相干,日常生活中更没有夫妻之实。特别是在陈老伯平时生活及生病期间,詹某从未给予陈老伯关心和照顾,完全靠陈老伯的弟弟妹妹们照顾,这有街坊邻居可以证明,请求法院驳回詹某要求继承遗产之诉。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