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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朱令案真相 朱令和孙维照片合照

时间:2017-03-18 15:36:26  

  对于此案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限,叶竹盛说,目前情况看该案经立案后并未撤销,根据《刑法》第88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该案实际犯罪人的追诉期延长,并不因为犯罪已经过了11年而不受追诉。”

  如果警方经过侦查,最终确认此案幕后确实有真凶,那么应该怎样对犯罪嫌疑人量刑?叶竹盛认为,根据有关报道,朱令先后两次中毒,从客观行为可以推测行为人意在致死朱令,因此,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如果行为人仅出于伤害目的投毒,则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未致死朱令,属犯罪未遂,但已构成严重后果,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已致朱令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手段残忍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伦理学家:别因同情左右判断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中心主任翟晓梅认为,首先,任何道德上,伦理上的评判都必须建立在事实的论断之上。本案目前的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谁还无法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任何道德的论断都无从谈起,允许有质疑精神,但是不能因同情而代替理性的判断和思考。其次,朱令的遭遇令人同情,从伦理学的角度而言,我们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去帮她,但是这种帮助只是出自人道主义的,从道义上说,没有任何人有义务必须这样做,所以苏荟有保持沉默的拳利。第三,关于协和医院在救治朱令的过程中的行为,因为“铊中毒”这种病本身就是一种及其罕见的疾病,所以在超出救治医生能力所及并且医生也尽力的情况下,不必对医生有过多的指责。

  律师:可先行起诉学校

  “如果犯罪嫌疑人经过警方侦查最终找到了,那么他除了将面临刑事处罚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解释说,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朱令已花费的所有医疗费以及朱令家人的误工费等。

  “虽然目前案中犯罪嫌疑人没法确定,但是赔偿也不是无处可寻的,朱令的家人可先起诉学校,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责任。”吴冬律师介绍说,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学校应保障在校生的人身安全。“朱令意外发生铊中毒,这其中学校对于有毒物质的保管是未能尽到责任的,学校应在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新年心愿

  朱令母亲的两个希望

  北京方庄,远处传来商贩叫卖春联和鲜花的吆喝,空气中弥漫起春节的味道。

  朱明新说新年自己有两个最大的心愿:一个是希望朱令能够更好地康复;第二个是希望公安局能够缉拿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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