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难道看不出来?不对,大肯定也看得出他和她的情谊。可是大不同意,就算她撒了泼,绝了食也不同意,就算她昏倒在自己的团花被子上也没有同意。为什么自己当初不再坚持坚持呢?也许再坚持一下,阿大就服了软,那么她也就和孝先结了婚了。可是她没有,在世俗面前,是她服了软。谁让阿大的“成分”不好呢?阿大做过镇上酒厂的厂长,后来酒厂倒闭了,阿大用自己的积蓄在村里开了这个小小的门市部,后来,阿大这个曾经的厂长,被镇上打成了“资产阶级”,在胸前挂着打了叉的红漆大牌子游街示众。作为“资产阶级”女儿的云岚当然不能跟贫农的儿子孝先结婚,云岚看着被小将们打的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阿大终究松了口,有情人终究不能成眷属,在那个年代,有太多这样的故事,云岚当然也逃脱不了。
后来,云岚把这叫做命。
碰巧这时候,云岚的三表舅到家里来说媒,是三表舅一个远亲家的儿子,她也到了婚嫁的年纪,不能再拖下去了。父母年事已高,娘又多病,弟弟妹妹们还小,如果她不嫁,身边没个主事的男人,一大家子人靠她自己怎么支撑?
那天晚上大就做了主,应下了这门亲事,阿大告诉她,男方大号叫李伯之,小名叫做金芝,听说人才也长得很好,你表舅做的媒,亲上加亲,不会错的。别怪阿大狠心,你的心思大都明白,可这就是命,就认了吧,你和孝先……命中无缘呐……
命,这就是命。云岚也认了。后来阿大又说了什么,云岚已经听不到了。再后来,云岚是怎么见了李伯之一面,阿大怎样收了李家的彩礼,她是怎样进了李家的门,云岚通通都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出嫁那天李伯之那个梳的油光发亮的小脑壳,她忘不了的是出嫁那一天,那个远远跟在出嫁队伍后面的高大的身影。出嫁前一晚,她甚至都不敢跟他去告别,此刻,她只能把心向着他的方向喊一声,孝先哟!我的孝先哥哟。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走进了李家的大门,从此觉得自己像是死去了一半,那些曾经的青春和爱情,在她踏进李家大门的那一刻,便被抛尸在坊上乡的乡野田地之间,永不瞑目了。
云岚放下了眉笔,于是镜子里的脸仿佛又年少了几分,风韵又恢复了几分。这双眉,从一端渐次隆起,到达顶峰,接着又卫婉而下,如两座连绵的山峦架在她高翘的眉骨上,每一根眉毛都色如黛墨,茂若青松,人常说,眉眼如画,她云岚这双眉,就是水墨画中钟灵毓秀的山峰,这双眉,曾经是多么温柔又巍峨,多么多情又单纯呢?云岚感觉自己不是在描眉,而像是在用自己的手,把曾经那些被命运抽离的东西一丝一丝的拉回来,把曾经失去的青春一缕一缕的拽回来。
李家的大门杀死了她的半条命,那另外一半则压在云岚的一双儿女身上。云岚想起阿大说过的话:你表舅做的媒,亲上加亲,不会错的。——多么可笑!阿大不知道,他的一个错误就毁掉了自己的一生。她的苦,她的痛,她的泪,都在这李家大门内,受够了也流尽了。云岚没想到,自己的老父亲亲手把她推进了火坑。
李伯之的本性,在云岚过门尚不足一月时便暴露出来。空有一副好皮囊,生的人高马大,实际上却是个游手好闲无用无能的废物。云岚现在想起来,依旧是恨得牙根痒痒。庄稼人常常都是起早贪黑地去地里干活,李伯之则是什么也不管躺在家里呼呼大睡,直睡到晌午弯,把头都睡歪了。云岚看在心里,急在心上,叫他起床,他不起,云岚气的骂他,打他锤他,李伯之感觉不到痛似的,只是把被子裹了裹,翻过身去背对着云岚,继续大睡。云岚记得那地里的草长得比玉米苗子还高,云岚又有了身孕,只能气的在一边掉眼泪。
到了起床的时候,李伯之把头梳的油光锃亮,穿得人五人六,对于庄稼地里的活计一概不闻不问,而是骑着一辆旧自行车去镇上瞎逛。村里人见了问他:“金芝,嘛去呀?”他就嘻嘻一笑:“去上班,去上班。”起初人们看他穿的整齐光鲜,倒也信以为真,可时间久了大伙也看出了端倪,世上哪有这么轻松的班呢?每天只要点个名就能拿工资?再到后来,“李伯之上班”成了村里的一个笑话,庄稼人见了故意大声问:“金芝,又去镇上上班去啦?”李伯之仍旧不明所以,还是笑嘻嘻的回答:“我先到镇上点个名,您忙您忙。”云岚知道自己男人被人笑话,看到李伯之那副不长进的样子气的大骂,李伯之反倒还挺得意:“我怎么能跟他们那些庄稼粗人一样?老子是阔少!”真是好气又好笑,云岚一时说不出话来了。 2/8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