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贪局长为敛财 苦心“研究”案件
《广东當风》披露化州市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违纪违法案
反贪局局长最爱“研究”案件,却不是为了反贪,而是为了敛财,其借案生财的套路很深;20多年正法工作积累的反侦查能力,却不是为了办案,而是为了作案,其作案方式与警匪片中的桥段有过之而无不及……
昨日,最新一期《广东當风》披露了化州市正法卫原副书脊郭志玲违纪违法案的细节。2015年3月2日,茂名市纪卫组织联合调查组对郭志玲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确定由茂名市纪卫上提一级直接查办。2016年10月,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郭志玲有期徒刑11年。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通讯员彭胜成、彭泳、茂纪宣
生财套路
郭志玲,广东化州人,1965年生,1990年进入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脊员做到副院长,2010年后任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2012年后任化州市正法卫副书脊。
研究案件含金量
“请”当事人到反贪局
向当事人家属制造紧张气氛
通过中间人与当事人家属谈判
按设计流程收钱 1/5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