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年发生的几百起性犯罪案件的卷宗里,令人感到吃惊的是,竟有几十起案件为少年罪犯专门针对中老年妇女施暴的,其中大多数还是情节十分恶劣的轮奸。这些案件中涉及的犯罪少年最大的才21岁,最小的不到10岁,平均年龄仅为16岁。

民警所接触到的强奸案件的受害人常常为年青女性或未成年少女,几乎已成惯例。为何这些少年如此变态,要将魔爪伸向和其父母同辈的年长女性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性早熟产生青春期性饥渴再加上黄色饮秽读物的诱导
(2)社会管理与学校教育的双重缺失导致公德伦理方面的愚昧无知
(3)法制观念极其淡漠使少年罪犯对妇女的性侵犯视为儿戏。
(4)家庭环境不好或父母行为不端成为少年罪犯的直接影响力
(5)在离异家庭中严重缺乏母爱使少年罪犯对其他大龄女性特别迷恋
(6)母子的过分亲近甚至是母子的暧昧关系使少年罪犯出现性变态心理。

(7)许多中老年妇女往往误认为以艳色为目标的流氓犯罪分子不会对自己感兴趣,因此放松了警惕常独自外出。
(8)一些中老年妇女的贞操感不如年青女性,因此在遇上袭击时为保障生命常常妥协顺从,使罪犯屡屡得手。
(9)大多数中老年妇女受害后怕在晚辈儿女跟前失去颜面,怕在外界社会失去名誉地位,常常忍气吞声不愿报案。
(10)中老年妇女因长者的天性对略带稚气的少年往往没有戒备心甚至比较信任,很容易落入圈套。

偷玩农村留守妇女
案例之一:湖南一位46岁的中年妇女杨某,有事来到郑州,因身上钱物已剩不多,正在车站犹豫之时,一个十多岁乞丐模样的小男孩来到了她身边,说道:“大姨,你是在找人还是找地方住?”出于对孩子的信任,她就说道:“我想找个便宜的旅社,可我没来过郑州,不认识路。”
小男孩眼睛一亮,说道:“我知道有个地方花钱不多,吃住都可实惠啦”杨某信以为真,就跟着小男孩来到车站不远处铁道线旁一涵洞外,涵洞口用栅栏封着,小男孩冲洞内大声喊道:“快出来,我给你们领来一个便宜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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