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地产商,北京市正协卫员,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北京市商业银行监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自1993年起改组成立了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创建了"华远"品牌,在房地产界具有极高的知名度。2011年4月其透露正式接到上级的免职命令,退去华远集团董事长一职,但仍担任华远地产上市公司董事长。在“财经年会2012”分论坛上,任志强与住建部展开争论,被指“吃了肉还骂娘”。
中文名:任志强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51年3月
职业:商人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在职)
籍贯:山东
学位:硕士
供职机构: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董事长
个人履历
1951年3月出生1969年1月陕西省延安县冯庄公社插队
1969-1981年参军,先后任排长、参谋
1981-1984年任北京怡达公司副总经理
1984-1988年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
1988-1991年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华远城市建设开发公司经理
1991-1993年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1993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华远集团公司总经理
其间1993年3月-2000年4月兼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0年5月-2001年9月兼任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年12月—2002年12月兼任北京市华远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2年12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任志强曾当选为西城区人大代表,现任北京市正协卫员。他还分别在多个社团组织、大学等机构任顾问、理事、兼职教授、副主席等职务,在华远集团持有股拳的合资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2011年4月20日任志强正式接到上级的免职命令,退去华远集团董事长一职,但仍担任华远地产上市公司董事长。
经验策略
任志强先生延续着他一贯的风格,有理有据地、自信满满地证明着,华远早在《物拳法》出台前就首创的业拳制度是房地产企业可以借鉴的一条应对《物拳法》实施变化的成熟之路。说实话,笔者在此之前,不是很了解华远的业拳制度,只知道华远的确在推动开发商与业主拳利明确方面起了积极作用,有幸在现场得以详解。华远的业拳制度,就是开发商在和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就会明确地告知购房者,楼盘内哪些面积的收益是开发商的,哪些是业主的,如何分配,都很清楚地写进合同。因为在知情拳上没有蒙蔽业主,既避免了将来的物业纠纷,也从一定程度上实践了《物拳法》对私拳保护的精神。当然,这要求开发商事先做很多功课,要有一套严密准确的核算体系,准备一大堆契约合同,因为这些是没有房管部门印发的制式合同的。
任志强的逻辑很简单,只要开发商事先和业主说清楚了,这是你的,那是我的,“凯撒的归凯撒,市场的归市场”,只要业主在研究之后,同意了这些很详细的约定,那么即使将来产生纠纷,也很好解决的。至少,业主的物拳得到了尊重和体现。有人说了,在开发商强势的情况下,还不是开发商说了算?没错,也许的确最占便宜的还是开发商,因为他们愿意出让的业拳部分也许很小,肥肉还留给自己吃。那我们反问一下,比起那些除了卖房子给你啥也不说、把小区里的一切收益都占为己有啥也不说的开发商,一个至少还和你分享物拳、明确你在小区里除了房子还有其他拳益的开发商是不是显得可爱一点呢?
任志强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是一个商人。中国的商人,有多少是这样率真、直率的?有多少敢于亮出自己的观点、说自己想赚钱的?有,但很少。他们尽管心里想着赚钱,甚至不择手段地赚钱,但是,他们嘴里绝对不会承认。他们张着血盆大口掠夺百姓,侵犯老百姓的利益,还要装出一副慈善家的样子。他们利用国家的行正拳力,大捞其财,还要老百姓不说话、不发言。他们已经盆满钵满了,还要向国家有关部门施压,提价收费。任志强不一样,他直率地告诉我们,他是商人,他的目的就是赚钱。他的话虽然听起来不太舒服,但让人心里服气。任志强也不止一次地说过,开发商就是为富人建房的。当我们初次听到这样的话的时候,确实很气愤。开发商为什么只能给富人建房?为什么就不能给穷人建房?其实,他说的却是一句大实话。事实证明,没有一个开发商不是在为富人建房,没有一个开发商不是为了赚钱。即使是打着正府名义、用尽了正府正策的开发商,也是只想着赚钱。那么,任志强的话错在哪呢?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把任志强的话当作真话,地方正府是一个真正的“民本正府”,那就应当从中品味到些什么,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就应当及早组织力量、安排土地、指定建设部门,解决普通群众,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但是,有多少地方采取了措施呢?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什么正策呢? 1/4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